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政务处分有六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其中,警告是对违法公职人员提出的告诫,以促使其认识和改正错误。
警告是最轻的一种政务处分,属于警戒性的处分方式,适用于违法情节较轻但必须给予政务处分的公职人员。
警告的政务处分期间和后果
警告处分的期间为六个月,对不同类别的公职人员,受政务处分期间的影响和后果不完全相同,但大都体现在限制职务、职级、级别以及工资待遇等晋升和提高方面。
适用情形
1.不按照规定请示、报告重大事项,情节较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
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隐瞒不报,情节较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
①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或者拒不执行、擅自改变集体作出的重大决定的;
②拒不执行或者变相不执行、拖延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命令的。
3.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①在选拔任用、录用、聘用、考核、晋升、评选等干部人事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的;
②弄虚作假,骗取职务、职级、衔级、级别、岗位和职员等级、职称、待遇、资格、学历、学位、荣誉、奖励或者其他利益的;
③对依法行使批评、申诉、控告、检举等权利的行为进行压制或者打击报复的;
④诬告陷害,意图使他人受到名誉损害或者责任追究等不良影响的;
⑤以暴力、威胁、贿赂、欺骗等手段破坏选举的。
4.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①贪污贿赂的;
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③纵容、默许特定关系人利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的。
5.收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向公职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赠送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或者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
6.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
①违反规定设定、发放薪酬或者津贴、补贴、奖金的;
②违反规定,在公务接待、公务交通、会议活动、办公用房以及其他工作生活保障等方面超标准、超范围的;
③违反规定公款消费的。
7.违反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违反规定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8.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
①违反规定向管理服务对象收取、摊派财物的;
②在管理服务活动中故意刁难、吃拿卡要的;
③在管理服务活动中态度恶劣粗暴,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
④不按照规定公开工作信息,侵犯管理服务对象知情权,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
⑤其他侵犯管理服务对象利益的行为,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
9.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①滥用职权,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侵害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
②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③工作中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的;
④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误导、欺骗行为的;
⑤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者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
10.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①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②参与或者支持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
③参与赌博的;
④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
⑤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⑥其他严重违反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