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燃气集团举行新任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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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燃气集团党委、纪委严格执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陕西省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考试实施细则》的要求,将“廉政法规考试”和“廉政谈话”纳入领导干部选拔必经程序,成为干部拟提拔任用前必须通过的一道“硬杠杠”,切实把好领导干部入口廉政关。3月30日下午,燃气集团组织举行了2016年新任领导干部廉政法规考试,本次考试由燃气集团党委组织部和纪检监察室共同组织实施,燃气集团机关处室、铜川市天然气有限公司拟任干部12人参加了考试。

本次考试内容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党内法规为主,主要测试领导干部履行岗位职责必须掌握和遵守的党纪党规。考试采取开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考试成绩80分以上为合格,考试结果向个人进行反馈,并存入个人廉政档案。燃气集团精心组织,确保了考试活动的严密和公正,经严格评分,12名拟任干部成绩全部合格,符合任用要求。参加廉政考试人员认为,进行任前廉政法规考试,特别是加强对领导干部学习掌握党的章程、纪律和廉政法规情况的检查和考验,既是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提醒和督促,也是对领导干部成长进步的关心和爱护。

开展廉政法规考试是对即将走上领导岗位的党员领导干部的一次“体检”,打好廉洁自律的“预防针”。通过廉政考试,进一步加强了新任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增强了学习廉政法规自觉性,达到了以考促学、以考促廉的效果,对提高燃气集团领导干部拒腐防变能力,营造燃气集团“清正廉洁,担当作为”的廉洁从业文化氛围起到了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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