杨凌示范区纪检监察工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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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端午假期将至,为常态长效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持续释放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烈信号,现将杨凌示范区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杨凌示范区医院原党委书记、院长王存良违规多次收受医药销售人员礼品、礼金,违规接受企业安排旅游活动等问题。2007年至2024年,王存良任杨凌示范区医院副院长、常务副院长、院长、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期间,多次违规收受药品、耗材和设备供应商礼金、烟、酒、购物卡、手机等礼品,接受供应商安排的旅游、宴请等服务。王存良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对其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杨陵区委原委员、区农业农村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刘荣国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问题。2019年至2024年,刘荣国在担任杨陵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烟、酒及购物卡,违规向杨陵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发放补助。刘荣国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对其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杨凌示范区纪检监察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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