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9年10月16日至12月15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银行)党委开展了巡视。2020年1月14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长安银行党委坚持把巡视整改摆在突出位置,及时印发了《省委第五巡视组关于对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开展巡视的反馈意见》,组织召开党委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总行党委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为成员,建立起班子成员分工负责,职能部门牵头整改、具体落实的整改责任体系,积极主动做好整改落实工作。
(二)制定方案,明确责任。长安银行党委在对巡视反馈问题的4方面11个问题深入剖析的基础上,按照职能清晰、权责明确、责任到人的原则,认真梳理逐条细化分解为55项整改任务,提出112条整改措施,印发了《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关于落实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工作的目标、方法与步骤,制定了详细的措施,提出了具体时间进度,确定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责任到人、任务清晰。
(三)强化落实,立行立改。按照“党委领导、分级负责、问题导向、标本兼治、以上率下”的原则,党委班子带头认领,带头整改,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责任部门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坚持把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与全行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巡视整改为契机,下大力气解决全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抓牢抓实巡视整改促进经营管理工作,确保两不误、两促进。
(四)加强督办,突出实效。长安银行党委始终高度重视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加强对全行巡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建立整改问题台账和清单,确定了完成工作“时间表”,实行动态管理、挂账销号,全程跟踪督促,定期收集掌握整改落实情况,真正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目前,已完成的整改任务52项,持续整改3项。
二、统筹精准推进,确保巡视整改要求落实见效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省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方面
1.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省委有关部署要求有差距
(1)关于“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不足。全行业务在全省银行市场占比仅为5%,西安地区占比不足2%、存款量仅为407亿元,远低于国内省内其他银行,且各地市机构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及中省关于金融工作的各项要求,出台金融支持疫情防控17条措施,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截至2020年6月末,全行各项贷款余额1,538.31亿元,较年初增加129.30亿元、增长9.18%。各项存款2,301.81亿元,较年初增加286.54亿元、增长14.22%。一是加大重点领域融资支持。不断加大对我省基础设施、能源化工、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等重点领域信贷投放,支持了西安奥体中心、引汉济渭工程、秦达专用车生产线等重点项目,融资余额55.75亿元。出台教育、医疗行业营销指引以及城市更新改造贷款专项产品,较年初新增地方政府债34.32亿元,为全省公路、轨道交通、教育、医疗等基础公共设施建设,以及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等提供了融资支持。二是加大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支持力度。及时调整疫情防控相关行业信贷政策,安排专项信贷额度,给予专项利率优惠,特别是对防疫物资生产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低于我行目前小微贷款平均利率。三是发挥中心城市带动作用,机构布局更加合理。西安分行已获陕西银保监局批筹,西安地区存贷款余额和新增规模首次跃居全省10家地市机构第1位,中心城市引领示范效应不断发挥。截至今年6月末,西安地区各项存款余额665.39亿元,较年初增加111.69亿元,占全行新增存款的39.6%;各项贷款余额428.76亿元,较年初增加43.6亿元,占全行新增贷款的33.72%。
(2)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力”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巡视整改以来,一是明确2020年不良贷款控制目标,压实防控责任,要求不良贷款率和偏离度不得超过规定要求。二是落实“领导包抓”、月度风险排查、月度风险例会、规范贷后管理“四项机制”,对风险资产逐月报、逐户盯,不良资产处置力度不断加大。三是按照“五个一批”要求,实施“一户一策”,积极化解存量不良贷款。
(3)关于“5家机构不良贷款率较高”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组织召开不良贷款清收专项会议,总行部门对5家机构进行包抓,定期和不定期赴现场进行督导,不断加强风险管理。目前,反馈意见中提到的三家机构不良贷款率较年初均有所下降。
(4)关于“深化改革力度不够。业务同质化,精品业务缺乏,服务质效不高问题依然突出,创新类业务拓展不足” 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依托互联网金融平台,创新金融服务产品,落地线上可转让大额存单产品,加快“睿期享利”“息息添利”“季稳年增”负债类产品研发,搭建收账款单证化平台、教育卫生系统平台及电子政务平台建设,上线了首款自营纯线上个人贷款产品“长乐贷”,新增经营类线上智能贷款、个人京东联盟卡信用卡等产品。二是推动数字化金融服务的改革创新,启动人工智能服务平台建设,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科技工具和方法,对公司、小微、个人及网金业务进行优化,研发灵活性和收益性兼顾的业务产品。强化生物识别应用,完成手机银行软Ukey自助下载方案设计,加大企业电子银行推广力度。三是打造特色化品牌。完成“微道+”系统升级改造,有序推动小微信贷产品投产上线,加快理财净值化转型,加大净值型产品资产配置力度,打造核心拳头产品。
(5)关于“上市工作推动缓慢。部分指标未达到预期,2018年实现净利润15.12亿元、中间业务收入6.9亿元、存贷款余额1792亿元、1136亿元,与计划完成净利润16.33亿元,中间业务收入7.38亿元,存贷款余额2120亿元、1259亿元存在差距”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明确工作职责。成立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和上市工作办公室,制定上市工作计划表。与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等14家中介机构就上市工作进行了沟通,明确了我行上市路径和方法。起草了《长安银行A股IPO项目工作手册》,初步明确了工作流程和内部工作制度,完成了上市法律服务机构采购项目招标。目前增资扩股方案已获股东大会通过,并获得陕西省财政厅批复同意和完成备案,近期将向陕西银保监局及证监会申报增资扩股方案。我行将在顺利完成增资扩股工作基础上,尽快完成上市保荐机构和审计机构的招标工作,全面开展上市辅导和尽职调查工作。
2.落实党的领导内嵌公司治理结构要求不到位
(6)关于“落实党建进章程不全面。公司章程中未明确党组织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基础保障等内容” 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章程修订工作已按照公司治理流程,经长安银行党委会、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提交陕西银保监局核准,待陕西银保监局核准后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7)关于“党委会前置程序落实不够好,议题确定不精准,与“三会一层”职责界限不清,党的领导尚未完全融入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之中”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2020年1月21日修订印发《中共长安银行委员会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党委会议议事范围和议事程序,落实党委会前置程序。
3.思想建设重形式轻实效
(8)关于“中心组学习质量不高,学习内容不够全面系统,结合实际研讨交流、举一反三不够,理论指导实践有差距”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2020年1月17日修订印发《长安银行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规则》,4月7日制定下发《中共长安银行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学习安排意见》,切实推动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
(9)关于“学习效果差。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抽查结果较差,有77%的中层干部不了解‘四同步、四对接’,有70%的中层干部不清楚“两个一以贯之”等内容” 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通过多项措施,不断提升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学习效果。一是在印发《长安银行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规则》《中共长安银行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学习安排意见》基础上,明确要将集体学习研讨作为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形式,不断提高中心组学习的质量效果。二是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中之重,组织深入开展十九届四中全会学习,购置学习辅导读本,努力提升理论学习质量和效果。三是总行领导班子成员先后参加省委、省国资委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专题学习班以及“弘扬延安精神、净化政治生态”专题研讨班。在全行开展中层管理人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指示精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弘扬延安精神、净化政治生态”学习研讨。把学习理论同指导工作结合起来,真正达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目的。四是印发《长安银行机关理论学习制度》,对班子成员及机关干部员工理论学习做出明确安排,提出具体要求,积极探索和建立机关学习教育、管理监督的长效机制。五是建立“长安大讲堂”,定期邀请专家学者开展理论专题宣讲,提升理论学习水平。
(10)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实施细则有差距,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未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2020年4月9日修订印发《中共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共长安银行委员会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已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责任考核,压实工作责任。
(二)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宽松软方面
1.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力
(11)关于“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2020年4月7日印发《长安银行党委及班子成员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签订了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12)关于“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滞后,近三年来主体责任清单均在下半年印发”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2020年4月7日制定印发《长安银行党委及班子成员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13)关于“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也不到位” 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2020年4月3日,组织党委班子成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明确党委及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要求班子成员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在分管领域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要求融入业务工作,逐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达到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目的。
(14)关于“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力度不够”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总行党委、驻行纪检监察组积极与省纪委监委沟通,全行派驻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已落地,驻行纪检监察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设置方案已印发,组织架构已确立。
(15)关于“没有结合企业实际修订完善相关制度”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驻行纪检监察组按照“建、修、补”三种形式梳理长安银行纪检监察制度。上半年,经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制度18项,包括综合管理类制度8项,执纪审查制度6项,党风廉政类制度4项。
(16)关于“对纪检干部调配不及时,有的分行纪委书记空缺长达2年之久”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对纪检干部已进行调配,目前10家分行纪委书记已全部调整到位。
(17)关于“安排调整受到行政警告处分的领导干部担任巡察组长”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安排调整受到行政警告处分的领导干部担任巡察组长的问题,长安银行党委已免去相关人员专职巡察专员职务,退出管理人员序列。
(18)关于“企业内控制度体系不够完善。规章制度修订不及时”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2020年3月24日制定印发《长安银行制度管理规范》,明确全行制度建设立项、征求意见、审查、审议、审批、发布、修订和废止流程,建立新建制度合规性审核机制,加强制度管理。二是2020年5月25日制定《2020年规章制度立、改、废工作计划》,全面梳理现行607项制度管理流程,明确2020年总行新制定制度、修定制度、废止制度计划,有序推进规章制度的立、改、废。三是按照“有权必有责、权责必对等、失责必追究”理念,将“十个负责”进一步明晰、细化到各机构、各层级、各部门,修订工作人员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待提交有关会议审批后印发执行。四是修订授权管理办法及经营授权实施方案,明确职责,提高审批效能,建立总分支行分级授权授信管理机制,有效缩短业务审批链条。
(19)关于“未按规定成立招标委员会,采购管理办法与国家招投标法不符,对未批先建的问题管控不力”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2020年4月15日修订印发了《长安银行集中采购管理办法》,成立了集中采购委员会,后期将进一步强化采购监督意识,防止未批先建等超授权事项的发生。
(20)关于“部分下属分支行仍沿用已废止的薪酬管理制度作为考核依据”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已逐一清查分支机构薪酬管理制度,叫停依据废止薪酬管理制度考核的做法。
2.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尽责标准不高
(21)关于“履行监督第一职责不到位。对违规放贷、抵押担保不严、贷后监管不力等问题监督不够有力,存在贷款被挪用、履约保证金长期不能收回等问题”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驻行纪检监察组持续跟进对信贷业务审批流程的监督,紧盯贷前、贷时、贷后重点环节,监督落实对违规放贷、抵押担保不严、贷后检查不力等问题的查处力度。自巡视整改以来,驻行纪检监察组对铜川分行贷款发放中的违规问题的责任认定进行审理,针对存在的逆流程发放贷款、违规客户准入、超权限办理展期业务等行为的责任人提出了处理意见,分别给予2名责任人政务记过和政务警告处分。
(22)关于“对领导干部咬耳扯袖不够,导致近年来违纪违法问题频发”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充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加大提醒约谈力度,咬耳扯袖作用不断发挥,领导干部政治素养、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提高。抓好巡察监督和巡察整改工作,按照共性问题集中整治、典型问题立案查处、一般问题约谈教育的原则,认真落实执纪问责“四种形态”。同时,将巡察整改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坚决防控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23)关于“执纪问责宽松软。三年来党纪处分仅4人。对反映榆林分行纪委主要领导、总行投资部领导等信访件,批转原单位初核函询了结”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驻行纪检监察组进一步抓好线索处置工作,对线索清楚、可查性强的绝不放过,能进行初核的绝不函询了事,不断提升执纪监督的震慑力。对反映榆林分行纪委主要领导问题,驻行纪检监察组重新进行了解核实。经核实,信访反映问题失实,根据《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员工管理办法》规定,原榆林分行纪委书记到达退出管理岗位任职年龄。2019年12月,总行党委免去其榆林分行原纪委书记职务,转为副稽查专员。关于总行投资部领导信访问题,驻行纪检监察组经函询了解,对其说明予以采信,信访反映问题予以了结。
(24)关于“13家下属机构因违规违法被银保监局处罚,22人受行政警告处分,未对有关党员干部进行党纪处理”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驻行纪检监察组对被处罚的事实进行了解,经了解,被陕西银保监局给予行政处罚的22人,均为违反行业规定以及行内相关规定,不存在违纪行为。同时,按照内外部检查内部汇报工作机制,要求分支机构凡受到外部机构处罚都应在报送总行条线部门的同时报送驻行纪检监察组,驻行纪检监察组将对违规违纪严重且多次违规或涉及职务违法的,按照党的纪律处分条例从重从严处理。
(25)关于“落实‘三转不到位’。总行营业部及13家直属支行纪检监察工作由综合管理部或风险管理员代管。92名纪检监察干部51名兼职,榆林分行纪委书记兼任工会主席、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按照省纪委监委的统一安排部署,深化派驻纪检监察改革,印发了《省纪委监委驻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设置方案》的通知。同时,推动分支行纪检监察条线机构改革,按照“三转”要求,撤销原纪检监察室,设立纪委办公室,配备专职纪检监察干部,推进纪检监察回归主责主业,加大执纪监督力度。总行党委已重新调整任命了榆林分行纪委书记。
3.“四风”问题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依然存在
(26)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无依据发放通讯补贴,基层分行自立名目发放津补贴等问题多发”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已对2018年违规发放津补贴情况进行了整改。下一步,持续规范各级机构费用列支行为,修订费用配置办法,加大对各机构财务管理工作的专项检查频度。
(27)关于“115名参与车改的分行和直属支行负责人分别以每月2300元和2000元标准领取交通补贴,超出省国资委标准”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经2020年4月14日行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印发了《关于规范交通补贴标准的通知》,已调整长安银行交通补贴标准,执行正职及以上人员原执行标准高于1900元/月的,统一按照不高于1900元/月标准执行;副职原执行标准高于1800元/月的,统一按照不高于1800元/月标准执行;总分行其他人员、客户经理执行原交通补贴标准。
(28)关于“莲湖区支行自行设立‘2017年度行管客户团队浮动薪酬营销推动激励基金’,违规列支10笔烟酒费用6.8万元”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总行有关部门已对西安莲湖区支行问题进行专项督导,该行以巡视整改为契机,修订费用配置管理办法,明确将“激励基金”等违规费用配置政策列为禁止性条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相关财经法律法规,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29)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三年来签订各类承诺书5万多份。文件数量未得到有效控制”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安排相关部门梳理各类承诺事项,减少承诺书签订种类及范围。各分支机构不再与个人贷款客户签订廉洁承诺书,取消全行员工逐级与所在上级签署《合规承诺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承诺书》事项。加强作风建设,以疫情防控为契机,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总行机关会议管理的通知》,减少会议数量,严格控制公文数量。
(30)关于“领导班子成员调研不够深入,解决实际问题效果不好”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2020年4月9日印发了《长安银行调查研究工作制度》,明确总行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调研时间累计不少于1个月,每季度不少于1个星期,每年至少安排2个有针对性的、改进工作或解决实际问题的重点调查研究,充分发挥调查研究工作服务决策、服务基层、服务发展的作用。
(三)党的建设弱化,基层党建工作有差距方面
1.党委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实
(31)关于“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党委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少,至今未召开2019年党建工作会议”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2020年以来,已召开13次党委会议,审议议题78个,其中涉及党建工作议题32个,占比41%。其中2020年1月22日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巡视整改工作。组织召开了2020年党建工作会议。
(32)关于“党组织工作经费未纳入年度预算”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已按照《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将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企业年度财务计划,并建立专项经费科目,由总行党委统一安排使用。
(33)关于“47名党务干部16名兼职,且岗位变动频繁。党务干部岗位为最低类别”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通过薪酬体系咨询,重新梳理岗位职级,落实同职级同待遇问题。在近期分支机构改革中,各分行党委均明确党务部门工作,强化党建工作力量,做到党务工作专人专岗。
(34)关于“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到位。党委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个别酝酿不充分,讨论干部任免等事项不够严谨”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2020年1月21日印发《中共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印发《长安银行党委书记专题会议议事规则》,明确该会议是党委会研究干部人事议题的前置程序,确保干部任免等事项严谨规范。
(35)关于“组织架构不合理。总行机关24个部门,设9个联合党支部。洛川县与黄陵县支行、吴起县与志丹县支行成立联合党支部,党建服务中心工作有差距”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洛川县与黄陵县支行、吴起县与志丹县支行均已单独设立党支部,实现支部与网点建设同步。
(36)关于“咸阳、延安、商洛3家分行未按时换届” 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截至目前,三家分行已完成换届。
2.基层党组织抓党建不实
(37)关于“‘三会一课’质量不高。个别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坚持不好。有些支部书记讲党课结合自身实际不够紧密。有些党小组会流于形式”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编印《长安银行基层党支部工作标准化手册》,规范统一基层党务工作。印发《关于印发长安银行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督导旁听实施方案的通知》,对全辖党支部“三会一课”和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进行不定期督导、旁听。开展“支部书记讲党课”评比活动,持续提升“三会一课”质量。
(38)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有些支行党支部落实党组织生活制度标准不高,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编印《长安银行基层党支部工作标准化手册》,规范民主评议工作,明确评议标准,提高评议质量。同时将此结果作为2020年度“两优一先”评选表彰的重要参考依据。
(39)关于“党费交纳不及时,存在按季度或半年收缴现象”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长安银行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督促各党支部并教育广大党员,按照党费收缴标准,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对交纳不及时的,对其开展谈话并进行批评教育,促其尽快整改。
(40)关于“对党员教育管理不严,开展谈心谈话走过场”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编印《长安银行基层党支部工作标准化手册》,建立谈心谈话卡,明确谈心谈话流程,增强谈心谈话针对性,切实提高谈心谈话质效,提升党员教育管理效果。
3.干部队伍建设滞后,选人用人问题突出
(41)关于“干部结构不合理。总行领导班子60后占比80%,中层正职平均50岁、副职46岁。40岁以下中层干部仅9人”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结合机构改革,对中层管理人员进行调整优化,中层正职中层正职平均年龄47.1岁,副职41.4岁,较调整前分别下降2.9岁和4.6岁,40岁以下中层管理人员33人,占比18.54%。
(42)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够。制定的《管理人员选拔聘(任)用暂行规定》至今仍未印发,无高端人才引进机制,近三年没有公开招聘员工,全行离职381人,离职率10%。目前全行缺员500余人,人力资源结构性矛盾突出”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2020年4月17日印发《长安银行管理人员选拔任用规定》《长安银行专业职务人员管理规定》,已完成2020年度校园招聘和社会招聘,录取525人。
(43)关于“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2名干部提拔任用不符合本单位规定任职年限要求,1名不符合学历要求,13名未经个别谈话推荐”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长安银行党委认真反思,责令组织人事部门认真学习相关制度规定,并于2020年4月修订印发《长安银行管理人员选拔任用规定》,坚决把好程序关,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对资格条件、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公示等各个环节做出明确规定。
(44)关于“绿色通道引进10人未按规定进行背景调查,5人未达到规定从业年限,存在程序不完整,放宽标准的问题”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对全行招聘管理和人才引进办法进行修订完善,并引入组织外调考察和背景调查机制,坚决防止和杜绝放宽条件等问题发生。
(45)关于“干部管理不严格。咸阳分行原行长自2018年6月被解聘后,2018年考核仍为‘称职’,并按照原职级目标80%的标准发放年薪”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长安银行党委针对此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并作出处理决定。根据《长安银行管理人员选拔任用规定》中第四十四条“自愿辞去管理职务的,总行党委根据其特长、工作经历、个人意愿进行降职使用或转入专业职务序列,原则上其职级待遇低于原辞去职务待遇”的规定,对原咸阳分行党委书记、行长,由总经理级管理人员降为副总经理级管理人员,同时对咸阳分行党委提出批评,对党委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四)巡视、审计、主题教育整改落实不实不细方面
1.整改主体责任压得不实
(46)关于“党委对整改工作不够重视。未专题研究巡视整改工作,党委推动整改不够有力”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总行党委对上轮巡视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了深刻反思、认真总结,并结合本轮巡视指出的问题,深入进行整改。总行党委2020年1月22日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落实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强调总行党委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承担“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各机构和机关部室负责人具体负责问题整改,实行“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抓到底”的包抓包改工作机制,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结果,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47)关于“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中领导班子成员没有把自己摆进去,职责对应不明确”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已在本次巡视整改中,明确了领导班子成员责任,确保职责对应,任务落实到人,推动巡视整改落到实处。
(48)关于“纪委跟进落实不到位。仅召开过一次办公会对上一轮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进行了研究,跟踪抓落实不够”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本次巡视整改中,驻行纪检监察组认真对待巡视组移交的线索问题,严格按照执纪监督工作规则要求抓好线索处置,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办理。已印发驻行纪检监察组会议规则,明确研究事项,对线索处置、巡视移交问题进行会议研判。加强巡视整改监督,督促有关部门紧扣整改时限,紧盯责任部门,落实整改方案。
(49)关于“整改效果不好。上一轮巡视共向长安银行党委反馈30个问题,未完全整改到位或需要长期整改6个,其中‘基层党委未按时换届’‘基层党组织人员配备不齐’‘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够有力’等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关于“基层党委未按时换届”问题,3家分行党委已完成换届。关于“基层党组织人员配备不齐”问题,已对全行基层党务人员配备情况进行梳理核实,按照《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要求,结合全行机构人员改革,配齐配强基层党组织人员。关于“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够有力”问题,驻行纪检监察组持续组织开展党规党纪、行规行纪教育,提升员工遵规守纪意识,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50)关于“2019年省审计厅反馈了21项问题,截止目前6项未整改到位,未按规定时间报告整改落实情况”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对6项未整改到位问题,通过修订制度、成立集中采购委员会、加强集中采购审批决策等,已完成3项问题整改。2项问题已积极采取措施努力解决并将持续推进。剩余的关于“我行用于节日慰问的工会经费超支26.39万元”问题的整改,我行将在2020年总行机关发放2019年度年终绩效中予以扣减,对上述超支工会经费予以收回,计划2020年9月30日前完成整改。
2.主题教育整改打折扣
(51)关于“专项整治的八个方面仅开展了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且未形成专项整治情况报告”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2020年4月10日下发了《关于印发<长安银行党委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在全行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聚焦主题教育列出的8个方面突出问题,持续抓好专项整治,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巩固主题教育成果。
(52)关于“未对检视的191条问题进行梳理归纳,整改清单无整改时限,无牵头领导,无责任人,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14条未整改问题,只提出在下一步机构改革中解决” 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对检视的191条问题梳理归纳为33个问题,明确了整改时限,牵头领导及责任人,已完成整改。
(53)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够高,辣味不足,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2020年4月13日,报经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党组同意并派员指导,长安银行党委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党委班子及成员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全面提升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战斗性。
(54)关于“主题教育总结评估工作开展不扎实,未形成制度化、长效化机制” 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印发《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制度管理基本规范》,结合巡视整改工作,把主题教育检视问题及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中经过实践探索、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防止类似性问题重复发生,使制度建设更加符合实际情况,更加有利于提高运营效率及全面控制风险。
三、抓好后续整改,不断深化巩固巡视整改成果
下一步,长安银行党委将严格按照省委要求,紧密结合实际,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深化整改认识,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一是坚持一抓到底,在推动整改落地上持续发力。围绕全面完成整改落实工作,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持续做好分类施治、建章立制、巩固落实等后续整改工作,不断深化扩大巡视整改成果。
二是坚持源头治理,在强化成果运用上持续发力。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督促各级党组织有针对性地完善制度机制,实现源头治理、标本兼治。坚持把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与长安银行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下大力气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推进长安银行“有质量、有速度、有效益”的发展目标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三是坚持深化成效,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上持续发力。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坚持把巡视整改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陕重要讲话精神,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疫情防控和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结合起来,努力以整改成效为服务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作出新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9-88609862;邮政信箱: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3号朗臣大厦长安银行,邮编:710075;电子邮箱:cajjjc@ccabchina.com。
中共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