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腐败行为的隐蔽化、技术化、智能化特征日益突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要把握腐败的新动向新特点,创新手段方式,完善反腐败责任落实机制,及时发现、准确识别、有效治理各类腐败问题,不断提高反腐败穿透力。贯彻落实这一重要指示精神,必须加快推进数字纪检监察体系建设,以科技赋能监督执纪执法。数字纪检监察作为法学、政治学、信息科学、管理学等多学科交叉的新兴领域,涉及理论研究、技术研发、政策设计、实务应用等多个层面。要有效整合高校、科研机构、实务部门等研究力量,构建协同攻关的学术共同体,必须将党建工作深度融入其中,通过强化政治引领、组织凝聚、方向把关,整合资源,凝聚共识,强化工作合力,为新时代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与智力保障。
深刻认识党建引领数字纪检监察研究的重要意义
数字纪检监察的学理建构,必须坚持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相统一。技术要素遵循“工具理性”,为监察范式革新提供技术支撑;规范要素遵循“价值理性”,为数字技术运用确立法治框架与价值导向。在运用数字技术过程中,既要充分发挥技术效能,又要防范技术异化风险。从治理现代化视角看,数字技术正深刻变革权力运行与监督模式:监督重点从事后惩戒向事中预警、事前防范前移;监督方式由人力驱动向数据驱动、算法赋能转型;监督格局由条块分割向系统集成、高效联动提升。这一变革既是技术演进,也是理论建构。依据技术嵌入理论,数字技术通过“结构重塑—过程再造”赋能监督:前者通过推动监督权力下沉、监督组织联动、监督权责明晰,实现组织结构优化调整;后者通过监督流程可视、监督行动精准、监督链条闭环,实现工作过程的系统再造,共同促进监督效能提升。党建工作嵌入学术共同体,实质是将政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学术生产的整合优势,将制度机制转化为协同创新动力。我们党关于跳出历史周期率的“两个答案”,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为数字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这要求学术研究必须以科技赋能提升应对腐败存量与增量交织复杂局面的能力,以组织化方式突破个体化研究的局限,以制度化机制破解碎片化创新的问题。
准确把握党建引领学术共同体建设的实践着力点
以政治引领把准研究方向,促进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统一。数字纪检监察研究关乎权力监督和国家治理安全,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要通过联学共建、理论研讨、形势政策报告等形式,引导研究者深刻领会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深刻把握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自觉将学术研究融入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技术并非天然具备价值中立性。算法设计体现人的主观意志,模型构建内含价值判断与选择。数字监督面临“监督效能”与“权利保障”的核心矛盾。算法“黑箱”可能侵害程序正义,数据聚合可能威胁个人隐私,自动决策可能弱化人的主体地位。上述问题不能单纯依靠技术,必须同步构建伦理约束机制与法律边界体系。唯有坚持政治引领,才能确保数字技术在赋能监督时始终服务于公共利益,防止其异化为“技术利维坦”,在提升监督效能的同时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以理论溯源深化规律性认识,立足“穿透权力结构”视角提升研究深度广度。提升反腐败穿透力,必须深入突破权力运行的表象,精准聚焦权力配置结构、运行机制及其内在制度风险。科技赋能反腐败穿透力的核心要义,在于系统识别权力运行结构与制度风险,把握内在规律,而非局限于线索发现。具体而言,需着力构建三项能力:穿透权力运行结构,深挖腐败滋生的制度根源;穿透制度运行过程,精准发现内生风险隐患;穿透腐败生成机理,科学把握问题演化规律。这要求我们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扎实推进理论创新与技术应用的深度融合,确保研究兼具技术先进性、理论深度与历史底蕴。同时,要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廉政智慧,对“民惟邦本”“公生明,廉生威”等理念进行创造性转化,融入数字监督模型的价值体系。
以组织联建为重要抓手,依托协同联动破除体制机制障碍。针对研究力量分散问题,要构建跨单位的功能型党支部或党建联盟,统筹整合高校、纪检监察机关、科技企业、科研院所等党员骨干力量,建立健全“理论研究—技术研发—实践应用”全链条协同机制。依托党组织常态化交流平台,扎实推进研究项目联合攻关、实验平台共建共享、数据资源开放互通,实现智力资源高效整合。跨组织协同的核心在于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构建互信合作机制。党组织作为制度执行主体和关系协调枢纽,能够有效化解价值分歧、利益矛盾和信息壁垒,将制度优势转化为协同效能。要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关于“强化系统观念,健全反腐败工作机制”的决策部署,通过组织联建,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反腐败工作新格局。
以有组织科研为依托,集中力量开展重大课题攻关。以DeepSeek为代表的人工智能技术正深刻推动反腐倡廉工作高质量发展。人工智能赋能反腐倡廉的核心功能体现在四个维度:深化数据整合,构建全域数据融合体系;拓展技术适配,实现多场景技术定制;重构价值导向,平衡反腐败效能与数据伦理;提升人才能力,打造复合型反腐败队伍。在嵌入机制方面,通过制度、技术、文化和资源嵌入,搭建数据协同架构,构建智能反腐生态。提升反腐败穿透力,必须系统扫描权力运行结构,深入研究腐败生成机理,前瞻识别制度性风险隐患。要突破传统“单兵作战”模式,构建跨学科、跨领域协同攻关体系。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统筹协调作用,由党员骨干牵头,围绕基础理论、关键技术、应用场景等重大课题设立联合攻关项目,推动多学科团队协同创新,在自主知识体系构建和核心技术突破上取得实质性进展。当前重大科技创新呈现“跨学科、跨领域、跨组织”特征,数字纪检监察研究须整合法学、政治学、信息科学、管理学、心理学等多学科资源,实现从“小科学”向“大科学”的跨越。
以人才共育夯实发展根基,锻造高素质纪检监察铁军。数字纪检监察的创新发展,关键在于培养既精通纪法又掌握技术、兼具理论素养与实践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必须深刻把握权力监督的内在规律,准确研判数字时代权力运行的新特点。党建引领下的学术共同体,应将人才培养作为核心任务,通过共建实训基地、开设联合课程、举办前沿讲坛与廉洁文化展示等举措,促进专家学者与实务骨干的双向交流,使纪检监察干部在真实研究场景和业务实践中提升能力。通过“学科建设+基地育人+文化浸润”等培养模式,为数字纪检监察人才的成长营造良好生态。
以科技伦理夯实安全底线,依托法治化规范化轨道深化数字监督。数字技术应用必须严格遵循法治轨道。要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动学术共同体履行科技伦理治理主体责任,组织党员骨干深入开展数据安全管理、算法伦理审查、监督权力边界等研究工作,确保技术应用以提升监督效能为导向,切实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反腐败既要打击腐败,也要防止信息和技术滥用、明确应用边界、保障合法权利,严格依规依纪依法使用数字技术,为科技伦理建设划定法律红线。实际工作中,必须着力构建多源数据融合共享机制,全面加强数据采集、传输、存储、使用等全流程安全管控,切实将伦理规范与安全要求贯穿于数字监督全过程。唯有持续深化理论创新与实践探索,将伦理规范与安全要求贯穿始终,方能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推动数字纪检监察工作行稳致远。
(作者系中国期刊协会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