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贪婪,就是贪得无厌。再用通俗点的话说,就是吃着碗里的,瞅着锅里的。
那么,你贪婪了吗?
这个问题可能不好回答。贪婪与追求之间没有严格的界限,一个人是否贪婪,靠自己很难认定。这里有一个最简单的办法,可以测试一个人是否贪婪,就是在地上放满金子任你拿,能拿多少就拿多少,然后快速离开,否则就会有猛兽追上来,你就会有性命之忧。我敢肯定,有许多人是不会很快离开现场的,因为他贪,他想多拿一些,结果又拿不动,最后只能是送死。
这就是对金钱的贪婪。
我有一个朋友,在改革开放初期,靠搞运输淘得第一桶金,他以此为本经营煤矿,赚了很大一笔。几年前,他亲口告诉我,他的资产已在10亿元以上,他给自己确立的目标是50亿元。他详细地向我介绍了进一步扩张的新思路,声称要实现他的人生价值。我对他说,商场如战场,要稳扎稳打,步步为营,切不可贪大求全。可他不听,为了尽早实现目标,在启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非法吸收了大量民间资本,一下子上了好几个大项目。谁料,全球性的经济危机来临,给民营经济造成了巨大冲击,煤价一路下跌,他的资金链彻底断裂。由于摊子铺得过大,尾大不掉,成天有百余人上门索债,扰得他和家人坐卧不宁。
这就是对金钱贪婪的后果。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金钱固然重要,但金钱并不是万能的。人一旦被金钱蒙住了双眼,便会迷失自己,领略不到生活的真善美,寻找不到生命的真谛。
贪婪不仅表现在对金钱上,还体现在对名誉的过分追逐、对权力的极度贪求、对美色的无限贪恋上,如果我们稍加留意,就会发现,落马的贪官或多或少都会犯以上的错误。
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没有错,拥有自己应得的那一份没有错,自由地支配属于自己的东西也没有错。比如,通过自己的努力,你能脱颖而出,当个领导,算是有了一定的权力。你把这种权力用足、用活、用在点子上,用在为老百姓办事上,不仅体现了自身的价值,也为社会作了贡献,对这种权力,应该珍惜。比如,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诚实的劳动或者用自己的智慧赚些钱,合理地改善一下生活条件,把日子过得好一些,这也是无可非议的。还比如,生活中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业务上精益求精、超群出众,博个好名声,这也很正常。
这不叫贪婪,叫追求。但任何事情都有一个度,追求一旦超过一定的度,那就会变成贪婪。
贪欲是痛苦之源,一位古罗马哲学家曾说,“导致痛苦的不是贫穷,而是贪欲。”在贪欲的驱使下,为官必贪,为商必奸,为人必不仁。
因此,平日里,我们不妨多问问自己:你贪婪了吗?以此提醒自己不要陷入贪婪的泥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