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单位信息公开目录建立的基础,是准确区分密与非密的性质,准确划定保密信息与公开信息的界限。因此,确定信息公开目录和内容,必须首先确定国家秘密的目录、敏感信息或工作秘密目录、机关单位掌握的企业商业秘密目录和个人信息目录。这四种不能公开的信息界限划定清楚了,剩余的无疑都是可公开信息,信息公开目录的确定也就迎刃而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