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汉阴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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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7月24日至9月18日,省委第十巡视组对汉阴县开展了常规巡视和脱贫攻坚专项巡视。11月16日,省委第十巡视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牢主体责任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为确保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县委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周永鑫任组长、各县委常委为成员的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党建组织领域、意识形态领域、经济领域、扶贫领域、纪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领域5个专项整改小组和督查问效工作小组,由相关县级领导担任组长,具体负责推动各领域整改工作,各镇各部门按照县委整改方案主动对号入座,认领问题,明确责任,联动整改,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把握重点环节,周密安排部署。省委巡视汉阴情况反馈会议后,县委先后召开3次常委会议,分别研究审定《省委第十巡视组对汉阴县巡视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省委第十巡视组对汉阴县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听取省委巡视整改和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汇报,讨论审定《关于落实省委第十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和《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研究整改工作,确保按时序节点扎实推进。三是科学制订方案,加强督查督办。针对巡视反馈问题,县委全面认领、见微知著、举一反三,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各项整改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落实单位和完成时限,确保方案可行、务实管用。建立整改台账,实施销号管理,采取重点抽查和全面核查的形式开展督办,推动整改落地见效。四是坚持统筹兼顾,确保整改实效。把巡视整改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大契机,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打赢脱贫攻坚战结合起来,与开展“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和“三项整治”活动结合起来,与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统筹推进、狠抓落实,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促进各项工作再上台阶。

二、紧扣反馈意见,全面落实整改

(一)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扎实、不够系统、不够深入”的问题

(1)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的不够好。

一是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实施细则》,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若干意见》。二是整改以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结合省委“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开展专题研讨3次,举办以讲政治专题辅导为主题的理论中心学习组(扩大)会议1次。三是坚持县委旁听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2018年11月以来,县委宣传部会同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县委党校组建旁听督导组,对全县9个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进行了旁听指导。

(2)辅导宣讲接地气不够,图形式,缺乏群众语言。

一是对各镇各部门2018年度宣讲工作进行梳理,将工作成效作为年度理论学习先进单位表彰的重要依据。二是组织课题组,形成了《用理论的深度结合实践的温度讲好党课—新时代做好基层党的理论宣讲工作的思考》调研报告。三是学习外地先进经验,组织人员前往白河县考察学习基层理论宣讲工作。四是由各镇各部门继续推荐宣讲员,根据需要适时充实到全县理论宣讲人才库中,持续加大宣讲人才的选拔、培训和表彰力度。

(3)学用结合不够。

认真落实《关于加强调查研究提高调查研究实效的通知》,县级领导定期深入基层一线调研,2018年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共形成调研报告和理论文章43篇,其中在中省市媒体刊发7篇。县委宣传部收集汇总了2019年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调研课题,并制定了调研计划。

2.关于“民主集中制坚持的不够好”的问题

(1)对重大事项决策事前沟通不够,会上发表意见不主动、不充分。

一是修订完善了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现已印发执行。二是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要求各常委在会上就所有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坚持列席人员发言、常委会组成人员发言、书记总结发言的顺序发表意见。三是对上会涉及的重大事项、重要文件等在会前充分征求意见,并召开相关会议讨论后提交上会。

(2)对一些重大问题的研究决定效率不够高。

制定印发了《汉阴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明确了县政府议事程序、公文审批流程,规定了县政府全体会、县政府常务会、县长办公会、县政府专题会等会议制度,通过制度的规范切实提升政府决策效率,重大问题会前深入调研、反复沟通,会上充分讨论、形成集中意见,避免了议而不决、决而不议的现象发生。

(3)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不够严格批评和自我批评流于形式。

一是结合“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县级领导学习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二是印发了《关于认真开好2018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和《转发〈关于认真开好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对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以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采取督导组督导和县党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分片联系督导的方式,加大督促指导力度,不断提高各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质量。

3.关于“贯彻落实中省重大决策部署存在差距”的问题

(1)精准扶贫脱贫存在差距,在省市考核中排名相对靠后。

县委常委班子进一步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论述的学习,不断增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使命担当;及时召开全县脱贫摘帽动员会议,对基础设施、“两房”建设、产业发展、工作保障等重点任务定人、定事、定进度,圆满完成2018年度脱贫攻坚任务,接受了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第三方评估,脱贫攻坚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水利扶贫、交通扶贫、健康扶贫等多项工作年度考核位列全市前茅,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在全省52个未摘帽县中位列第19名,全市第6名。

(2)“三项机制”落实简单化。

一是修订完善了《汉阴县2018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实施办法》,把优秀等次比例设置为35%,增加“直接评优”的前置条件,对限制评优情形进一步细化,增设“直评一般”评选条件。二是明确凡以县委、县政府名义表彰的其他各类奖励考核办法均由县考核办对评奖比例进行初审把关,确保优秀单位比例控制在35%以内。三是制定印发《汉阴县科级领导干部能“下”实施办法(试行)》,倒逼领导干部担当履职。

(3)秦岭生态保护集中整治不够扎实。

一是制定印发《汉阴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持续深入开展秦岭生态环境治理。2018年以来共对18个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完成整改销号,查处各类环境问题48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48起,实施行政处罚24起,责令4家环境排放不达标企业停产整治,查封3家环境违法企业。二是召开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专题会议,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关停,确定保留7家采石矿山。三是强化多部门联合执法,县自然资源局分别与县公安、检察机关建立了协调配合和公益诉讼协作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违法案件查处和惩治力度。四是设立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专户并落实了治理资金。五是对11家关停的采石企业逐一排查和恢复治理,目前,环境恢复治理主要工作基本完成,正在积极完善治理细节工作。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相关制度执行不到位。

一是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于2018年12月召开了年度第2次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分析全县意识形态工作态势。二是完善意识形态“六制一体化”制度,制定印发了《汉阴县党委(党组)书记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述职评议办法(试行)的通知》。三是组织对全县38个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了督导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四是组织召开全县党委(党组)书记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述职评议会议,并将评议情况及时反馈给各单位。

(2)重检查、轻整改。

一是完善意识形态工作督查机制,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对照督查反馈问题,结合中心工作、业务工作,同步安排意识形态整改工作。二是由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党校共同组织,对拟提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任前政治理论考试,提升科级领导干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

(3)对新媒体时代的舆情研判不够,应对的办法不多。

一是印发了《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落实网络舆情交办督办机制。二是印发了《汉阴县重大事项舆情风险评估及处置办法(试行)》的通知,加强对重大项目舆情风险评估及处置工作。三是印发了《关于改进宣传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组织召开了网络传播座谈会,加强网络媒体平台管理。四是进一步加强舆论环境综合整治,持续开展打击新闻“三假”工作,落实新闻采访报备制度。

(二)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的问题

(1)干部队伍结构不尽合理。

一是印发《汉阴县新时代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实施意见》,大力提倡选拔培养年轻干部。二是制定了《汉阴县吸引人才人口若干政策措施》,加快吸引人才人口在汉阴聚集,推动支撑汉阴高质量发展。三是2018年从9所高校引进9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人才,截至目前,事业单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高层次人才达21名。四是2018年全年通过公开招录、招聘补充各类人才242名,其中政府序列行政机构新招录公务员30名,事业单位新招聘补充各类专业技术人才212名,干部队伍结构得到不断改善。

(2)干部交流方向单一,缺乏全方位、多层次的相互交流。

一是对在同一岗位任职满10年、8年、5年的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摸底,分类建立了任职台帐。在2019年1月机构改革中,对13名政府组成部门主要领导进行了交流任职,2名长期在镇工作的女干部交流回部门任职。二是加强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培养交流,相继选派30名后备干部到脱贫一线实践锻炼,增派3名科级领导到镇担任扶贫挂职党委委员,2名科级领导选派到江苏溧阳挂职锻炼。三是加强领导干部多岗位交流,逐步形成镇与镇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常态化交流。2018年10月以来,对74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其中跨部门、跨单位交流53名;4名30岁左右的优秀年轻干部得到提拔使用,占提拔总数30%。

(3)选人用人视野不够开阔,思想不够解放,渠道比较单一。

一是2019年5月,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组成4个研判组,对县脱贫办等13个部门领导班子进行了研判,为选准用好干部、拓宽干部选拔视野打好基础。二是对全县科级领导干部进行摸底,建立科级领导干部台帐,为拓宽选人视野提供了基础保障。三是逐步加大党政机关与企事业单位干部之间的双向交流力度,2018年10月以来,从行政机关提拔交流到事业单位任职2人,从事业单位干部中提拔5人,从部门到镇交流5人,从镇到部门交流5人。

(4)干部监督管理不够严格。

一是印发《关于做好省委第十巡视组反馈审计存在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建立2016年至2018年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台帐,对整改落实工作开展“回头望”逐项督查,截至2019年5月,2016年至2017年涉及审计整改单位共31个,应整改问题160个,目前已完成整改147个,正在整改13个。对正在整改问题,将继续加强督促检查,促使其尽快整改到位。二是县卫计局、财政局对城关镇截留挪用合疗资金问题进行了督促整改。2018年12月7日,城关镇已将截留的合疗基金全额缴纳县新农合基金专户;2019年3月,县医保局联合县财政局对各镇开展了专项检查。三是加强干部作风整治,印发《关于持续做好作风排查问题整改的通知》,持续加大从严管理干部力度。

2.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的问题

(1)党建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一是印发了《基层党建问责办法(试行)》,明确各责任主体失责问责情形,夯实党建责任;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从严落实党的领导,构建抓基层党建责任体系。二是于2019年1月召开2018年度镇和部门党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大会,10个镇党委书记和16个部门党(工)委书记向县委常委会进行述职。三是成立6个考核组,对各党(工)委2018年度党建组织工作进行考核,并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2)组织生活没有严格开展,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不够经常,“三会一课”方法陈旧、形式单一。

一是印发《关于落实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党建联系点制度的通知》,对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进行优化调整和明确。二是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实施意见》,将“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督导内容,促进组织生活正常化、规范化。三是采取“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志愿活动+远程教育模式,进一步丰富“三会一课”内容,增强学习活动的吸引力、凝聚力。

(3)村级党员队伍年龄老化,结构不合理。

一是对2018年发展党员情况进行准确调查摸底,对党员发展指标进行实时调控,争取市级追加发展党员指标17名。二是对141个村近3年来发展党员情况进行对比梳理,对近两年未发展党员村党组织进行及时提醒,对近三年未发展党员的村级党组织进行重点管理。三是征集汇总各党(工)委2019年度党员发展需求,及时分解下达党员发展指标,将发展党员重点向农村、非公和社会组织等领域倾斜。四是下发《关于加强农村党员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督促指导各村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储备台账,落实培养联系责任。

(4)党费收缴不规范。

一是县委组织部督促各党(工)委对党费收缴进行全面自查,并将党费收缴工作纳入日常督查重点内容。二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将党费收缴规定等基础业务纳入“三会一课”、集中学习辅导等内容,将交纳党费作为支部每月主题党日活动的环节内容,增强党员意识,提升党费收缴的规范性。三是向全县各党组织配发《党费证》11000本,建立党费收缴纪实登记制度,增强党员按月交纳党费的自觉性。四是举办全县党务工作者培训班,对党费收缴等基础业务进行辅导,切实提高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和素质。

3.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四风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1)个别单位党组织抓落实的韧劲和狠劲不够。

一是加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监督检查力度,紧盯元旦、春节和“五一”等关键节点,开展明察暗访3次,发出纪律和作风建设督查通报1期,通报批评单位3个。二是持续加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查处力度,2018年11月至2019年5月共处置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38件,立案12件,结案1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人,运用第一种形态采取组织措施29人次,通报曝光典型案例8案8人。三是扎实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召开有关专项整治工作会议4次,查处违规收送礼金案件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4件4人。

(2)违规发放津补贴。

一是组织各镇各部门对2017年1月1日以来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并停止发放除符合中省市财政、人社部门规定以外发放的加班费、电话费等津贴补贴。二是由县审计局牵头,县财政局、人社局配合对重点部门、关键领域开展津贴补贴专项监督检查,根据核查情况,分别对城关镇、平梁镇、县委党校、县教体局、县卫计局、县经贸局发出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限期整改通知书》,相关单位收到限期整改通知后积极进行了整改规范。三是由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人社局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政策性津贴补贴项目清单的通知》,规范津贴补贴发放。四是根据省市规范性津补贴有关规定,印发了《关于全县公务员津补贴和改革性补贴发放问题整改规范的通知》,对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相关合规补贴作了进一步规范。

(3)会议多、文件多,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等形式主义依然存在。

印发了《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一步精文减会和规范检查表彰活动的通知》,该文件中明确要求对时间相近、内容相似的会议打捆召开,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从制度层面杜绝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等形式主义。

(4)勇于担当、积极作为不足。

一是结合省市新修订的“三项机制”,加快完善我县“三项机制”实施办法,加大对领导班子研判和“下”的运用,树立更加鲜明的用人导向。二是组织各镇各部门进一步修订完善内部“三项机制”,将目标责任考核奖金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着力解决干多干少一个样的问题。三是以“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活动为契机,全县多次以集中学习、专题辅导、专题研讨形式,加强思想政治教育,邀请省委党校教授作以《旗帜鲜明讲政治永葆共产党人本色》为主题的辅导,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勇担当、有作为。

(三)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1)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

一是加大对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力度,发现问题书面向党组织进行交办并限期整改落实,对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的进行通报。二是开展2018年镇和部门党组织主要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7名镇和部门党组织主要领导干部进行了述责述廉,进一步传导压力、压实责任。三是坚持“一案双查”制度,2018年11月至2019年5月问责领导干部54件3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6人,问责党组织11个。四是制定印发了《汉阴县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任务考核办法》,对镇和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压实“一岗双责”提出明确目标任务。

(2)压力传导不够到位。

一是组织开展全县各单位2019年第一季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情况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书面交办限期整改,并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进行了通报。二是通过常态化开展纪律教育、警示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廉政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强化纪律意识。三是深入开展廉洁示范村和责任制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2018年全县命名廉洁示范村12个,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示范单位8个。四是结合第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监督检查,同步对40余个单位“小金库”问题进行“回头看”,坚决纠正和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3)利用身边典型事例进行警示教育不够。

一是通过网站、微信等方式及时曝光本县典型案例,营造浓厚的警示教育氛围。2018年11月至2019年5月,共曝光典型案例116起131人。二是下发在全县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镇各部门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开展专题研讨等方式,汲取发生在本系统、本单位违规违纪案件教训。三是以近年来上级通报和本县查处的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突出本县查处的违规违纪典型案例,拍摄警示教育专题片,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四是抓住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发送廉政短信的方式,提醒广大党员干部筑牢廉政思想防线,2018年11月至今发送廉政短信1500余条。

2.关于“履行执纪监督责任存在差距”的问题

(1)信访举报件办理不规范。

一是对近三年来县纪委监委受理的科级干部信访举报件进行全面排查,经排查,2016年至2018年共受理处置科级干部信访举报件41件,有3件属“贴牌”反映镇领导的信访件转相关镇纪委办理,经相关镇纪委初核后予以了结,经县纪委审核同意初核了结。二是建立了科级干部信访举报件受理办理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对反映科级干部和上级转交办理需要纪委监委自办的信访件,按程序分流至相关承办室,对分流信访件实行签收交接,全程留痕备查。

(2)执纪还不严格。

一是县纪委监委对三年来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干部进行排查。经排查,2015年至2018年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干部共25人,普通党员或担任党内职务已自行免去无行政职务的24人,担任党外职务1人,目前已暂停其党外职务,党内职务已免除。二是由县纪委监委负责对2018年办理的案件进行复查复审,重点排查执纪不严、不到位、不及时等问题,增强工作规范性。三是组织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严格按程序要求开展监督执纪工作,保障监督执纪工作规范开展。

3.关于“巡察工作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1)对政治巡察的理解把握不准,发现的问题质量不高,政治、组织、纪律三个监督作用在巡察工作过程中体现的不够突出。

一是分别召开县委常委会、县纪委常委会和县委巡察组集中学习会,专题学习《中共陕西省委关于加强市县党委巡察工作的意见》《王兴宁同志在听取十三届省委第二轮巡视情况汇报后的讲话》,增强巡察政治觉悟、政治定力。二是印发了《中共汉阴县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把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夺取反腐败压倒性胜利作为重点巡察内容,并列出具体问题表现,提升巡察发现问题的精准性。2018年第二轮共巡察6个党组织,围绕6大方面发现问题85个,巡察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强。

(2)巡察队伍建设缺陷比较明显。

一是结合本轮机构改革,按照省市编制要求,进一步加强县委巡察机构建设,充实巡察工作力量。二是从有关部门优选20余名党务、审计、财政和相应工作经历的专业人才充实到巡察人才库,确保巡察人才配备保障到位。

(3)对反馈意见整改抓的不够扎实有力,整改成果运用不明显。

一是对2017年和2018年第一轮巡察整改情况开展了“回头看”,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二是制定《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移交和处置办法》等制度,建立问题线索处置和问题整改台账,抓紧抓实线索办理和问题整改。

(四)上一轮巡视整改方面

1.关于“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对巡视问题整改重视不够。

县委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及时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先后召开3次县委常委会议部署推动整改工作。及时召开县委常委班子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增强了抓好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根据整改进度适时开展督查,推动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2)工作责任夯的不实,责任人、牵头部门过多

针对本次省委巡视反馈整改的问题,原则上每个问题明确1名责任领导和1个责任单位,确需由多名领导和多个责任单位牵头整改的,原则上每个问题不超过2名责任领导、3个责任单位,确保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2.关于“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1)对“形式主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以文件贯彻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的现象仍然比较普遍”的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

一是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和会议数量,不发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不开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不断提高文件质量和会议实效。二是注重重要文件、重要会议、领导批示的督办落实,巡视整改以来,县委督查室发出《汉阴督查》2期,批示督办函12件,实施电子系统督查14次;县政府督查室对2018年县政府第1至第12次县长办公会议确定的事项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通报;发出专项督办通知单76件;发出督查通报22期。

(2)对“干部选拔交流不平衡”的问题

一是建立了同一岗位任职满10年、8年的科级领导干部任职工作台帐。二是在本轮机构改革中,拟对在同一岗位任职满10年的科级领导进行交流。三是对在同一岗位任职满8年的科级领导,在本轮机构改革以及后续干部调整中有计划进行交流。本次机构改革中,15名在同一岗位任职满10年的科级领导干部已有11名得到交流。

(3)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一是推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电子督查督办系统,通过量化清单、预警督办、智能考评等技术手段,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二是结合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下茬纠治为政不为、为政乱为现象,2018年11月至2019年5月,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三是召开专项工作暨警示教育会议,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和警示教育活动,推动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四是跟踪督办下发的纪检监察建议书落实情况,对还未有具体行动的部门,由县纪委进行督办,对整改进展迟缓、思想上不重视的单位,适时启动问责程序。五是加大典型案例通报力度,2018年11月至2019年5月,通报各类典型案例87起93人次,持续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

3.关于“移交问题线索处置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通过对上轮省委巡视移交县纪委问题线索进行排查,11名科级干部有3人责任追究不到位的问题。经复核、审查,3人在县纪委调查期间主动交代违纪问题,积极退缴违纪资金,且该违纪行为发生在党的十八大前,经研究免予3人纪律处分。二是对上轮省委巡视移交县纪委办结的线索中,本轮巡视又收到4人新反映问题线索进行了排查。其中,3人问题线索已初核了结,1人问题线索已立案。三是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规范处置问题线索,对交办问题线索认真登记、定期督办、逐一销号;对有新举报的重点复杂案件实行提级办理;对反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分清情况加强针对性教育或加重惩处。

三、坚持持续用力,巩固整改成效

县委将继续以本次巡视整改工作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和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持不懈抓好后续整改任务,以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成效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水平。

一是压紧压实从严治党责任。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旗帜鲜明支持纪委履行党内监督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和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持续推进,落实见效。

二是全力以赴推进后续整改。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统筹推进后续整改任务。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回潮;对基本完成的,强化整改措施,加强跟踪督查,确保全面完成整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着力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效。同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省委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坚持揪住不放、认真核查、依纪依规处置,确保查清查实、清零见底。

三是巩固拓展巡视整改成果。坚持问题整改和建章立制两措并举、同向发力,建立健全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制度机制,推动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和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常态长效。强化对制度落实情况的刚性约束,坚决惩处有章不依、有规不循、有纪不遵的人和事,持续巩固和拓展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和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成果,真正让整改效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915—5212019;邮政信箱:安康市汉阴县和平街46号;电子信箱:hanyinxwsxzg@163.com。

中共汉阴县委

2019年7月8日

(省委巡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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