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人社厅党组印发了《落实全省反腐倡廉责任分工细化分解表》和《构建纠正节日期间不正之风长效机制的通知》,对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进行了责任分工细化,对纠正节日期间不正之风提出了措施。
厅党组根据省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分工会议精神,将省上分工我厅参与的2项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并结合我厅2014年度工作要点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意见,从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强化纪律建设、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公平公正、加强案件查办促进廉洁从政等4个方面分解了6项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对各项任务明确了牵头单位及分管领导,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提出了具体措施,规定了完成时限,明确了具体责任人。要求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狠抓落实,确保承担的分工任务全面完成。
厅党组强调,各级党委(支部)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自律。做到“八个严禁”:严禁用公款送节礼及购买香烟、高档酒;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严禁违规收受礼金礼券、有价证券、商业预付卡和各种支付凭证;严禁用公款旅游和变相公款旅游;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向下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等转嫁、摊派、报销各种费用;严禁公车私用。各单位在“五一”等重要假日节点前要深入开展“三个一”活动:单位负责人向全体干部作一次廉洁过节的承诺;单位内部开展一次遵守纪律规定情况的自查;组织全体干部接受一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坚决纠正节日期间不正之风。
厅党组同时要求,驻厅纪检组监察室要将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纳入了重大任务督查督办的内容,加强监督检查和跟踪指导,定期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抽查暗访等工作,对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指名道姓公开曝光,决不姑息迁就,确保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