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机关工委对拟任处级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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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省直机关工委关于贯彻<陕西省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考试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的要求,和《关于工委机关处级领导岗位竞争上岗的实施方案》安排,7月21日,工委对在处级领导岗位竞争上岗中选拨出的拟任人选在公示期内进行了廉政考试。
  本次廉政考试参照省纪委、省委组织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规定,在工委统一领导下,由省直纪工委和工委机关党委具体组织实施,并抽调人员,成立了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参加考试的4名正处职、4名副处职领导干部及1名晋升正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实行单人单桌开卷考试。
  处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考试是工委机关加强干部廉政教育、提高廉洁从政意识的有益尝试,是落实《惩防体系纲要》、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化建设的积极实践。为了确保考试真正收到实效,采取了多项措施,努力做到“四个确保”:一是专门制定了《工委机关处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工作方案》,确保考试有序开展。二是考试之前,对从省纪委题库抽出的考卷,实行了严格的保密管理,直到考前最后一天才由专人对其进行复印、装订,确保试题不泄漏。三是给每位参考人员发放了《陕西省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学习读本》一书和书面通知书,确保考试规范运作。四是在开考之前,组织参考人员抽签,确定考号,规定只在考题上注明考号,确保公平、公正阅卷。在考试的两个小时内,参考人员遵守考场纪律,紧张、认真、细致地自主答题。通过工作人员流水阅卷,参加考试的9名同志成绩全部合格。
  处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考试虽然在工委是第一次举行,但组织严密、运作规范,得到参考人员和有关领导的一致好评,为工委机关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构建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做了新的探索。

      

文章来源:省直机关纪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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