层层传导压力,以制度压紧夯实监督责任

——陕西科技大学制定《二级单位纪检机构监督工作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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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以来,陕科大纪委坚持三个导向,在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中,结合高校工作实际,聚焦研探破解高校二级纪检机构职责模糊监督近乎于无失之于软的难题,将纪检监督的触角不断延伸,将监督的责任加以规范化。近日,校纪委制定印发了《二级单位纪检机构监督工作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从总则、监督对象及内容、监督的方式方法及问题处置做了明确规定。

《细则》针对高校二级纪检机构监督职责近乎于无失之于软的现实问题,致力于解决新建立的二级纪检机构为什么监督、监督什么、怎样监督等亟待解决的困惑难题,在深入调研、座谈研讨的基础上,反复征求意见,几易其稿。

《细则》明确规定,二级纪检机构要协助本级党组织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突出政治监督,自觉承担起“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责任,通过开展监督督促党员干部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坚持问题导向,通过监督工作发现问题线索,增强监督的精准性、实效性。

同时,《细则》对监督对象及内容做了说明。将同级党组织管理下的所有党员、系主任等教学管理岗位的人员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人员列入监督对象。对教师发表意识形态领域言论、文章、课堂遵守意识形态有关规定情况;遵守师德师风等工作中行使权力情况等纳入监督范畴。从执行“两个维护”、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思想政治工作情况、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师德师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生活制度执行情况、巡视巡察整改情况、对突发事件、舆情管理、风险防控及监察对象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自律以及道德操守等十三个方面对二级单位党组织和班子成员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就二级纪检机构监督的方式方法问题,《细则》给出了明确意见,各二级单位纪检机构通过专项检查和调研、现场监督以及以座谈会、调查问卷、个别谈话等方式,查找工作薄弱环节,掌握情况,推动监督工作开展;运用主动约谈、谈话提醒等手段,提醒并及时处置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轻微违纪问题;通过参加民主生活会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重点了解班子成员廉洁自律、秉公用权、工作作风,履行“两个责任”,以及提拔选优中的政治关、作风关、廉洁关。

校二级纪检机构人员普遍认为,该《细则》突出了高校政治监督重点,有详有简,有原则性规定有具体可实操性方法,是一项结合高校实际的校本制度。尤其是将高校特色的强化政治监督,紧盯立德树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监督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监督的重点讲清讲明举实,构建了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监督体系,为二级纪检机构做实做细监督职责,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精准监督,监督常在、形成常态上有了依据和抓手,为学校立德树人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陕西科技大学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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