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省卫生厅在镇安县召开了全省卫生系统行风建设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全省纠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总结行风建设工作,交流工作经验,安排部署后一阶段重点工作任务。会上,厅卫生监督局和医政处作了专题发言;汉中市卫生局、镇安县医院、第四军医大学西京医院、西安市中心医院分别介绍了工作经验;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平利县卫生局、山阳县卫生局书面交流了工作经验。
省卫生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组长杨桦在讲话中指出,第一要加强岗位廉政教育。各单位要根据工作实际,研究和改进教育的内容、方式、方法,创新教育的载体,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和感召力。第二要扎实推进医德考评制度。各医疗机构要进一步细化医德考评内容,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注重考评结果的运用,扎实推进医德考评制度的落实。第三要规范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要认真学习领会卫生部、国纠办等七部委联合下发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和《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办法》文件内涵,了解掌握各自工作职责,确保集中采购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第四要继续深化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加强制度创新,逐步完善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工作体系。要对药品、耗材使用信息实行双人负责、加密管理,要合理确定医院领导的职责分工,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实行定期交流轮岗制度。第五要加强专项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一是加强“小金库”专项治理和财务检查工作的监督检查。认真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回头看”工作,做好“五查五看”。二是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制定和完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及时进行纠正。第六要认真组织开展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活动。重点抓好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制度和作风建设,解决突出问题,推行“面对面,三公开”制度。第七要重视政风行风测评活动。各市区县卫生局要积极配合当地政府纠风办组织好对医疗卫生单位的测评活动。
省政府纠风办王春喜在讲话中要求:全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一要发扬成绩,总结经验,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二要明确目标,突出重点,认真部署全省卫生系统行风建设工作。三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省卫生厅党组书记、厅长刘少明在讲话中强调,一是要正确认识当前行风建设工作的形势。各单位要以医改为契机,认真科学分析行风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严格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坚定信心,迎难而上,推进和保证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顺利进行,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二是要切实加强卫生系统行风建设工作。各单位要加强行风制度建设,规范医疗机构的日常管理,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用制度规范诊疗活动的机制。要认真执行《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取消将科室经济收入与医务人员个人报酬直接挂钩的做法,坚决制止乱收费行为。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及时研究,提出对策。要抓好民主评议医疗机构行业作风活动和开展“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活动。要落实奖惩制度。三是要加大行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加强对纠风工作的领导,从机构、人员、经费等方面保障纠风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任务落实。要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法,从严查处各种不正之风问题。第四强化责任追究。各单位的行政主要负责人要把行业作风建设作为职责范围内的重要工作,亲自抓、负总责。对领导不力、监督不严、疏于管理,发生严重不正之风问题或医疗责任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各市(区)卫生局、厅直属单位和省管医疗机构(含驻陕部队医院)主要负责人及纠风部门负责人,厅机关有关处室负责人共80余人参加了会议。
文章来源:卫生厅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