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纪委案件审理室组织全室同志认真学习贺国强同志看望安徽省纪委审理室干部时所作的重要讲话精神。
2010年11月1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视察安徽省纪委监察厅机关时,亲切看望了省纪委审理室干部,并发表了重要讲话。中央纪委审理室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贺国强同志关于案件审理工作重要讲话的通知》。陕西省纪委高度重视,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郭永平同志作出批示,“传达到审理室全体同志,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学习会上,审理室全体同志原原本本地学习了贺国强同志的重要讲话并结合陕西案件审理工作实际,立足自身岗位特点,进行了热烈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国强书记的讲话内涵丰富,寓意深刻,体现了中央纪委领导同志对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广大审理干部的关心爱护,对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办案工作,特别是案件审理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作为审理干部,要加强学习,熟练掌握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一步增强案件审理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分管审理工作的省纪委副书记魏燕、省纪委常委高山同志分别对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审理审理干部贯彻落实讲话精神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部门要把贺国强同志的重要讲话内容及时向纪委常委会汇报,提出本地区学习传达和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要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采取有效方式组织审理干部学习讨论,准确把握贺国强同志讲话精神实质,并结合今年工作加以安排部署。
文章来源:案件审理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