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早抓小治“蝇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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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索颜 作

本期嘉宾:

■ 常红军 陇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 张朱祥 神木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 朱 波 山阳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相对于“远在天边”的“老虎”,群众对“近在眼前”嗡嗡乱飞的“蝇贪”感受更为真切。“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它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的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

当前,在就业创业、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依然存在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吃拿卡要等行为,严重侵害了群众利益。陕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群众身边的“蝇贪”持续重拳出击,在推动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延伸方面作出了有益探索,近日,记者专访了3位纪委书记。

干部纪法意识淡薄、监管缺位是基层“微腐败”主因

记者:基层“微腐败”易发多发、顽固性强,只有直击病根,才能将其彻底铲除。请结合当地实际分析一下当前易滋生基层“微腐败”的土壤有哪些?

常红军:2022年以来,陇县纪委监委受理信访举报159件次,其中涉及基层党员干部的约占44%。比如温水镇某村“两委”干部虚报公益性岗位,冒领1万余元补贴资金;曹家湾镇卫生院对患者实施过度检查,加重群众负担。从以上数据和案例来看,情节轻、数量多、距离群众近是基层“微腐败”最显著的3个特点。究其原因,一是由于基层干部纪法意识淡薄,容易被一个个“小意思”“小便宜”诱惑,被“无所谓”“没有啥”麻痹。二是制度和执行“两张皮”,有法不依、有纪不遵、有章不循。三是部分党员干部长期在同一岗位工作,容易滋生权力寻租空间,形成腐败链条。

张朱祥:从近年来的信访举报受理、党风政风监督、案件审理过程中可以分析出神木市基层“微腐败”滋生的原因:一是基层党员干部,尤其是村“两委”班子成员文化程度较低、纪法意识淡薄、自律意识不强;二是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小村并大村后,资金来源复杂,村集体收入未全部纳入“村财镇管”体系,加之村务公开不及时,造成大额土地租金收入等资金体外循环,容易滋生腐败;三是小微权力监督缺位,一些村务监督委员会怕得罪人,不敢较真碰硬,形同虚设。

朱波:基层“微腐败”之所以屡禁不绝,首先是基层“四议两公开”等民主决策程序落实不到位,内部管理无序、财务管理不规范导致小微权力失范,使党的惠民惠农政策、项目、产业资金成为少数人眼中的“唐僧肉”。其次是行业监管缺位,个别行业主管部门“重审批轻监督”“重拨付轻监管”“重整改轻移送”,为随意行使权力、滥用权力留下了操作空间。最后是监督乏力,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创新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科技手段开展精准监督的能力水平不强,难以适应基层项目资金数量大、种类多、涉及面广的现状。

完善监督体系、整合监督力量,压缩基层“微腐败”生存空间

记者: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基层“微腐败”涉及面广、隐蔽性强,如何找准监督的切入点和着力点?

常红军:必须找准纪检监察工作服务保障基层治理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才能做细、做实、做深基层监督。首先要找准监督的靶向。结合实际“量身定制”监督、权责、小微权力等清单,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权力运行、干部作风、“三重一大”决策等内容,校准“抓关键、再监督”靶向,开展全流程监督,推动监督可视化、清单化。其次要构建多元化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紧密结合,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把基层“微腐败”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重要内容,提升基层监督质效。最后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案件查办是最有效和最直接的监督手段,对基层“微腐败”要坚持露头就打、一查到底,综合运用法律、纪律和组织手段,严肃处理小贪小腐,保持“不敢腐”的高压态势。

张朱祥:基层“微腐败”虽然点多面广,不易察觉,但只要监督不缺位,就能最大限度挤压“微腐败”的生存空间。一是不断完善基层监督体系,推行村(居)务监委会主任提级聘任为村(社区)监督员制度,对部分经济体量大、工程项目多、廉政风险高的村(社区)开展提级监督,推动纪检监察力量下沉到村(社区),让基层监督走深走实。二是紧盯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注重从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巡察监督中梳理分析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每年确定几个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腐败问题、作风问题和责任问题。三是扎紧扎牢制度的笼子。运用“全周期管理”方式,从典型案件中剖析监管漏洞、制度短板、廉政风险、思想病灶,督促健全完善内部监管体系,减少权力对微观经济活动的不当干预。

朱波:针对基层“微腐败”涉及面广、隐蔽性强的特点,应该从三个方面突破。一是聚焦群众关切,由小见大。可以通过走访调研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加强信访举报分析和自办案件剖析等方式,梳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找准日常监督“主攻方向”,针对存在的共性问题推进专项整治。二是扩大监督成果,由浅入深。要坚持系统思维,注重疑难案件分析,对发现的具有普遍性、隐蔽性、行业性的问题线索进行深挖彻查,以“小切口”撬动“大监督”,不断提升整治成效。三是突出纠建并举,由表及里。对查处的行业典型案件,通过深入分析案发原因、查找体制机制漏洞、加强盲区死角监管、精准制发纪检监察建议、深入开展以案促改等举措,推动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放大治理效能。

查办案件、查摆问题、建章立制,“微腐败”治理见成效

记者:按照省纪委监委的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一系列措施,对群众身边的“蝇贪”重拳出击,持续发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一线、向群众身边延伸。你们在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打通基层监督“最后一公里”方面有何成效?

常红军:一是解决了一批群众的揪心事、烦心事。在解决群众办证难、办事难等急难愁盼问题的同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督促住建、行政审批等部门设立“一站式”服务大厅,提升服务效能。二是通过日常实践,探索总结出了运用“监督+整治”逐步推动基层治理的监督模式。2022年,我们在做好11项民生领域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将日常监督发现的村级财务管理和违规报销电话费问题也纳入专项整治范畴,从容易滋生问题的重点环节入手,对“三公”经费、财务管理等问题进行集中“问诊”,取得良好的监督成效。三是提升了监督的时度效。借力智慧监督大数据平台,构建起跨部门、全覆盖、动态化的民生领域大数据信息库,更快速精准地发现问题,实现粗放监督到精准监督、全面监督的转变。

张朱祥:针对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我们建立起“1+N”监督工作机制,由市纪委监委牵头,联合行业职能部门,聚焦乡村振兴领域以及民生领域若干方面突出问题,督促指导各责任单位,对照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全面排查问题,分类施策、靶向施治,让群众从一个个具体问题的解决中感受到公平正义。2022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12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9人。同时,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建立委领导班子成员包抓化解信访积案、带案下访、督查督办等机制,最大限度确保“微腐败”问题见底清零。2022年,委领导班子成员包抓化解信访积案26件,基层“微腐败”信访举报量同比下降49.5%。此外,我们把智慧监督有效融入基层治理之中,依托“互联网+监督”模式,建立起智慧监督大数据平台、基层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绘制小微权力运行流程图,让基层干部照单履职、群众照单办事,从源头上铲除“微腐败”土壤。

朱波:一是不敢腐的震慑持续保持。2022年,针对省市审计反馈山阳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领域问题,我们严肃查处了其背后的作风和腐败问题,党纪政务处分41人,挽回经济损失150余万元。二是不能腐的笼子越织越密。深入剖析案发原因,查找制度漏洞、监管盲点,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2022年先后有群众反映基层多所学校套取学生营养早餐补助,经分析研判,我们认为这不是个性问题,随即发出监察建议,要求县科教局在全系统开展专项整治,最终督促整改共性问题132个,修订完善制度28个。三是不想腐的自觉日益增强。山阳县纪委监委坚持以营造清明政治生态、建设廉洁法治政府等“六大工程”为抓手,纵深推进清廉山阳建设。2022年9月,以违规收取群众礼品礼金、虚构事实骗领专项资金的南宽坪镇银厂村党支部原书记程某某这一“蝇贪蚁腐”为原型,拍摄了反腐微电影《伸手之间》。同时广泛开展同级同类警示教育,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靶向发力、系统施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记者:治理“微腐败”,必须深化标本兼治。推动完善基层“微腐败”治理长效机制,还需要从哪些方面持续发力?

常红军:首先要在夯实监督力量上下功夫。通过选聘特约监察员,持续壮大基层监督队伍,把监督“探头”延伸到基层一线。其次要在凝聚监督合力上下功夫。整合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和镇(街) 纪(工)委力量,探索交叉、联动、点题、提级等监督方式,着力解决基层监督机制不顺、人情干扰等问题。加强与审计、税务等部门的联系,健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成果共享机制,促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最后要在提升监督效能上下功夫。把监督、办案、治理有机结合起来,在强化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深刻总结提炼基层“微腐败”的表现形式和特点,加强对典型案、同类案、系统案的剖析,以案促改、促建、促治。

张朱祥:要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与审计、财政等部门协调配合,开展村“两委”干部换届离任审计和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常态化督导检查,不断推动村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要着力堵塞风险漏洞,深挖信访举报背后的“三资”管理不规范、村干部不作为等共性问题,通过交办督办、联合会审、走访调查等方式,逐件施策推动化解,督促全市各村举一反三,及时查漏补缺。要坚持固本培元,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结合“关键少数”以权谋私、滥用职权、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提高基层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朱波:一是要在完善基层监督体系上大胆探索。在以强监督促严监管、推动镇(街)和部门单位从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同时,着力构建“纪检监察 + 基层网格 + 信息网络”的监督体系,不断激活基层监督“末梢神经”。二是要更加聚焦基层监督重点。紧盯镇(街)、部门“一把手”及其领导班子成员、股室站办所负责人、村(社区)“一肩挑”干部等“重点人”,围绕“三资”管理、工程项目、物资采购、公共服务、组织人事、“三务”公开等“重点事”,聚焦“三公”经费、专项资金、惠农惠民资金等“重点钱”强化监督。三是要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重点村(社区)集体“三资”和重点村集体经济组织提级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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