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鉴深自省 不忘初心葆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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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开展以来,各级各部门积极行动,以案为鉴,扎实整改,取得了一定成效。本期编辑了7篇认识体会、3篇工作通讯、4篇经验材料总结交流“以案促改”工作情况。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按照省委要求,坚决同冯新柱错误思想和行为划清界限,坚决整改冯新柱案暴露出的问题,把“以案促改”与当前重点工作结合,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促进”,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要求在我省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冯新柱因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处,鲜明昭示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前车之覆,后车之鉴。作为“关键少数”,我们必须以冯新柱案为反面教材,深刻反躬自省、时刻修身正己,扎紧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永葆忠诚干净担当尽责的从政本色。

以忠诚为先,把讲政治嵌入灵魂。旗帜鲜明讲政治是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要求。冯新柱受党培养多年,却思想蜕变、理想信念丢失,毫无“四个意识”,对党和党分配的工作阳奉阴违、表里不一,对习近平总书记牵肠挂肚的扶贫工作消极懈怠,是典型的不忠诚,完全丧失了共产党人的政治操守。事实再次表明,领导干部在政治上变质,迟早会出大问题、栽大跟头。作为“关键少数”,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政治清醒、政治干净,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牢理想信念、校准价值航向、锤炼坚强党性,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坚决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全心全意、不折不扣、坚定不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省决策部署,防止“七个有之”,坚持“五个必须”,时刻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以纪律为纲,把守规矩根植于心。“一念放恣,则百邪乘衅。”放松了自我要求,逾越了党纪底线,是冯新柱逐步滑向深渊的根源。作为“关键少数”,我们必须把纪律和规矩既看作“紧箍咒”、更当成“护身符”,任何情况下都不越雷池一步、不逾红线半分。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具体要求》,时刻警觉于高悬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自觉涵养良好家风家教,守住初始、管住细微,持之以恒纯正“三观”、净化“三圈”。不但要自身硬、行得正,更要能带动集体风清气正。要认真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扎实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推动反腐败斗争和“以案促改”工作向基层延伸,彻底肃清冯新柱恶劣影响,永葆咸阳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和从政环境。

以实干为要,把硬作风贯穿始终。作风硬才能赢脱贫。面对脱贫攻坚这样的整体战、持久战,干与不干、快干与慢干、随便干与用心干大不一样。冯新柱分管全省扶贫工作期间,对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不力,挑挑拣拣、消极应付、作风漂浮,给全省脱贫攻坚工作带来了极大负面影响。作为“关键少数”,我们必须牢记作风连着党风政风、影响社风民风,自觉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主动投身脱贫攻坚主战场、改革开放最前沿、生态保护第一线,挑最重的担子,啃最硬的骨头,接最烫的山芋,低调务实、埋头苦干。特别是面对紧迫艰巨的脱贫攻坚任务,一定要弘扬奋斗精神,下足“绣花”功夫,做好“针线活”,以必胜信念、精准措施、过硬作风坚决打赢打好这场不胜不休的攻坚战,确保脱贫攻坚既扎实推进、又规范健康,确保咸阳4个贫困县摘帽、459个贫困村退出、7.41万贫困人口脱贫的年度任务高质量完成,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以法律为基,把敬法度践之于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个人纵有天大的本事,如果没有很强的法治意识、不守规矩,也不能当领导干部,这个关首先要把住。”冯新柱对法律淡漠无视,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成自己的“实力”,任性无度、私心泛滥,被绳之以法是必然的结果。作为“关键少数”,我们必须与冯新柱自觉划清界限,带头弘扬法治精神和宪法精神,强化敬畏法律、遵守法律意识,从内心深处把坚持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作为政治责任、施政习惯、自觉追求,坚决杜绝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现象。要牢记“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带动整个社会树立法治信仰,依法依规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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