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举办《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知识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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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8日至29日,由省监察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联合举办,省公安厅纪委承办的全省公安机关《纪律条令》知识竞赛活动在省公安厅机关礼堂隆重举行。省纪委副书记、省委巡视办主任张毅民,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王锐,省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秋青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纪检组长戴冠雄,省公务员局副局长徐友好出席竞赛活动并为获奖单位颁奖,全国政协委员、公安部特邀监督员王西林、部分省公安厅特邀监督员以及在家的党委委员出席决赛现场指导。各市区公安局和厅机关共12个代表队参与了知识竞赛活动,省厅机关各部门民警约800余人观看了决赛。

 


  决赛开始前,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督察长田桦代表省厅党委致词。他指出,举办这次竞赛活动,既是我们学习宣传《纪律条令》的重要形式,也是贯彻纪律条令的重要举措。他希望全省公安机关通过这种有效的学习和宣传形式,不断推进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各项事业的发展和进步。同时,真诚的希望各代表队能够正确认识开展这次竞赛活动的重要意义,始终保持良好的竞技心态,把这次活动当作检验学习效果的一个难得的练兵场和一次相互学习的好机遇,拿出最好的水平,赛出最好的成绩,展现出全省公安民警最好的精神风貌。

 


  本次知识竞赛题型分为个人抢答题、集体答题、抢答题、风险题和加赛题五种类型。复赛分两组进行,每6支代表队为一组,按照竞赛规则,每组的前三名进入决赛。决赛中,各代表队争先恐后,沉着应战,反应敏捷,由于准备充分,各参赛队员面对提问,几乎都能对答如流,尤其是在抢答题和风险题的竞赛环节中,一次次将决赛现场气氛推向了高潮,不但展现了公安民警良好的竞技心态,而且体现了公安民警良好的精神风貌和超高的知识水平。经过紧张激烈的角逐,最终,西安市公安局代表队一举夺冠,荣获一等奖,榆林、渭南市公安局代表队分别获得二等奖,省公安厅机关、咸阳市公安局、杨凌示范区公安局代表队分别获得三等奖,其它6支代表队也分别在本次竞赛活动中荣获优秀奖。

 


  决赛中间还穿插了精彩的文艺节目,省公安厅特邀监督员刘远、包志坚和西安、延安市公安局的几位民警先后登台献艺,为竞赛现场增加了浓厚的欢乐气氛。

文章来源:省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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