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将至,根据中省纪委的要求,针对节日期间不正之风可能发生反弹的实际,省财政厅近日下发《关于坚决纠正节日期间不正之风的通知》,要求各处室单位搞好节前教育,确保党员干部务实勤俭过节。
《通知》要求,各处室单位要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回头看”的开展,集中组织学习中央有关要求和省纪委《通知》精神,认真落实《通知》中提出的“五个严禁”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打招呼、敲警钟,早提醒、早预防,防患于未然。
《通知》提出,从现在开始,每逢清明、“五一”、端午、国庆、中秋、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来临之前,各处室单位都要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和群众反映的重点,采取提醒、警示、教育、约谈等方式进行预防,自觉纠正,切实履行党风政风建设的主责。
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将采取短信提醒、教育警示、巡视检查、举报受理、公开曝光、追究问责等方式,狠刹节日期间的不正之风,对于顶风违纪发生问题的,一经查实,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