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安市长安区许家沟水库。朱晓星 摄
6月10日一大早,西安市长安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组长王翼涛就拨出了一通电话:“以案促改的重点任务和关键环节得盯住啊,尤其是制度方面,该梳理的要抓紧梳理,该完善的也要尽快完善。”
以案促改,是既看“病树”又找“病源”的具体实践。如何从制度层面对以案促改提纲挈领?又如何让以案促改不再束之高阁?长安区纪委监委通过实践探索,形成强化以案促改的一些思路,在类案分析、共性问题挖掘中精准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不断完善权力运行的监督机制,增强从“案”到“改”再到“治”的实效,实现从个案清除、重点惩治向系统施治、全域治理提升转变。
破题
跳出就案查案
今年1月,王翼涛和同事们严肃查办了长安区卫健局某下属单位胡某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涉嫌受贿犯罪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随后又循线彻查该单位李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廉洁纪律的案件。最终,胡某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李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责令其上缴违法所得,并由长安区卫健局党委免去其科长职务。
在查办此案过程中,王翼涛深感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值得反思。“尤其该案涉及的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医疗领域,区卫健系统必须深入整治问题,不断补齐存在的短板、漏洞,才能取得‘查一案、治一域’的成效。”王翼涛因此格外关注区卫健局的以案促改工作。
两个月后,发生在长安区卫健系统的这两件案件全部查办结束。在3月13日的长安区纪委常委会会议上,这些案件的具体承办部门提出开展以案促改建议,“他们个人存在的问题,也暴露出班子建设、责任落实方面,以及医疗领域在制度机制方面还存在漏洞。”会后,区纪委监委及时向区卫健局党委发出以案促改建议书,逐条明确具体整改要求,督促卫健系统开展以案促改工作。
为何专门将重要案件的以案促改建议搬上区纪委常委会会议?
“反腐败是系统工程,单纯以案查案,容易‘按下葫芦浮起瓢’。”长安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李会林进一步解释,“区(县)既是政策落地的关键节点,也是权力与资源的汇聚之处,易成为‘微腐败’滋生的土壤。我们看‘病树’,更要分析‘土壤’,坚持从一案看一域,而做实以案促改就是很重要的抓手。”
长期在一线办案的长安区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丁锋说:“以前的一些案子没开展或者没及时开展以案促改,治理效果不理想,很难说标本兼治。”
为确保以案促改能够起到促治的实效,长安区纪委监委去年12月印发《长安区纪检监察机关以案促改工作办法 (试行)》(以下简称 《办法》),列出5个方面实施范围,明确了相关部门职责分工,细化了10项实施流程。同时,《办法》中首次提出,将以案促改建议提交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
《办法》的印发为扎实做好问题整改、增强以案促改实效提供了制度保障,也让长安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的工作更顺畅、更高效。
“以案促改的工作由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但该室对案件的审查调查及审理情况掌握不够全面,对案件开展以案促改的必要性缺乏足够的科学研判,监督工作相对被动。”长安区纪委常委马寻昌说,“将以案促改建议提交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固化为制度,力度更大,有助于跳出就案查案,更好地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
案件查办具有专业性,各个办案室最了解自己手头案子办理的情况以及案发单位、部门的“病灶”,长安区纪委监委由办案室具体提出以案促改建议,不仅从机制上来说更顺畅,而且切入点更准、针对性更强。
联动
压实整改责任
压实整改责任,是以案促改工作的关键环节。长安区纪委监委将以案促改工作与廉情通报制度相结合,延伸以案促改跟踪链条,压实主体责任。
“早在2023年,我们就建立了廉情通报制度。我们从信访举报、日常监督、巡视巡察、审计等渠道收集廉情信息,对发现的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和违纪违法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并形成书面通报,向区级领导点对点通报其分管(包抓)街道、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廉情。”长安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干部赵萌说。
自《办法》出台后,长安区纪委监委将以案促改工作与廉情通报相结合,既向案发单位下发以案促改建议书,又向分管(联系)案发单位的区级领导抄送以案促改建议,进行日常廉情通报,督促提醒其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好以案促改工作。
今年3月,长安区一位副区长收到了一份涉及其分管领域的廉情通报:“召开民主生活会,深入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运用‘四种形态’,分类予以处置,重要问题线索及时向区纪委监委移送……”这份廉情通报中详细写明了有关长安区秦岭保护局某下属单位以虚报保洁员方式套取国家资金设立“账外账”问题的以案促改工作。
收到这份廉情通报后,该分管副区长当即联系案发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面对面交谈,详细了解情况。
“向案发单位党委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建议其开展以案促改,同时区纪委监委还将该建议整改情况以廉情通报形式告知了分管区级领导。”办理该案的工作人员说,这样能督促案发单位党委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以案促改工作中,案发单位党委感受到了压力,对8个基层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全覆盖谈心谈话,压实基层党组织“一把手”主体责任,推动完善保洁员、第三方公司管理制度。
此前,针对长安区一街道几名干部接受宴请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长安区纪委监委将相关以案促改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以廉情通报形式通报分管区级领导。通过扎实整改,该街道查找到了此前一直存在却未被重视的风险点,解决了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并修订完善了《机关基本工作制度实施细则(试行)》《村干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规定,将年度出勤情况纳入干部年度考核,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
目前,长安区形成了党委牵头主抓、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推动、职能部门积极推进、相关责任单位狠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以案促改取得实效。
深入
开展专项整治
“砲里街道西垇村集体资金被侵吞等问题就是很好的例证。”至今,长安区纪委监委的办案人员对这件案件仍记忆犹新。砲里街道西垇村原党支部书记党胜利、原村委会主任党森民擅自委托出纳谢利章办理村集体企业拆迁补偿相关事宜,谢利章利用由此获得的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采取骗取、收入不进账、虚假承包工程等方式,将村集体资金182万余元非法占为己有,给村集体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此外,党胜利、党森民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最终,党胜利、党森民被开除党籍,三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
资金、资产、资源是村集体发展壮大的家底,如果不将村集体收入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登记、核算,就会导致村集体资金脱离监督,容易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2024年至今,长安区纪委监委查处农村集体“三资”领域案件32件,党纪政务处分53人,组织处理14人。
“对以案促改工作中发现的普遍性突出问题,要开展专项整治。”长安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闫超一字一句说出《办法》中的这条内容。而这,与他们手头正在开展的专项整治密不可分。
基层腐败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长安区纪委监委在以案促改中坚持在点上发力的同时,针对多发性、系统性、同质性问题线上延伸、面上拓展,扎实开展地域性行业性系统专项整治。自今年2月起,长安区纪委监委在全区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中,专门围绕农村(社区)财务管理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去年10月至12月,区委巡察工作中发现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存在问题,尤其是财务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就这一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也是巡察整改的具体动作。”长安区纪委副书记贾炜说,“往年查办的案件中也较为集中地反映出财务管理存在漏洞,必须做实以案促改。”
通过分析查办案件,长安区纪委监委决定在开展农村(社区)财务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后,对全区各村(社区)的资产底数全面清查,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重点解决街道只管财政拨付资金,不管集体资源资产、组级资产财务监管脱节问题。从个案到类案,从类案到领域,长安区通过专项整治的方式推动“组财村管、村财街管”,建立健全农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眼下,长安区纪委监委正在筹备全区财务管理问题专项整治推进会议,将通报各街道相关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压实责任。“通过扎实推进专项整治,能够深挖这一领域问题根源,这也是以案促改的再深入、再延伸。”贾炜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