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扶贫办六大措施抓好今年扶贫资金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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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认真落实全省2012年度反腐倡廉责任分工大会精神,按照2012年全省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分工和2012年全省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省扶贫办将采取六大措施抓好今年全省财政扶贫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专户管理制度。对财政扶贫资金继续实行专户运行、专账核算,专人管理、封闭运行,并要严格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度,确保财政扶贫资金专款专用,避免挤占、截留和挪用财政扶贫资金现象的发生。

 

  二是积极实行项目管理制度。所有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都要按照项目进行管理,切实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检查验收到项目,并按项目实施进度报账和核拨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三是继续实行公示、公告制度。将全省2012年度财政扶贫项目资金安排情况和各类具体项目计划分别在陕西日报、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和公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建立健全绩效考评制度。根据国家新出台的《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修订完善我省的具体管理办法。通过建立完善财政扶贫资金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对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效益等方面进行综合性考核和评价。

 

  五是完善资金监督与检查制度。自觉接受和支持人大、政协、群众、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的监督,尤其是要结合《陕西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的颁布实施,充分发挥人大的执法监督作用。建立财政扶贫资金定期审计、检查、监督制度,对群众和社会各界反映的问题及检查中查出的违规问题,要依法依纪及时进行查处。

 

  六是开展专项扶贫资金检查。在各市、县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协调省级相关部门,对2011年度全省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一次专项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扶贫开发工作中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积极维护广大贫困群众的根本利益。

文章来源:省扶贫办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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