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水费变得更“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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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陕西省岚皋县委专项巡察组的见证下,县自来水公司负责人将多收的“罚款”退还到群众手中。

“特别意外,没想到这笔钱还能退回来。”该县某企业负责人刘焱高兴地说。

类似刘焱拖欠水费被“罚款”的情况还真不少。问题的发现,源于岚皋县委巡察机构开展的涉水领域专项巡察。

今年1月,岚皋县委专项巡察组进驻县自来水公司,在巡察时发现该公司不执行国家政策规定,违规收取已取消的水表费及水费逾期违约金。

为查清这些账款的“行踪”,县委专项巡察组做足了功课,翻阅了该公司近几年的财务凭证,查找了相关政策文件规定,走访了群众,并对分管领导进行了巡察谈话。

经过梳理整合,县委专项巡察组发现,2020年至2021年,县自来水公司对逾期未交水费的用户每日加收违约金。

“两三户的钱不多,但居民基数大,加起来不是个小数目。”县委专项巡察组继续深挖,在查阅相关凭证时,又发现该公司在商议违约金收费问题时,在未全面核实相关政策的情况下,将2004年11月废止的《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作为收费依据,违规收取用户水费逾期违约金。

面对扎实的证据,县自来水公司副经理程某坦白了违规收费的事实。

原来,该公司在为群众提供用水服务时,利用自身在城区供水领域垄断地位,采取预制合同或口头告知的方式,单方面制定标准,通过收费系统默认设置的形式对逾期交水费的用户每日加收未交水费5‰的违约金,用于公司日常开支。

“必须将违规向群众收取的违约金全额退回。”县委专项巡察组将问题反馈到县自来水公司。

“问题主要责任还是在我们,没有及时将相关费用明细清单向群众公开。对于你们指出的问题,我们一定马上整改,还大家一个明白!”县自来水公司负责人向县委专项巡察组保证。

向群众乱收费,侵害了群众利益,既伤了民心,又损害了基层党员干部在群众中的公信力,违反了群众纪律,对这类不正之风必须严格处理。

县委专项巡察组迅速对掌握的情况进行整理,向岚皋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经领导小组同意后移交岚皋县纪委监委处置。

最终,岚皋县自来水公司副经理程某、营业部主任李某分别受到组织处理和政务处分。岚皋县自来水公司将收取的6185户违约金181348.74元以预存水费的方式全部予以退还,对收取的115户水表费127128.4元以现金的方式予以退还。该公司违规收取水费逾期违约金的行为也因侵犯消费者权益,由岚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群众的利益得到保障,县委专项巡察组干部悬着的心也终于落地了。

“这是有力回应群众关心关切、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用好巡察利剑将全面从严治党延伸至基层末梢的一个缩影。”岚皋县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说。

近年来,岚皋县委巡察机构把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作为主攻方向,把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作为关注重点,以实际行动回应群众关切。截至目前,岚皋县委巡察机构发现并推动查处了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37件,立案1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切实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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