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政法大学:以高质量巡察为学校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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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西北政法大学第四届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充分发挥巡察“政治体检”作用,以高质量巡察为学校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截至今年9月,学校党委已对校内12个二级党组织(共19个)开展了三轮常规巡察。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持续加强巡察工作“三化”建设,注重从建、管、用三个维度健全完善巡察制度机制,制定印发《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巡察工作规划(2023-2027)》《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的实施办法》等7项核心制度,将校内常规巡察细分为巡察准备、进驻、了解等7个阶段25个环节,建立14项工作配套材料和26个工作模板,实现巡察全流程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有效提升巡察监督针对性。

为确保巡察工作精准有效,学校党委结合被巡察单位职能特点,按照政治巡察“四个落实”要求,制定74项巡察政治监督观测点。巡察组深入师生一线,通过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广泛收集意见建议,为被巡察党组织精准“把脉问诊”。同时,对标上级巡视巡察工作标准,在省属高校中率先使用巡察单机系统,建立巡察基础信息、谈话报告、巡察报告、线索报告等工作系统模块,推动巡察工作向信息化、智能化迈进。

在组织领导方面,每轮巡察均“高配”巡察组,巡察组组长由校党委副书记分别担任,副组长由校党委委员或纪委委员担任,抽调校纪委机关、党委职能部门等单位政治理论水平高、综合能力强的处科级干部组成巡察队伍。此外,学校还将巡察工作作为培养年轻干部的重要平台,把新提拔干部、年轻优秀处科级干部纳入巡察队伍,并建立了162人的巡察干部人才库,为巡察工作提供了坚实的人才保障。

巡察反馈是关键环节,学校党委认真制定每轮巡察反馈工作方案,“一对一”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和全体教职工反馈巡察意见,并向全校二级党组织印发巡察反馈共性问题清单。同时,分别向校纪委机关、组织、宣传、人事等部门制发巡察建议书,向被巡察党组织发送巡察整改工作提示函,确保反馈问题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在整改落实上,严格审核巡察整改工作方案、整改台账和整改进展报告,实行整改清单化闭环管理,压实整改责任,推动问题整改见效。

本届党委开展的三轮巡察中,共发现二级党组织存在的面上问题285个,移交问题线索1件,制定整改措施296条,二级党组织建立完善各项制度50项。随着巡察整改工作的深入推进,巡察的政治监督作用日益凸显,为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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