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及时、准确掌握各地案件审理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动态,进一步增强业务指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案件审理工作整体水平,省纪委审理室下发了《关于建立省纪委审理工作联系点的通知》,确定了5个县(区)纪委审理室为省纪委审理工作联系点,同时明确了联系点的主要职责和工作要求。
一是确定审理工作联系点。在各市推荐基础上,经审核把关并报省纪委主管领导同意,确定西安市莲湖区、宝鸡市岐山县、延安市富县、汉中市城固县、安康市白河县纪委审理室为省纪委审理工作联系点。二是明确了联系点的主要职责和工作要求。指出联系点的主要职责是开拓创新、经验总结和信息报送。同时对各市纪委、联系点所在单位和联系点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鼓励各联系点积极实践、注重创新,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省纪委审理室对联系点将实行动态管理。
文章来源:案件审理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