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密责任人和承办人出现什么情形应当问责?
打印

定密责任人和承办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机关、单位应当及时纠正并进行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给予处分:

(1) 应当确定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而未确定的;

(2) 不应当确定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而确定的;

(3) 超出定密权限定密的;

(4) 未按照规定程序定密的;

(5) 未按规定变更国家科学技术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保密要点、知悉范围的;

(6) 未按要求开展解密审核的;

(7) 不应当解除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而解除的;

(8) 应当解除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而未解除的;

(9) 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上一条:涉密载体制作有哪些保密要求?
    下一条:为什么说人是管控泄密风险的决定性因素?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