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的有关规定和省扶贫办党组具体制定的《处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实施办法》和《新任处级领导干部廉政谈话规定》,近期,省扶贫办对新任副处级领导干部组织进行了任前廉政考试和任后廉政谈话。
7月27日,省扶贫办对拟任命为机关和直属单位5名副处级领导岗位的人员组织进行了任前廉政法规考试。本次考试由监察室和行政人事处共同组织并监考,组织考试的人员严格遵守廉政法规考试的相关程序,提前准备复习资料,参考人员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廉政法规知识和党风廉洁纪律的有关规定,整个考试过程组织严密、程序规范,取得了良好效果。
8月5日,受省扶贫办党组书记、主任张荣珠委托,办党组成员、副主任丁纪民对5名新任副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后集体廉政谈话,他从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规定、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等六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新任职的5名同志提交了廉政承诺书,并在所属处室进行公示、接受监督,有2名同志作为代表在集体廉政谈话中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