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项举措打造廉洁高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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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陕西高速集团公司推出公路建设“阳光工程”等10项举措,完善制度,改进管理,突出重点,预防高速公路建设领域腐败问题发生。主要是:

  一、切实加强招投标管理。进一步加强党委集体领导和纪委监督职能,健全和完善集团公司招投标工作实施细则,严格细化招标工作各项程序和规范要求。明确招、评标各个环节监督重点及具体措施,落实招投标工作责任制,实行纪检人员全程监督,严禁暗箱操作和领导人员干预和插手招标工作,确保客观公正,保证招标工作的阳光运作。

  二、切实加强重点项目建设现场管理。坚持工程廉政“双合同”制,对施工现场动态跟踪检查,加大对施工、设计、监理单位合同履约情况、工程质量、工程进度情况的管理监督。积极创新和完善监督机制,重点建立工程建设廉政巡查制、纪检监察重点项目联系制,纪检监察审计联系会议制度等。

  三、切实加强对工程分包、转包的监管。严格禁止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转包和违法分包工程。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专项检查,对有转包或违法分包的单位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强化动态监管措施,防止“一流队伍中标,二流队伍进场,三流队伍施工”的现象发生。

  四、严格控制工程设计变更。切实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尽可能杜绝或避免工程立项后,设计方案和工程量的重大变更,有效控制建设项目投资。严格执行工程项目设计变更报审制度、审批权限、审批程序,坚决杜绝和防止随意变更设计。对因重大设计变更,涉及增加投资较多的,要及时组织再次招标,防止违纪行为发生。

  五、严格规范物资设备采购。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和合同约定,规范物资材料采购的运作,因特殊用途和性能要求需要定点、定向采购的,认真组织市场调研,充分听取专家推荐意见,提交相关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并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加强采购过程监督,确保公开透明。

  六、全面强化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严格监督,确保建设资金使用,资金拨付按程序进行,按合同约定切实履行施工单位申报、监理审核、项目组审定、财务复核、领导审批等程序,杜绝提前或超额拨付工程进度款。严格监督合同外及其他资金的拨付,确保建设资金的安全运行,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

  七、全面加强对经营性公司的监督管理。加快推进经营性公司改制进程,依照《公司法》要求,进一步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理顺体制机制。建立健全企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规范操作程序,提高决策透明度,完善企业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对经营性公司检查督导制度,定期检查经营性公司经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财务、纪检等岗位主要人员探索实行派驻制度,强化监管。

  八、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机制。进一步推进选人用人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加大公开竞聘力度。加强对干部选拔、员工招聘过程的纪检监督,坚持执行干部任用廉政考察制度和廉政鉴定制度。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建立重要岗位干部轮岗制度。

  九、全面加强廉洁从业教育。深化警示教育,在全体员工中深入开展廉洁从业教育,加强理想信念、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党纪国法、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有关规定的教育,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和广大员工廉洁从业、遵纪守法意识,进一步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十、全面加强纪检队伍建设。按照纪检监察组织机构设置要求,完善各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配足配齐配强纪检干部。完善重点工程项目派驻纪检监察员工作制度,赋予其项目建设的参与权、咨询权、监督权,做到有职、有权、有责。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交流制度,定期组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交流,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

  

文章来源:(高速集团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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