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派驻以来,驻省农业厅纪检组把监督落实综合监督单位特别是驻在部门省农业厅党组主体责任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总抓手,把以问题为导向加大调研督导反馈力度作为强化派驻监督的着力点,把通过核查问题线索下发纪检建议书作为解决突出问题的突破点,而驻在部门省农业厅党组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切实抓好反馈问题和纪检建议的整改落实,推进了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为主的各项工作。
精心组织调研督导工作。2017年10月下旬至11月中旬,驻厅纪检组组长丁东华同志带领调研督导组督导省农业厅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厅党组书记、厅长文引学同志高度重视,亲自汇报,主动接受监督。督导组同志听取工作汇报,查阅相关资料,进行个别谈话,对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工作进行了调研督导,还延伸对反映问题突出的3个直属单位进行了调研督导,最终向厅党组正式反馈了4条问题。2018年6月下旬到7月上旬,驻厅纪检组组长丁东华同志带领调研督导组对厅党组2018年上半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以案促改”及巡视整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重点工作再次进行了调研督导,听取厅党组工作汇报,查阅相关文件和资料,对干部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作了进一步了解,还深入省畜牧兽医局、省农机局等厅属单位及泾阳、杨凌、临渭、陇县、陈仓等县区就畜牧兽医和农机等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最终向厅党组正式反馈了6条问题,提出了4条建议。与此同时,驻厅纪检组还在核查有关问题线索中,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向厅党组及有关厅属单位下发了纪检建议书,提出了整改要求,2017年以来截至目前,已累计下发纪检建议书11份。
高度重视抓好整改落实。厅党组高度重视驻厅纪检组反馈的督导意见,专题研究、制定措施,明确时限、狠抓整改,切实把反馈问题和意见逐条落到实处,特别是针对2018年的督导反馈意见,厅党组更是高度重视。一是专题研究部署。收到驻厅纪检组的督导反馈意见后,厅党组书记、厅长文引学第一时间就作出了重要批示,一周后召开厅党组会议,就反馈意见逐条进行了讨论研究,形成了反馈意见整改措施决议,印发了《关于落实驻厅纪检组督导反馈意见的整改措施的通知》,明确每名党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开展整改工作。二是细化整改任务。按照反馈意见中提出的6条问题和4条意见,进一步细化分解为11条具体的整改任务清单,并夯实处(室、局)责任,划定时间节点,明确牵头单位和落实单位,按照短期立行立改、长期建章立制的原则,落实整改、销号了结,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及时督导检查。按照厅党组的部署要求,厅直机关党委进一步强化日常的监督检查,在完成自身整改任务的前提下,坚持把整改落实与作风转变、抓好当前整改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持续推动厅系统“以案促改”、巡视整改和干部作风整改,督导工作进度,收集整改情况,保证了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无漏项、落得实,不断巩固和提升厅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水平。
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2017年以来,驻厅纪检组调研督导反馈给厅党组的10条问题已经整改到位,4条建议被全部采纳,下发的11份纪检建议书也被认真落实,特别是一些突出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一是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17年对2个厅属事业单位打政策“擦边球”,向职工发放精神文明奖励问题进行了追究,针对存在的这类问题,由纪检组长、副组长对20余名事业单位一把手进行了提醒谈话,通过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责成违规的2个厅属事业单位84名职工清退违规发放津补贴45.07万元,并督促厅机关党委及时修订了厅系统精神文明评比表彰办法,删除了发放奖励的说法,杜绝了打政策“擦边球”发津补贴的漏洞。二是有效规范“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与事前报备工作。为强化监督力度,降低廉政风险,有效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行为,2018年3月厅党组和驻厅纪检组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与事前报备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三重一大”事项的23个具体事项清单,规范了确定议题、会前报备、通知会议、意见酝酿、充分讨论、集体决策、执行决策等7大程序,扎实有效地落实了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特别是高度重视了向驻厅纪检组的会前报备程序,积极主动地接受驻厅纪检组的监督,为“三重一大”事项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进一步规范评审咨询等劳务报酬发放工作。2018年4月中旬,驻厅纪检组在对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省农业厅后移交的有关问题线索初核中发现,个别公职人员在公务活动中,存在无政策依据,以评审费、专家费等名义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等违纪问题,经过认真分析和研判,认为此类问题具有一定的典型性,急需进行认真清理整顿和统一规范。为此,驻厅纪检组专门向厅党组下发了《纪律检查建议书》,厅党组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根据有关规定精神并经党组会研究审定,6月下旬正式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评审咨询等劳务报酬发放的通知》,具体规范了组织评审咨询形式、评审咨询等劳务费发放标准、人员范围、承担及实施主体、发放方式等八个方面,做到了规范统一,严肃了财经纪律,防范了廉政风险。(驻省农业厅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