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是我省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加强廉政教育的一项新举措。为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增强反腐倡廉意识和法纪观念,促进廉洁从政,依据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推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的通知》及有关规定,省林业厅党组于2010年12月制定下发了《中共陕西省林业厅党组关于处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实施办法(试行)》,《实施办法》于2011年7月1日正式实行,并于2011年上半年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了廉政法规学习教育活动,2011年下半年开始将处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正式列入干部选拔任用的组织制度程序。对选拔的拟任领导干部公示期间进行任前廉政法规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提拔任用。去年下半年,驻厅纪检组、监察室与厅人事处共同组织分别对新提拔的10名正处级领导干部和10名副处级领导干部在拟任公示期内进行了廉政法规考试。
廉政法规考试参照省纪委、省委组织部联合下发的《陕西省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考试实施细则》规定,由驻厅纪检组、监察室负责与省纪委联系随机抽取试题并制卷,厅人事处具体负责考场安排、通知参考人员,考试期间监察室、人事处派人监考,考试采取开卷方式。考前明确考试范围,发放《陕西省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学习读本》,所有参考人员思想高度重视,认真复习,积极准备。许多同志利用网络查找了大量的有关廉政建设方面的最新资料,利用业余时间潜心研读;考试期间认真思考,细心答卷,所有人都用足了两个小时的考试时间,没有提前交卷,考场秩序井然。考后,密封考卷,由厅人事处与监察室专门派人进行改卷,所有参考人员成绩均在80分以上。通过考试,使考试成绩不仅成为选人用人的依据,也促进了领导干部知廉、学廉、促廉、用廉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对促进领导干部廉政法规知识学习,提高廉政意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构建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起到了积极作用。目前,省林业厅一些直属单位任用科级领导干部的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已参照本规定执行。厅直属的牛背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于2011年4月中旬,制定印发了《科级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实施办法(试行)》,并于当年11月10日、12月30日分两次对11名拟任科级干部组织开展了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在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予以正式任命。
省林业厅党组明确要求,廉政法规考试工作也将作为一项长效机制固定下来。在具体实施中,我们坚持以考促学、考用结合、注重实效、便于操作的原则,不断总结任前廉政法规考试的好做法、好经验,使之不断完善和提高。
文章来源:林业厅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