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康市汉滨区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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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7月23日至9月18日,省委第十巡视组对安康市汉滨区开展了常规巡视和脱贫攻坚专项巡视。11月15日,省委第十巡视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认识,认真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2018年11月15日省委第十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当晚,区委立即召开常委会议,传达学习巡视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2018年11月23日、11月26日,区委先后召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常委会议,研究审定巡视整改工作方案及责任清单。2018年11月30日,区委召开贯彻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会,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全面系统部署,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从严从实推动巡视整改落实工作,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强化“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

(二)强化领导,以上率下。区委迅速成立由区委书记任组长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巡视整改落实工作。成立了综合、交办和督办三个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巡视整改的综合协调、问题交办和督查督办等工作。区委书记切实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主持会议审定整改方案、整改报告,定期听取整改工作汇报,经常过问并督办有关问题。2018年12月24日,区委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区委常委班子及成员主动对照巡视反馈意见,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研究并提出了下一步整改思路和措施,为全区推动巡视整改工作作出表率。

(三)细化措施,压实责任。制定下发了《汉滨区委关于落实省委第十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责任清单》,将反馈的4个方面13个问题细化为31个单项问题,逐一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落实单位及整改时限,做到项目化、具体化,可追责、可问效。同时,下发了省委巡视整改落实工作提醒单,明确了各个时间节点的重点任务;建立巡视整改工作台账,实行分类管理、定期销号,确保整改任务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严格督导,注重成效。2018年12月中旬,区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组织对16个牵头单位和9个重点落实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并下发通报,持续传导了压力。12月29日,区委召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门听取了16个牵头单位及有关部门整改落实进展情况、问题线索及信访件核查办理情况和巡视整改监督检查情况汇报,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2019年5月底,区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又集中对18个牵头和责任单位巡视整改后续巩固和提升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同时,查找问题根源,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补齐工作短板,解决共性问题,化解深层次矛盾,不断拓展整改工作成果。

二、聚焦问题,扎实推动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一)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系统”的问题。

(1)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引领全区发展不够,对汉滨区区域工作谋划不足,龙头引领作用不强,与省委抓首要、大学习、促发展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的问题。一是出台了《关于大力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正在编制《汉滨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加快推进城东新区建设,已完成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累计征收土地3200亩,秦巴大道等5个项目已开工建设。二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省、市委全会精神,制定了2019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指标和重点项目盘子。三是区委、区政府班子成员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分管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20余篇),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加快“追赶超越、引领发展”步伐的思路和举措。

(2)区委安排部署学习方式比较单一,以会代训的多,结合实际、实例谋划引导的少,区委中心组学习传达文件多,结合工作实际讨论少的问题。一是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党章、党规的学习,2018年11月份以来,先后举办4期培训班,培训各级党员干部2600余名。二是认真落实区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并采取现场学习观摩、研讨交流等方式,提升学习效果。2018年11月以来,先后组织区委班子结合“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开展观摩学习和研讨4场次,着力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发展的思路、推动发展的措施。

(3)部分党组织学习教育抓的不实不紧,学习简单化、程序化、形式化,少数党员干部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还不强,“本领恐慌”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一是先后组织旁听了老城办、茨沟镇、教体局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学习效果良好;结合年终目标责任考核,对全区各镇办各部门党组织学习教育情况进行检查,倒逼各镇办、区直部门党委(党组)将中心组理论学习落到实处,保证学习质量。二是积极探索干部讲坛等学习活动,形成了区政府办“一专多能”干部培训讲坛等一些学习方式载体。三是组织对各镇办、区直各部门党委(党组)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进行了“回头看”。

2.关于“落实中省重大决策部署还有差距”的问题。

(1)合区情实际,贯彻落实“追赶超越”目标和“五个扎实”要求,践行“五新”战略任务动力不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质量存在差距的问题。一是开展全区“十三五”中期评估,优化调整了部分预期目标任务,结合发展理念,提出十大具体推进措施,确保“十三五”规划目标顺利实现。二是按照《汉滨区落实“五新”战略任务工作方案》年度目标和“五个扎实”要求,坚持实施项目带动战略,以五里工业集中区、城东新区、现代农业园区为重点,策划包装、布局实施了一批重大产业项目。2018年争取中省预算内及专项项目资金34.9亿元。总投资72亿元的基础设施补短板重大项目充实进项目库。2019年以来,区发改局争取中省预算内项目资金2.6亿元,总投资340亿元的基础设施补短板重大项目充实进项目库。城东新区共谋划包装项目84个,项目总投资744亿元。切实发挥重点项目建设的引擎支撑作用,投资规模持续扩大,2018年全区建设145个重点项目,完成投资157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任务258.8亿元,增长15.1%。2019年全区建设129个重点项目,截止4月底完成投资46.7亿元,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5.5%。出台了《汉滨区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加大“放管服”工作力度,精简优化项目审批流程,2018年全区通过在线审批平台审批项目800个,企业招投标项目460个;2019年以来,全区通过在线审批平台审批项目205个,企业招投标项目103个。出台支持招商引资十条措施,2018年新引进招商项目49个,完成到位资金77.9亿元;2019年1月至5月,全区招商引资完成省际到位资金25亿元。加大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力度,进一步落实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试点示范主体责任,印发了《汉滨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和《汉滨区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内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清理整治。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市组织工作会精神,及时召开全区组织工作会议,对党建组织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制定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村级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工作手册》等,认真开展“千村示范、万村达标”活动,对131个标准化示范村创建工作开展督导,对存在问题进行全区通报。完成2018年度27个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任务,组织各镇办开展村(社区)综合研判,确定2019年度41个村党组织作为整顿对象,坚持“一村一队一策”,实行区级领导包联,镇办领导包抓,确保了整顿工作有力有序扎实开展。

(2)贫攻坚工作还存在短板的问题。一是召开“百企帮百村”推进会,组织动员了更多企业、合作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实施“归雁工程”,召开了民营企业家迎新春座谈会,号召更多汉滨区在外成功人士回乡创业并参与脱贫攻坚。扎实推进“能人兴村”战略,持之以恒抓好社区工厂、现代农业园区、产业大户、职业农民等培育工作。开展“两联一包”联席活动3场次,争取帮扶单位支持,社会大扶贫格局不断形成。二是压实区级领导脱贫攻坚工作责任。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时工作纪律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夯实攻坚责任确保脱贫摘帽的通知》,进一步夯实各级脱贫攻坚责任;将全区划分为9大战区,逐级签订责任书,形成决战整区脱贫摘帽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责任体系。三是在聚焦贫困村的同时,重点关注贫困发生率高于20%的非贫困村,按照印发的《关于大力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在工作思路、政策支持、工作力量、领导体制、运行机制等方面统筹安排、协同推进,相关支持政策优先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有短板的地方倾斜。深入推进以脱贫攻坚统筹农村发展创新试点和五新社区示范点建设,努力探索可复制、能推广的发展模式。四是持续深化扶贫扶志新民风建设,印发了《以深化新民风建设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开展新民风提升工程和安康新民风训言双十宣传活动,免费发放27万张新民风训言年画。大力培树勤劳脱贫先进典型,表彰“自强标兵”200名。制定《汉滨区扶贫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加大对争当贫困户、违反扶贫信贷合同约定、违反三项协议等失信人员的惩戒力度,并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上公开信息,不断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五是继续加大信息系统、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的常态化监管力度,不断完善区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加强项目论证、储备和扶贫资金审计,防止资金闲置浪费,不断提升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水平,确保数据精准统一、项目资金运行使用规范、安全。持续深化“村有四式,户有八法”资产收益扶贫模式,壮大村集体经济、带动贫困户增收。2018年通过异地置业扶贫为45个深度贫困村的贫困群众兑现分红资金402万元。六是严格落实驻村管理“五项制度”,夯实镇办和驻村工作队长责任,每月对驻村队员考勤进行检查,分批次全员调阅第一书记日志,坚持每季度组织不少于1次的专项督导检查,加强对驻村干部“走读”“挂名”问题查处。组织帮扶单位开展专题谈心谈话1900余人次,调整第一书记34名(立案查处1人)、驻村队员59名。七是坚持问题导向,抓紧补齐各项短板,已全面完成2018年中省市督查检查反馈的207个问题的整改工作。2018年实现了11个贫困村出列,11308户42851人脱贫退出,超额完成省市下达年度脱贫任务,为脱贫攻坚工作提质进位奠定了坚实基础。

(3)落实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力度不够,特别是保护秦岭生态安全屏障的生态文明意识不强、理念不牢,工作推进效果还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先后召开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传达全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接着在“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集中学习会上,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陕西省委、西安市委在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上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以及开展违建别墅专项整治情况的通报》,切实增强推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在区委十五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上,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特别就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秦岭生态环境整治等作了安排部署,要求各镇办、各部门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了全区年度目标责任单项考核和追赶超越点评,倒逼各镇办、各部门履行生态环保职责。目前,已完成对各镇办、各部门2018年度环保专项考核。三是全面淘汰了年生产规模低于10万吨的采石矿山,完成“三年减一半”任务。扎实开展河道采砂、水源地、乱搭乱建非法用地等专项整治执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立案查处43起,行政处罚61起,收缴罚款77.4万元。四是严格采砂审批,对全区河道采砂规划进行了优化调整,审批的38家临时砂石点全部为保障脱贫攻坚项目建设砂石料供应。五是严格矿山审批,区国土部门2015年至今未审批新的采石类矿权。按照国土资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联系机制,加强对土地、矿山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格按照《安康市汉滨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7—2025年)》要求,严格落实关停矿山生态修复治理。目前,41处违法采石采砂完成整改40处,1处正在整改中。21处违规矿产清场完成整改19处,2处正在整改中。六是对41处采石采砂点相关职能部门行政执法失职失责的问题已进行核查,正在对相关单位失职失责问题启动问责程序。

(二)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一是在年轻干部选拔上,采取“五选推优”方式,培养选拔了60名32岁以下、本科以上学历优秀年轻干部,从源头上保证了高学历、优秀年轻干部数量和结构。二是在贯彻落实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要求的同时,及时为机关事业单位补充新生力量。计划2019年定向招录选调生10名,镇办公务员40名;计划为事业单位引进和补充专业人才397名,其中为公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生72名;为市场监管、交通、城管等单位补充20名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人才;为区直中小学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学科教师40名;招聘36名研究生学历学科教师(2018年12月8日已完成36名研究生学历学科教师面试);招聘特岗教师200名;招聘“三支一扶”人员20名。接收安置4名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人员和5名免费师范生(2018年12月8日已签订就业意向),保证干部队伍结构的梯次储备选拔。三是制定了《关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进追赶超越引领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汉滨区全面加强招商引资工作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关于做好武进对汉滨人才支援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着力引进一批能够适应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专业人才。累计入库人才29358人,分批次选派8名科级干部和32名专业技术人才到武进挂职学习和跟岗学习,邀请武进区18名技术专家到我区支援指导,推荐安康市第二批有突出贡献专家9名。

(2)部轮岗交流力度不够的问题。对全区在同一职位任职超过10年及以上科级干部进行认真摸底排查,对排查出的32名干部制定了轮岗交流方案,将结合干部日常调整和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采取“研判下一批、到龄退一批、机改调一批”的办法,按计划做好干部调整交流工作。截止5月中旬,已对24名干部进行了交流调整。

(3)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存在偏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把关不严、带病委以重任、照顾人情等不同程度存在,群众有一定反映的问题。2018年底完善了《干部选拔任用操作流程》,加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培训和干部任用的监督,对2018年调整任用的184名干部、2019年5月中旬调整任用的155名干部,全部实行“全程纪实”、“凡提四必”和“联审鉴定”,真正用制度规范选人用人。

(4)领导干部审计监督不到位,未做到全覆盖,2016年至2017年区直部门审计35个,占比61%;镇办23个,占比85%的问题。制定印发了《汉滨区关于推进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全覆盖的工作方案(2019—2021 年)》,对区委农工部等6个单位实施了经济责任审计。截止目前,以上项目现场审计全部结束,其中区委农工部等4个单位的项目审计已出具了审计报告,区直机关工委等2个单位的审计报告正在按程序审签。同时,按照全覆盖工作方案,2019年度将区委编办、大河镇等8个单位纳入全区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范畴,正在有序推进之中。

2.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扎实”的问题。

(1)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一些基层党组织对党建工作抓的不紧不实,安排部署形式大于内容,存在走过场现象的问题。一是制定印发《2018年度党的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区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和《汉滨区2019年基层党建重点工作任务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等文件。二是扎实组织开展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工作,2月底组织完成了区镇村三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做为单位目标考核和干部评先选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三是加大对基层党建重点工作督办、通报、问责力度,召开村“两委”换届矛盾问题处置工作会,交办重点矛盾问题17个,约谈了2名问题化解不力的镇办党委书记;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下发重点任务交办单15份,对涉刑村干部进行了清理。四是强化党建工作督导检查,2018年11月6日,集中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督导1次,并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2019年1月,结合年度目标考核工作,对27个镇办、65个区直部门基层党建工作进行了督查考核;3月中旬,对131个示范达标创建对象组织开展了评估验收,确保基层党建工作各项任务真正落地见效。

(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认真,不能很好坚持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三会一课制度,发展党员不够规范的问题。一是2018年10月底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实施意见》,对“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主题党日、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等进行再次明确,实行“5+X”主题党日和“三会一课”报备制,作为党建目标考核、述职评议和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扎实推进组织生活规范化常态化。二是印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购买《条例》读本3万余份,为每个党组织印发《条例》挂图,各级各部门组织学习1560余场次,各级媒体刊发稿件60余篇,实现1106个基层党组织学习全覆盖;印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先后于2019年1月、5月,组织对全区党务干部进行《支部工作条例》和《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专题培训,同时将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发展等作为重要培训辅导内容。三是2018年12月底组织对全区党组织关系转接、流动党员管理、党员发展工作进行全面摸排,建立了工作台账,进行销号管理。四是针对反馈的区人社局违规讨论通过预备党员转正的问题,及时成立调查组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组织处理。

(3)党费缴纳、流动党员管理不规范,个别部门党费上解不足额、不及时,晏坝镇等一些镇党委,对流动党员未能及时接转党组织关系,纳入支部管理的问题。一是2018年12月底修订完善了《汉滨区流动党员管理办法》,下发了《关于对党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审的通知》等文件,组织各党(工)委对党费收缴管理和流动党员情况进行自查,全面完成了2018年度全区党费收缴任务。二是对反馈的少数党委存在接转党组织关系不及时等问题,及时组织对全区1106个党组织接转组织关系进行全面排查。同时责成晏坝镇党委对流动党员管理情况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共摸排流动党员31名,建立工作台账,保持跟踪联系,及时完成整改。

3.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上还不够严格,“四风”问题仍时有发生”的问题。

(1)一些部门和镇(街办)在抓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上,持续用力不够,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操办婚丧事宜禁而不绝,一些部门、乡镇通过“改革性补贴”的名义违规发放电话补贴的问题。一是紧盯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持续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发了《关于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四风”问题整治工作安排》和《关于全区集中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等专项整治暗访督导工作方案》,成立了5个督导检查组,对全区各镇办、区直各部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开展“五个专项”治理等工作情况进行全覆盖督导检查,目前,已开展督导检查4茬次。同时,对全区党员干部2016年以来办理喜庆事宜的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完成备案登记22016人。二是加大违纪违规问题查处力度,2018年11月至今,累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5件,给予党纪处分25人。三是从2018年12月下旬开始,在全区集中开展了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截止目前,89个单位18000余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已开展自查自纠,并作出公开承诺,其中科级以上党员干部1454名。四是2018年11月,在全区集中开展了深挖细查严厉惩治“小金库”问题专项行动,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对部分单位进行了抽查,发现并纠正问题22个,查处私设“小金库”问题1起3人。五是对“通过改革性补贴违规发放电话补贴”的行为予以纠正,规范“改革性补贴”,由各单位从公用经费中支出,并委托代理银行“打卡”发放。

(2)工作重安排部署,轻督办落实的问题。一是区委办、区政府办组织开展了党政机关行文规则专项调研检查,对镇办收文、部门收发文情况全面摸底统计、分析研判,针对存在问题及巡视整改要求,先后印发了《关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精简文件和会议的通知》、《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对精简会议文件提出要求,对全区性会议实行统筹审批制度,切实减少会议文件数量(2019年1月—5月中旬,以区委、区委办名义印发的文件同比下降12.44%,以区委名义召开的全区性会议同比下降12.5%)。2018年底印发了《关于统筹规范全区性督查检查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各类督查、检查、巡查、考评事项进行了专项清理,制定《2019年度区级部门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并实行计划管理和审批备案制度,有效控制了督查检查数量和频次。

(3)个别党员干部工作不担当、不作为,工作口头表态多、实际行动少,不愿挑担子、不敢打硬仗,影响工作实际效果的问题。一是2018年12月对汉滨区“三项机制”实施细则进行修订。加大了科级干部积分管理考核结果运用,评选了30名“敢担当、善作为”优秀科级干部。二是加大对不担当、不作为干部的提醒函询诫勉和查处力度,结合班子研判、考察考核、信访举报等,对34名领导干部进行提醒谈话、8名领导干部进行函询,倒逼干部担当有为。三是持续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扎实推进整改任务落实,四个方面12项整改任务已基本完成并长期坚持。四是石梯镇危房改造、县河等镇村组道路硬化未完成问题,及时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已分别给予7名相关责任人党纪政务处分。目前,石梯镇196户危房改造户已完成并通过验收,2016年9月区交通局下达的瀛湖镇桥兴村2.6公里、早阳镇九里村2公里、建民办青春村6.5公里、县河镇财梁社区龙泉桥头至原广沟村8.5公里通村路建设任务全部完成。

(三)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夯得不实”的问题。

(1)区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够,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不够到位,主体责任清单针对性不强的问题。一是区委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持续加强对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2018年12月区委分别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和区委常委会议,重点就深化反腐败协作、加强纪法衔接、党风廉政等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在2019年2月区委中心组学习和区委常委会议上分别传达了十九届中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和市纪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研究推进全区以案促改工作,持续推动从严管党治党向纵深发展。二是更新修订了区委常委班子及成员主体责任清单,突出针对性和操作性,确保区委班子的主体责任、区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落细落实。

(2)一些部门和镇(街办)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措施不硬,检查督导不足的问题。一是督促指导各镇办、区直各部门制定2019年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压实各级领导班子、班子成员的管党治党责任。同时,围绕主体责任落实特别是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会同区委办、区委组织部等部门组成10个督导组,对各镇办、相关部门“以案促改”、一岗双责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二是结合全区2018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细化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内容及标准,目前已完成对各镇办、部门的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分别对7个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先进集体、40个纪检监察重点工作先进集体和33名先进个人进行了通报表彰。三是深化述责述廉制度,采取述廉与述责相结合、述廉与巡察相结合、集中述廉与分散述廉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管党治党责任意识。2018年三、四季度和2019年一季度,先后开展分散述责述廉2次、集中述责述廉1次,8个镇办及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向区纪委全委会进行了述责述廉。

2.关于“纪委履行监督责任还不够到位”的问题。

(1)监督执纪精准度不高。运用“四种形态”不够严格,“一案双查”不够,追责力度弱的问题。一是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持续加大执纪审查力度。2018年11月至4月底,共立案245件(科级干部10件1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64人,移送司法机关7件8人,立案数、处分人数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65.5%和33.3%;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658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394人次、第二种形态229人次、第三种形态27人次、第四种形态8人次,运用第一、第二、第三种形态同比增长79.9%、32.4%、58.8%。二是加大“一案双查”力度,制定了《汉滨区党风廉政建设“一案双查”实施办法(试行)》,2018年11月至今,“一案双查”案件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科级干部1人)。三是在《汉滨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中明确了追究相关领导责任的有关要求,拟定了区管干部审理处理流程及文书模板和《汉滨区容错纠错实施细则》。

(2)警示教育和以案促改工作薄弱,没有形成有效震慑的问题。一是深入开展“六个一”警示教育活动。2018年11月组织各镇办召开了扶贫领域警示教育会议,通报了扶贫领域典型案例,组织观看了《广西三起县级扶贫办主任严重违纪案件警示录》等警示教育片,重申了脱贫攻坚纪律要求。2019年1月下旬,区委召开了全区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组织观看了警示教育片《贪与悔》,开展了“以案说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活动。二是持续加强以案促改,结合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整理形成了警示教育学习资料,下发至各镇办、区直各部门。同时,结合石梯镇“赵健案”,从2019年1月起至2019年4月底,在全区集中开展了以案促改专项活动。目前,全区各级各部门召开了警示教育大会,开展了对照检查,进行了问题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三是持续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坚持每月点名道姓通报一批典型案例,形成震慑。2018年11月至今先后通报典型案例196起220人。四是对区红十字会有关问题迅速核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依规依纪依法处理。五是加强廉政教育阵地建设,完成了汉滨区基层廉政教育示范基地升级改版,目前正在分期分批组织全区党员干部参观学习。六是结合以案促改、“小金库”专项治理和违规收送礼金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推动全区廉政风险防控。2018年11月至今开展了一轮全覆盖的监督检查和一轮专项抽查,下发督办函11份。

(3)少数派驻纪检组工作不主动、不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不够,派驻司法局等纪检组案件查处空白的问题。一是结合《汉滨区纪检监察系统2018年度追赶超越考核办法》,出台了《汉滨区科级纪检监察干部年度考核评价办法》,将派驻纪检组与区纪委监委机关列为同一序列一并考核,倒逼派驻纪检组主动履职尽责。二是强化提醒约谈,2018年12月底对工作滞后的区司法局纪检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三是加强对未统派直管纪检组执纪审查工作的指导和培训,2018年11月、12月,先后两次召开全区纪检监察系统会议,集中学习中办关于秦岭违建别墅问题的通报,强调纪检监察干部“十严格、十严禁”,安排部署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治理工作。2019年3月以“深化全区纪检监察系统‘三化’建设和石梯镇‘赵健案’以案促改工作”为主题,召开为期三天的纪检监察系统培训会议。区司法局纪检组已于2018年10月办结1件初核了结件,实现清零;2019年两案正在初核中。四是下发了《汉滨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拟定于2019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派驻机构改革,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

3.关于“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仍有发生”的问题。一是畅通举报渠道,积极发挥区、镇(办)纪委两级举报中心作用,优先受理扶贫领域信访问题,为群众举报扶贫领域问题搭建“绿色通道”。开展扶贫领域案件大起底、大排查,集中对近三年来扶贫领域案件进行了复核。省委巡视反馈后,区纪委监委又对上级转办及群众反映强烈的9个问题线索进行复核,其中了结6件,立案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1件正在核查之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格落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直查直办、通报曝光等“十项制度”和执纪审查“三位一体”捆绑考核制度,持续传导压力,从严查处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11月至今,共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5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7人,其中区纪委监委直查直办2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6人;下发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通报3期,点名道姓通报曝光51起63人。

4.关于“区委巡察工作质量效果有待提升”的问题。

(1)思想认识存在差距的问题。一是加强巡察干部政治理论和党内法规学习,进一步深化巡察干部对巡察工作的思想认识。2018年12月以来,组织巡察办、巡察组全体干部以相关党内法规和党的民族宗教工作等政策为学习内容集中学习6次。二是结合巡察干部队伍实际,制定了2019年巡察干部学习计划,按照集中辅导、上挂学习、派出培训等方式组织实施。

(2)队伍力量不足,能力欠缺的问题。一是严把巡察干部入库资格,将动态调整与优化结构相结合。目前,巡察人才库人员达100余人,有党务、纪检、财务工作经历的人员占达90%以上。二是探索实行了先练兵、后选用的培育机制,将优秀年轻的后备干部放在巡察岗位进行实践锻炼,进一步充实了巡察队伍力量。2018年巡视反馈后有7名年轻后备干部参与巡察。三是坚持巡察前集中培训、巡察中跟踪指导、巡察后联审研判,不断加强巡察工作培训指导,确保巡察工作精细化开展。四是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结合全区机构改革,规范巡察机构设置,充实巡察人员力量。拟定于2019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常设巡察组机构设置工作。同时,将巡察办编制从5名增加至8名。

(3)质量不够高,效果不够明显的问题。一是2019年1月初下发了《十五届区委巡察工作规划》,明确了本届区委巡察工作的总体要求、监督重点及工作任务,为规范化、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提供了重要遵循。二是加强日常工作督导和质量把关,建立和完善了巡察办工作人员全程联系指导巡察组业务开展工作机制和巡察报告问题底稿工作制度、巡察组中期汇报工作制度。2018年12月以来先后召开了3次会议集中听取巡察工作阶段性汇报,对相关问题及问题线索进行研判,确保了巡察工作质量。三是严格问题线索管理,建立了巡视巡察问题线索管理系统,实行台账管理、跟踪督办,确保巡察交办的问题线索及时、高效处置。

(四)上一轮巡视整改方面

1.关于对“有的单位财务开支不透明,三公经费公开不及时”整改还没有完全到位的问题。一是对全区预决算公开情况进行全面自查,2018年11月底将全区27个镇办、68个部门2016年度决算、2017年度预决算以及2018年度预算(含三公经费决算)在汉滨区政府网“三公支出”专栏进行统一公示。二是印发了《关于明确职责分工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形成预算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三是2019年1月,结合“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填报系统”要求,对全区各单位预决算公开进行监督检查,上级反馈我区94个单位的2017年度预决算、2018年度预算公开各项指标均达到100%,符合上级要求。

2.关于对“有的乡镇和部门财务管理混乱、问题突出”,相关职能部门虽然针对反馈问题健全完善相应制度,但执行不严格,财务混乱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一是建立完善财政部门对镇办财务业务指导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行为,2018年12月底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通知》,在去年年底的全区财政决算布置会和2019年全区财政工作会、政府廉政工作会上,再次对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政管理相关工作进行了强调要求和政策解读。二是制作“镇办财务十个不准”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九个严禁”制度牌和宣传单分发给各镇办、各部门,做到制度上墙、时刻警示。三是开展了全区镇办财务专项监督检查,对各镇办的财务问题及时进行了指导、监督,并对检查发现的9个方面财务管理问题进行了反馈,目前均已得到有效整改。四是结合石梯镇“赵健案”以案促改工作要求,区财政局、区审计局成立联合检查组于2019年3月下旬起对全区80个一级预算单位和27个镇办2018年度财务运行情况开展了大检查,通报了检查发现的11个方面问题,并提出了整改要求。截止目前,所有被检查的单位均反馈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相关问题得到了有效整改。五是对巡视组反馈的关庙镇相关问题,关庙镇召开了财政整改会议,进一步建立完善了镇内财务规章制度,强化了纪委监督检查,对财政审计所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集体约谈,严格杜绝财务违规现象的发生。

三、巩固提升,持续抓好问题整改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和后续的巩固提升,省委第十巡视组反馈我区的问题得到了有效整改,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省委巡视组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区委将继续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而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紧紧围绕“问题整改要见底、长效机制要建立、各项工作要上台阶”的整改目标,狠抓工作落实,坚决兑现巡视整改的政治承诺,以整改落实的实际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是加强政治建设,保持政治定力。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确保中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在汉滨得到不折不扣落实。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学以致用、知行合一,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成效推动我区各项工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二是强化问题意识,持续抓好整改。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巡视整改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持续发扬“钉钉子”精神,切实把我区巡视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一阵风”“走过场”、问题反弹回潮;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务求取得实效。

三是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抓当前和抓长远相结合,紧紧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方面,全面开展整改梳理、建章立制,以制度建设的成效固化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成果。在完善健全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严肃执纪、严肃问责,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形成监督执纪问责高压态势;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以持续有力的督促检查,确保建立的各项制度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四是深化整改成效,推进改革发展。以巡视整改为契机,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确定的目标任务和中央“三大攻坚战”部署及“追赶超越”“五个扎实”要求、省委“五新”战略任务,自觉把整改落实同推进追赶超越、脱贫攻坚、生态环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用好巡视反馈成果,放大巡视整改效应,紧密结合区情实际,精心谋划、精细组织、精准落实,尽锐出战,推动区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915—3210027;邮政信箱:安康市汉滨区黄沟路3号区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箱hbqxszg@163.com。

中共安康市汉滨区委

2019年7月8日

(省委巡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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