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宝鸡市“陈仓印象”主题公园。(陈仓区融媒体中心供图)
在纪检监察干部中,常有一个涉及“口”的形象比喻:案件审理是重要的“关口”、“出口”和“窗口”。这个“口”,承载着太多内容,也面临着新的挑战。
基层普遍存在“案多人少”现象,部分县级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仅有3至5人,却要承担每年数百件案件的审理任务。以宝鸡市陈仓区纪委监委为例,案件审理室有3名干部,而全区2025年上半年立案210件、2024年全年立案321件,审理中时常面临案件数量增加与审理力量不足的矛盾、审理标准的统一性问题,以及新型违纪违法手段带来的审理难问题。
这些摆在面前的新挑战,促使陈仓区纪委监委进行了一场案件审理实践。他们将审理的案件进行初步分类,构建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类案同审三种模式,真正把好、衔接好这个“口”,切实提升了案件审理时效和质效。
简案快审
突破“书面审理”局限
记者见到陈仓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王飞时,他正大步从办公室往外走,手里握着刚挂断的电话。
“千渭街道的一名党员已经被判刑,纪检监察机关需要对该党员进行党纪处理,那么这个程序如何走?我们会让街道纪工委到法院取得判决书,走简易程序审理该案件即可。”在案件审理室工作以来,王飞每天都要接好几个镇上打来的电话,有的询问流程,有的咨询案件定性,都是涉及审理工作的一些具体内容。“这些判决类的案件已经形成司法结果了,在审理过程中不存在太大争议,主要是主体身份的把控,可以实行快审。”
王飞提及的案件就是陈仓区纪委监委采取简案快审模式审理的。针对司法审判类案件、行政处罚类案件,以及事实相对清晰、证据较为确凿的案件,列为“简案”,运用简易审理程序。对因程序性资料不完善被暂缓受理的案件,先行审核已有案卷材料,边补边审。正式受理案件后,为克服书面审理的局限性,会邀请办案人员说明案情背景,从而缩短审理周期,进行快速审结处理。
“我们镇一级的纪委人更少,办案、审理转不开,加之人员流动性大,从事纪检监察工作时间较短,易导致证据不充分、定性不准确等问题。但我们又想把案子办好、审好。”陈仓区一名镇纪委书记直言现实的难题。
陈仓区的区域范围广、监察对象数量多、案件类型多样。为强化审理质效,陈仓区纪委监委去年选取了赤沙镇、拓石镇、周原镇开展行政处罚类案件审理表格化试点,将阅卷笔录由文字式改为表格式,便于纪检监察干部用勾选形式快速判断案件是否符合标准,使其能够快速上手,避免案件积压,提高审理效率。同时,陈仓区纪委监委对镇(街)纪(工)委查办的违纪案件,明确由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专人负责,对案件进行协审,严格推行“初审+协审”双重审理,镇(街)纪(工)委对初审案件形成意见后移交至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该室在对全案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后,就问题提出协审意见,列出问题清单交由办案单位整改落实,确保案件定性准确、处理合法合规,杜绝“夹生案”。
去年5月,陈仓区纪委监委接到区教体局移送的有关周原镇军辉中心小学食堂的问题线索。该线索移交至审理部门后,审理人员依据简案筛选标准,认定该案件事实相对清晰、证据较为确凿,符合简案快审标准,遂启动简案快审程序,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形式审核,将其分流至简案快审小组。该小组于受理当日迅速开展工作,只用了1天便完成阅卷。
“在审理过程中,我们在对全案证据材料进行审核的同时,与办案人员交流案件背景情况,尽可能全面、深入地了解案情,跳出书面审理的局限。对于需要进一步核实的个别细节问题,一次性告知办案人员。从案件受理到最终审结,在8个工作日内完成。最终,该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尹某某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审理该案的纪检监察干部说。
陈仓区监委委员甘甜长期从事案件审理工作,在她看来,面对繁重的审理任务,以及审理人员严重不足的现实情况,简案快审程序确实能将干部从简单案件中解放出来,使他们能够投入到更复杂、更重大的案件审理中,实现了资源合理配置,提升了整体办案效能。
繁案精审
跳出“最后”往前走
“繁案,顾名思义就是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各种各样问题交织的案件。越是繁琐的,越需要精准,要让每一件繁案都成为‘铁案’。”陈仓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代主任吴晶说。
近些年,陈仓区纪委监委承办了不少指定管辖、涉嫌职务犯罪的重大案件,这些案件大多在事实认定、取证、定性等方面较为复杂,存在一定争议。于是,陈仓区纪委监委将这类案件划分为“繁案”,进行深度剖析和精准把控,避免简单化处理,确保司法公正。繁案精审重在定性精准、取证精准,通过层层核查、与相关部门多方论证,查清案件事实,既坚守纪法底线,又注重深挖根源,避免因证据不足、定性不准导致“申诉”等情况出现,以精审实现精准执纪,以精细化、规范化提升审理质量。
“他认为本公司的这项业务有利可图,便私下找人承揽了其中的拉土方工程,以此赚取差价。”“这种行为应该认定为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不是很符合‘同类营业’的标准,应该认定为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陈仓区纪委监委承办指定管辖的某公司原总经理刘某某涉嫌职务违法犯罪问题,在审查调查阶段,承办人员对刘某某行为定性产生了分歧。因该案情况复杂,案件审理室两名同志适时提前介入组成审理组,查找相关案件证据指引,并同步启动案件论证机制,由区纪委监委邀请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检察部门、区人民法院刑庭一起就证据收集、案件定性、法律适用等问题召开联席会,听取意见建议。
这样的联席会,陈仓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郑舒涵参加过好几次。在区纪委监委的会议室里,参会人员都会拿到一份隐去了涉案人员信息的模拟案例,由办案同志介绍案情后,检察院、法院的工作人员针对案情发表个人意见,最终讨论达成一致。
案件审理中,“失之毫厘差之千里”,精准性既体现在案件质量把控上,也体现在因罪名不同影响取证方向上。刘某某的案件,前后召开了两次联席会讨论,最终认定其涉嫌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对其违纪问题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报省纪委监委处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针对这样重大、疑难、复杂的职务犯罪案件,陈仓区纪委监委强化法法衔接,适时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把问题解决在案件移送前,形成衔接顺畅、常态长效的工作机制,打通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最后一公里”。
人们常说,案件审理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最后一道关口”。但在审理一线的纪检监察干部看来,这个“最后”却要时常往前走一步、往前多想一点,既坚持审理关口前移强化与纪检监察室的对接,又推进与司法机关提前介入的顺畅衔接,如果只是停留在“最后一关”等着找问题,那很多问题就解决不了。
类案同审
“一把尺子量到底”
“对于立案标准,要区分违规领取高龄补贴持续的月份以及是否经过年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相关责任人。”凤阁岭镇纪委书记曹劝虎仍清晰记得,陈仓区纪委监委将违规领取高龄补贴的问题线索移交给各镇纪委后,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的同志在审查调查工作推进例会上,专门给各镇(街)纪(工)委书记进行集中指导。
王飞进一步分析道:“转到12个镇(街)的违规领取高龄补贴相关线索,均表现为领取高龄补贴人员去世后,未及时停发,导致多领高龄补贴,造成国家财政资金损失。”案件审理室对立案标准进一步细化,根据多领时长分为多领1—3个月、多领3—6个月、多领6—12个月及过了次年年审仍在领等不同情形,并据此对相应的责任人予以立案。
在案件审理阶段,案件审理室在协审时,会再次对违规领取高龄补贴类案件的定性、处理进行审核,根据违规领取持续的时间、造成损失的金额、不同责任人的职责范围等进行综合考量,按照责任的轻重给予不同档次的处分,相同责任的人员,党纪政务处分应当相匹配。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中,纪检监察机关查办了一批涉及医疗、低保、高龄补贴、残疾人补贴等领域的案件。同类型案件中涉及部门、人员多,情况复杂,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于是,陈仓区纪委监委分门别类,对同类案件同审,避免处分档次畸轻畸重以及证据标准、追究范围不一致,确保“同类情况同等处理”。
“实践中,类案‘一把尺子量到底’尤为重要,一个标准执行到底,精准把握政策、精准认定事实、精准定性处理。”陈仓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去年5月至6月,陈仓区纪委监委受理了宝鸡市陈仓医院孙某某等11人违纪违法案、陈仓区妇幼保健院王某某等3人违纪违法案、虢镇中心卫生院韩某某违纪违法案、阳平镇中心卫生院席某某违纪违法案。在审理这些医疗领域同类型案件时,通过制定表格审阅案件,梳理出涉案人员的问题类别、违规问题、违规金额、涉及科室、身份、职务及责任划分等要素,通过横纵对比,统筹考虑定性量纪,并同步撰写审理报告、处分决定,最终案件顺利审理办结。
对一批案件进行类案同审,通过明确统一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定性处理标准,从根本上避免因主观随意性导致的处理不公,从而提升处理结果的公信力,让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2024年以来,陈仓区纪委监委对医疗、低保、高龄补贴、残疾人补贴等领域的4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同时,以类案分析为抓手,深层次剖析同级同类案件发案规律及背后的共性问题,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6份,遏制同类违纪违法行为,推动从“个案惩处”向“系统治理”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