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
打印

汉中西乡峡口茶园。周文革 摄

“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切实解决好“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的问题,全面落实“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的总要求,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为此,要做到“六坚持六防止”。

在政治站位上,坚持锤炼党性,防止政绩偏差。“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是确保政绩观方向不偏、根基稳固的根本保证。必须强化理论武装。强化理论武装是锤炼党性的重要途径,只有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把为民造福、高质量发展、实事求是内化于心,才能摆脱个人名利束缚,避免陷入“唯上不唯实”“重显绩轻潜绩”的误区。必须做到对党忠诚。对党忠诚是政绩观的“根”与“魂”。只有忠诚于党、忠诚于党的事业,才能坚持为民造福的根本立场,才能确保政绩观不偏向、不走样。必须树立大局观念。这是锤炼党性、防止政绩偏差的必然要求。一切工作都要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为前提,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要多打大算盘、算大账,少打小算盘、算小账,善于把地区和部门的工作融入党和国家事业大局,做到既为一域争光、更为全局添彩,才能避免因局部利益、短期效应而导致的政绩观偏差。

在价值取向上,坚持人民立场,防止脱离群众。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这从根本上确立了正确政绩观的价值坐标。必须以为民造福为根本。“德惟善政,政在养民。”为民造福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创政绩,坚决不搞自说自话、自我满足的虚功,决不能干那些只想讨领导欢心、让群众失望的蠢事。必须以民之所需为方向。“为政之要,以顺民心为本。”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哪里有人民需要,哪里就能做出好事实事,哪里就能创造业绩;业绩好不好,要看群众实际感受,由群众来评判。任何脱离群众需求、忽视群众感受、损害群众利益的所谓“政绩”,都背离了党的宗旨,都不是真正的政绩。必须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之中,将群众的需求清单转化为我们的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必须以民之小事为基点。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政绩不在于楼盖得有多高、场面有多宏大,而在于解决了多少群众关心的就业、教育、社保、住房、医疗、养老等民生问题。要以“利民之事,丝发必兴”的为民情怀,从群众“急难愁盼”中找准工作方向,真正把好事实事做到群众心坎上。

在工作视野上,坚持放眼长远,防止急功近利。“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既要做显功,也要做潜功,不计较个人功名,追求人民群众的好口碑、历史沉淀之后真正的评价。要发扬“铺路石”精神,夯实长远之基。正确的政绩观,应超越个人功名,不能只管“眼前事”、不管“身后事”,只抓“短平快”、不抓“长周期”,甚至为了眼前利益竭泽而渔、寅吃卯粮、透支未来,形成“前任的政绩,后任的包袱”怪象。要甘于做打基础、增后劲的铺垫性工作。要发扬钉钉子精神,一锤接着一锤敲,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正确的政绩,靠的是锲而不舍、久久为功,保持战略耐心。要发扬“接力赛”精神,一张蓝图绘到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一张好的蓝图,只要是科学的、切合实际的、符合人民愿望的,就要像接力赛一样,一棒一棒接着干下去。要力戒“一个将军一道令”,真正做到一任接着一任干。

在工作作风上,坚持求真务实,防止弄虚作假。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核心在一个“实”字。党员干部必须“当好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坚定行动派、实干家”,做到思想求实、作风扎实、工作落实、数据真实、成效务实。要恪守实事求是,按客观规律办事。按规律办事、按规矩做事,是党员干部必须坚守的原则。必须坚持一切从客观实际出发,自觉按规律办事,尊重科学、尊重实际,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踏踏实实推进事业发展。要切实抓好落实,推动决策落地。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抓落实是衡量领导干部党性和政绩观的重要标志。必须不折不扣抓落实、雷厉风行抓落实、求真务实抓落实、敢作敢为抓落实,坚决防止“口号式”“表态式”“包装式”落实,切实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地生根。要崇尚真抓实干,靠奋斗创造实绩。大道至简,实干为要。必须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彻底摒弃慕虚荣、务虚功、图虚名的不良倾向,坚持察实情、干实事、务实功、出实招、求实效,拿出真抓的实劲、敢抓的狠劲、善抓的巧劲、常抓的韧劲,自觉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要力戒形式主义,坚决杜绝“面子工程”。形式主义是求真务实的“天敌”,其实质是主观主义、功利主义,根源是政绩观错位、责任心缺失,用轰轰烈烈的形式代替了扎扎实实的落实,用光鲜亮丽的外表掩盖了矛盾和问题。必须不驰于空想、不骛于虚声,“做事”不“作秀”,“造福”不“造势”,“成事”不“误事”,靠扎扎实实的作为创造实实在在的业绩。

在问题导向上,坚持攻坚克难,防止回避矛盾。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要求党员干部必须奔着问题去、迎着矛盾上,在攻克一个又一个难题中创造实实在在的业绩。这既是事业发展的需要,也是干部个人成长的必经之路。要直面问题,在破解难题中彰显政绩成色。当干部就要解决问题,真正的政绩,往往体现在解决复杂矛盾和历史遗留问题的力度与实效上。要敢于接手“旧账”,对现实矛盾或历史遗留的“烂摊子”不回避、不绕道,主动担当,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在深化改革中,要勇于挑重担子、啃硬骨头、接烫手山芋。要坚守底线思维,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视为重要政绩,做到未雨绸缪,筑牢发展安全屏障。要敢于担当,坚决摒弃“为官不为”。真正的担当必然催生扎实政绩,而正确的政绩也必须以担当为根本前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干部敢于担当作为,这既是政治品格,也是从政本分。党员干部一定要愿担当、敢担当、善担当,决不能做“老好人”“太平官”“墙头草”,决不能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要经受锤炼,在斗争实践中增长才干。担当需要勇气,更需要能力。温室里长不出参天大树,懈怠者干不成宏图伟业。党员干部要在经风雨、见世面中长才干、壮筋骨,练就担当作为的硬脊梁、铁肩膀、真本事。

在个人操守上,坚持廉洁勤政,防止追名逐利。政绩观与个人操守,是党员干部为政做事的两大精神支柱,前者关乎“如何做事”,后者关乎“如何做人”。要树牢正确权力观名利观。正确的政绩观最终要落到权力观和名利观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共产党人干事业、创政绩,为的是造福人民,不是为了个人升迁得失。如果追求政绩只是为自己“贴金”、替个人“造势”、为升迁“铺路”,必然会陷入急功近利、弄虚作假的误区,最终损害群众利益、影响党的形象。党员干部必须自觉从人民利益出发,坚持事业为上,把岗位当作干事创业的平台,而不是当作为官发财的跳板,搞华而不实、劳民伤财、捞取功名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要坚持干净干事。清正廉洁是政绩的底色与生命线,失去了廉洁,再耀眼的“政绩”也不过是空中楼阁,甚至会沦为损害群众利益的“毒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只有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才能确保既想干事、能干事,又干成事、不出事。党员干部只有精心谋事、潜心干事、坦荡处事、谨慎行事、专心成事,方能树立为民造福的政绩观。要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知责任者,大丈夫之始也;行责任者,大丈夫之终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各部门党委 (党组)必须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政绩观正,则党风清;政绩观偏,则腐败生。党建不是虚功,而是执政根基;不是点缀,而是命脉。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第一责任人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质、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观念,自觉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正确政绩观的示范者、引领者。

“一语不能践,万卷徒空虚。”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树立”是前提,“践行”是关键。“口能言之,身能行之,国宝也;口不能言,身能行之,国器也;口言善,身行恶,国妖也。”党员干部必须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把高质量发展作为核心追求,把实事求是作为根本准则,真抓实干、知行合一,坚决摒弃错误政绩观,真正把正确政绩观见之于行,担当作为、争创佳绩,不断开创中国式现代化新局面。

(作者系陕西省纪检监察协会理事)



下一条:以正确政绩观引领中西部“双一流”强校建设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