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 谦 陕西交控集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专员
■周乃强 西部机场集团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专员
国有企业资金密集、资源富集,是反腐败斗争的重点领域。近年来,国有企业腐败问题屡禁不绝,细究起来,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给个别别有用心的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留下可乘之机有很大关系。
精准监督“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是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的一项重要职责,在实践中,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如何紧盯“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提高国有企业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能力,防范国有企业决策风险?记者专访了3位国有企业纪委书记。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可以有效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为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记者:作为企业纪委书记,请谈一下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认识。
王海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具体化。参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党组织能够最有效、最直接掌握企业战略举措实施过程,通过重要问题集体讨论的方式,把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行为置于制度约束之下,置于党组织、监督部门和职工群众的监督之下,确保国企姓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要求在企业得到坚决贯彻执行和落地落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有利于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是强化企业内部治理、完善企业内部控制、防范化解经营风险的有力举措。“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能够充分体现集体的意志和愿望,做到集思广益,有效克服权力不受约束给企业带来的决策风险,提高了决策的科学性,更有利于企业安全健康高质量发展。
何谦:从国有企业治理角度讲,“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党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结构的一项基本制度,是国有企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内容,也是国有企业党组织有效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政治核心作用的重要抓手。“三重一大”事项全面涵盖了企业日常治理的主要工作,其背后集中反映出的行权方式、基本程序、执行效果是衡量企业政治生态的重要标尺。省纪委监委出台的《陕西省省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监督工作办法(试行)》,就将“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情况作为加强对党的建设情况的重点监督事项。对企业纪委来讲,抓好“三重一大”事项监督,既是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的重要切口,也是破解“一把手”和同级监督难题的关键,对企业纪委真正将自身职责定位融入企业实际,使正风肃纪反腐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周乃强:“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直指企业权力运行和权力制约核心环节,在顶层设计上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保障。“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作为国有企业实现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企业治理相统一的重要制度安排,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既是加强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最核心、最重要的内容,也是国有企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切入点。一方面,有利于提高国有企业的决策水平,有效规避市场风险,使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在良好的环境中健康有序进行。另一方面,通过对权力的平衡与制约,能够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遏制腐败的发生。严格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于防范企业决策风险,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强化制度设计,加强全程监督,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记者:在实际工作中,企业纪委如何发挥贴身监督、日常监督、全程监督优势,保障“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
王海帆:一是强化思想教育,从提高民主决策意识上发力。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开展专题警示教育等形式,发挥反面典型案例警示作用,让决策集体充分认识到决策失误的危害,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的民主决策意识。针对集团所属单位的领导班子,我们通过日常提醒谈话、任前廉政谈话等方式,教育引导其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二是强化过程监督,从规范民主决策程序上发力。我们印发了《纪检监察机构日常监督工作办法(试行)》,通过列席有关会议,监督决策过程是否充分发扬民主,通过专项检查抽查、专题调研、巡察等方式,监督“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否按要求执行,程序是否合规,最大限度保障决策执行到位。三是强化制度保障,从健全民主决策机制上发力。近年来,我们在监督执纪中发现制度不健全是影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的重要因素。基于此,我们针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向所在单位和党组织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并跟进督查督办,扎实推动整改。在我们的监督推动下,党委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等一批涉及民主决策的制度制定修订出台。近年来,我们持续聚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贯彻执行强化监督,集团系统涉及“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的信访举报和案件数量都呈总体下降态势。
何谦:首先是完善“三重一大”配套监督制度。我们制定了《“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办法》,按照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分类建立监督事项清单,明确了23项具体监督事项,并以负面清单形式明确应当进行责任追究的8种具体情形,为企业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职责提供了遵循。其次是强化全程监督。强化报备监督,明确要求在“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决策前2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议题资料报备纪委,纪委通过事前参与、及早介入,提出意见建议,确保风险隐患研判到位、纪律要求落实到位、会前程序执行到位。强化事中监督,将纪委列席会议作为“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决策时的刚性要求,对不符合党纪法规、上级政策,或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履行决策程序不到位的坚决叫停。今年上半年,我们根据日常监督掌握的情况,对1名干部的提拔任用提出暂缓研究的意见。强化日常监督,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列入巡察监督、审计监督重点内容,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重点围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否健全、事前酝酿是否充分、决策方式是否明确、权限是否清楚、程序是否规范、执行是否严格、监管是否有力、违规是否纠正等情况,定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综合运用公开通报、当面提醒、谈心谈话等形式,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及时堵塞制度漏洞,提升企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周乃强:一是聚焦制度建设这个根本,协助党委修订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议事规则及会议管理办法,制定了《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和党委研究决定前置研究讨论事项的实施办法》,分领域建立专业委员会,对重大风险决策事项开展评估并为集团党委提供决策支撑,纪委书记列席重要经营类会议实施监督,听取财务、法律、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对“三重一大”事项的意见建议,提高决策质量和水平。二是做实做细监督专责,紧盯事前、事中、事后 3 个环节,会前要求涉及“三重一大”事项提前与集团纪委沟通,充分征求意见、沟通酝酿;会中对参会人数、主要负责人发表意见、执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以及对暂缓决议事项程序等环节进行监督,对存在的问题现场指正;会后抓好决策执行的全程跟踪,通过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实地查看、督办反馈等方式,推进决策事项落地见效。三是持续深化系统施治,强化与审计、巡察等监督主体贯通协同,建立重要情况通报、线索移送处置等工作机制,开展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专项督查,内部巡察反馈问题督促整改,优先处置涉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问题线索,进一步完善集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的监督闭环,逐步形成了决策议事有监督把关、决策执行有检查纠偏、决策失误有问责惩戒的监督制约机制。
紧盯腐败新特点,炼就发现问题的“火眼金睛”,坚决打赢国有企业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记者:针对国有企业中存在的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你们采取了哪些对策?
王海帆:打铁必须自身硬。要通过日常学习、业务培训、以干代训等形式,推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尽快适应新变化新要求,熟练掌握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表现形式和基本特征,确保在监督过程中能一眼看穿其中“猫腻”。面对腐败手段隐形变异、翻新升级,我们要主动研究新问题、提出新对策。要构建“大监督”体系,按照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一体贯通、协同配合的整体思路,紧盯新领域、新岗位、新权力,妥善运用好政治监督、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民主监督等多种形式,建立各项监督贯通协同机制,定期通报情况,共同研究对策,让腐败无所遁形。同时,积极探索建立智慧纪检系统,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和手段推进岗位廉洁风险防控提质升级,建立风险分析动态预警机制,对权力配置、使用等进行动态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何谦:从公开通报的典型案件看,国有企业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主要集中在项目招标、重组并购、股权划转、投资融资及新业态等领域。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必须将这些领域纳入重点监督范围,有机贯通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财务审计监督,不断完善监督治理制度机制,确保业务延伸到哪里,监督就要跟进到哪里,监管机制建设就要覆盖到哪里。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因其花样翻新,涉及面广,所以查处难度相对较大,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调查手段有限,在案件查办的资源调用、调查取证、措施使用等方面往往有心无力,甚至可能贻误“战机”。对此,应充分借鉴当前“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积极探索“企地”合作办案机制,加大对新型腐败、隐性腐败的震慑作用。
周乃强:一方面,要督促党委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针对下属企业点多面广、所属行业众多的实际情况,树立“一盘棋”思想,体现差异化特点,分层级、分领域、分单位指导细化事项内容、完善落实措施,构建上下贯通、左右衔接的工作机制,推动“两个责任”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另一方面,要严格落实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要求,加强对各级“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的监督,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发挥系统集成协同高效优势,利用派驻纪检组贴近驻在单位的优势,深入开展“室组”联动监督,将党内监督与职能监督、巡察监督等统筹衔接,进一步顺畅人员力量调配、日常监督配合、问题通报及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不同阶段聚焦“三重一大”事项精准监督,形成全面覆盖、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提升监督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