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纪护航助脱贫——太白县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侧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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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柏塬镇黄柏塬村原村委会主任因利用职务便利以他人名义套取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民进城进镇补助资金问题被开除党籍,并将此案移送司法处理……”近日,太白县纪委专案通报了这起典型案例,再一次给广大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这是全县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一个缩影。

2016年以来,太白县纪检监察组织以实现“三个确保”为目标,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创新监督机制,靶向出击,多管齐下,扎实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证。

聚焦监督首责层层传导压力

只有方向明确才能脚步扎实,县纪委先后38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9次召开常委会研究部署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制定“三个助力”实施方案、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工作方案、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018-2020年)三年专项治理实施方案、2018年度专项治理实施意见、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及任务分解表,不断与时俱进,调整优化工作方案,全面构建了职责清晰、各负其责、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

定位准确方能事半功倍,县纪委牢牢把握“监督的再监督”定位,督促党委、政府和扶贫职能部门履行职责,层层传导压力,先后7次召开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推进会,集体及个别约谈职能部门负责人、基层纪检组织负责人13次47人,对2017年扶贫领域专项治理推进不力的3个镇在全县通报批评,确保扶贫工作“实打实”、查处违纪问题“零容忍”、推动责任落实“不断档”。

严字当头,高举问责利剑,于2016年11月制定了《脱贫攻坚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详列16种追责情形,严明纪律要求,近三年共对脱贫攻坚中失职失责的11名科级干部给予党政纪处分,以问责追责倒逼责任落实到位。

深挖问题线索实施精准监督

“你们村有没有发放产业补助资金?”“你们家领取了多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你们村的村干部有没有给自己的亲朋好友谋取不正当利益?”“不要担心,我们对每一位群众反映的问题都绝对保密……”这是2018年10月25日县纪委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第二督导组在鹦鸽镇鹦鸽街村检查时,与贫困户面对面交流、点对点收集问题线索的一幕。

近年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始终坚持以中央纪委关于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的要求为尺子,突出顶格处理,确保每一笔扶贫资金、每一个扶贫项目落到实处。先后由县纪委牵头开展专项检查以及会同扶贫办等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检查等11轮次,把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与脱贫攻坚目标、干部作风、项目资金、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等紧密结合起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定路线,先后共发现问题线索112条。

将群众监督、职能监督、巡察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摸清扶贫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建立起县镇村三级举报中心和电话、邮箱、网站、微信“四位一体”举报平台,通过网络媒体发布和走乡入户张贴公告,扩大群众知晓率,实行《脱贫攻坚有奖举报办法》,调动群众监督积极性。推行“三个助力”联席会议制度,镇和部门班子成员定期报告分管领域问题线索制度,修订完善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及线索移送制度,加强与职能部门间线索互通,2018年以来职能部门共移交问题线索11条。

突出政治巡察定位,坚持“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双管齐下,从县委十三届第二轮巡察开始将扶贫工作纳入巡察内容,优先安排巡察与脱贫攻坚工作密切联系的部门;2018年6月15日启动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对7个镇和11个脱贫攻坚职能部门执行扶贫政策、项目、资金等情况进行全面巡察监督,发现反馈扶贫方面问题182个,违纪线索7条,彰显巡察监督威力。

注重源头预防 坚持抓早抓小

在丰富多彩的活动中不断渗透脱贫攻坚纪律要求,先后举办电视知识竞赛、专题征文、巡回宣讲、演讲比赛等系列活动;同时以脱贫攻坚监督执纪为主题创新开办“勇于担当话廉政”电视访谈节目;以查办的典型案例为原型,拍摄廉政微电影《失去底线的代价》;将村组干部作为重点教育对象,量身打造《廉政教育读本》……

将冯新柱案和宁建国案“以案促改”作为提升扶贫领域监管能力的重要契机,建立健全扶贫领域以案促改常态化制度化机制,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及剖析力度,强化警示教育,形成有力震慑。同时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对6名干部扶贫领域的违纪问题进行容错纠错,激发扶贫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在2018年村级换届中,对符合条件但因扶贫工作失误受到处分的12名候选人员继续提名任用,树立起保护担当、宽容失误的用人导向。

2016年以来,全县各纪检监察组织坚持抓早抓小正确运用四种形态,对扶贫领域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实施第一种形态170人次,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教育和挽救了一批党员干部。

优化审查机制 从严执纪问责

逆水行舟,一篙不可放松。在助力精准扶贫脱贫工作中,全县各纪检监察组织始终把扶贫领域的纪律保障作为最现实、最具体的践行“四个意识”的体现,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实现高压惩治。

探索实行扶贫领域建账、对账、销账、交账“四步工作法”,梳理排查问题线索,建立专项台账;每月对下转或交办基层的问题线索处置进展情况进行登记对账,进度滞后的及时督办约谈;实行销号管理,办理情况每季度通报;每季度分析研判线索处置情况,形成专题汇报,为县委科学施策提供参考。

同时探索实行联组查办法、集中办公法和包抓督办法等工作模式,盘活现有资源,解决办案力量分散、熟人社会和效率不高等瓶颈问题,将全县7个镇纪委及23个派驻纪检组织整合为5个协作区,每个协作区由县纪委分管领导和各室日常包抓联系,疑难重要线索进行交叉查办、领查直办;将23名派驻部门纪检组长集中县纪委统一办公,由县纪委统筹安排参与巡察和审查调查工作;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由县纪委领导直接包抓督办,实行“周问询、月汇报、季点评”,对转办基层问题线索进行跟踪督办。有效提升了问题线索处置质效,确保移送、转办问题线索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开展和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是确保党的扶贫政策、扶贫资金全部用到实处的重要举措。2016年以来,太白县纪检监察组织坚持把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落实“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先后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322件,立案149件,结案14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4人,组织处理25人,移送司法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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