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西省商务厅党组关于

十三届省委第十一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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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1年5月27日至6月27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我省“一带一路”亚欧陆海贸易大通道建设领域作风建设情况开展了专项巡视。8月26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刻对照反思,把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省委巡视反馈的问题客观中肯,提出的建议针对性强,省商务厅党组牢牢把握巡视要求,坚决扛起整改政治责任,推进整改任务全面落实。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省商务厅党组始终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切实负起整改牵头责任。省委巡视意见反馈后,省商务厅党组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深化对专项巡视的理解认识,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上来。认真学习研究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对指出的问题照单全收,逐条研究,统筹推进,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确保抓实抓细、一抓到底、落实到位。

二是压实整改责任。省商务厅党组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建立以厅党组书记负总责、各相关单位、市区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厅党组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主持制定整改方案,对重点事项进行协调,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形成“问题、责任、任务”工作清单。对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细化分解为29项整改任务,逐一提出整改措施,成立工作专班,厅级领导包干,明确到责任处室和配合单位。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交通厅、省国资委、西安海关和各市区党委按职责分工,主动认领任务,制定针对性举措,认真抓好整改,形成整改落实工作合力。

三是坚持统筹推进。分管副省长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动分管领域中央和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省政府办公厅及时进行督查督办。省商务厅党组、各相关单位和市区,把推动整改融入日常工作,将巡视整改同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六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同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建立“一岗双责”、专题会议、台账管理等工作制度。对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在政策制定、项目资金和工作力量等方面优先支持保障,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集中解决突出问题,又举一反三,透过现象看本质,加快补齐短板弱项,推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二、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整改任务逐条逐项落实

(一)责任落实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一带一路’重要论述和两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还有差距方面,对‘一带一路’建设重要性认识不足、思想不够解放”的问题。

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的政治担当和政治自觉。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三次“一带一路”建设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的重要论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重要讲话精神开展集中学习研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结合起来,做到相互贯通、一体学习、一体贯彻、一体落实。三是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标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要求谋划和推进“十四五”各项工作,深刻领会“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再接再厉”丰富内涵,聚焦“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编制印发了《陕西省“十四五”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大格局、建设内陆开放高地规划》《陕西省商务发展“十四五”规划》《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十四五”规划》,统筹谋划“十四五”“一带一路”亚欧陆海贸易大通道建设工作。

2.关于“开放创新不够,中欧班列‘长安号’运行还有不足,向中亚和欧洲开行班列多、贸易量大,但回程揽货能力不强”的问题。

一是突出线路开拓和境外货源组织培育,做好中欧班列西安-多瑙利特雷达恢复开行和日韩过境货物班列开行前期研究工作。二是利用新闻媒体和西部物流产业博览会、世界交通运输大会等平台,展示推介中欧班列(西安)发展成果,提升“长安号”品牌知名度,吸引境内外更多企业通过中欧班列(西安)发运货物。三是加强与德国邮政敦豪货运、日本通运株式会社等全球知名企业合作,形成稳定的进口班列频次,新开发本地企业三星西安公司电池用阴极极板回程货源。集中整改期间,中欧班列(西安)回程班列共开行1298列,同比增长19%,回程班列数占全部运行班列数40.5%。

3.关于“中欧班列运营对财政补贴依赖较大,随着补贴政策退坡,成本敏感性货品存在较大萎缩风险,亟需依靠市场化机制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问题。

一是聚焦高质量发展,加强政策引导,统筹抓好《支持中欧班列长安号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制定印发2021年工作要点,认真贯彻国家中欧班列统一品牌五周年座谈会精神,落实“1+N+X”政策体系,与各领域政策协同推进,构筑有力政策保障体系。二是严格执行财政部逐年退坡补助标准,持续推动中欧班列(西安)市场化发展,2021年中欧方向补贴比例由40%降低至30%,同时取消中亚方向的线路补贴。三是印发《关于推进中欧班列长安号高质量融合发展的若干财税措施》,创新协同支持方式,主要从完善境外物流网络布局、推进中欧班列拓展、推动中欧班列西安集结中心建设、提升中欧班列智慧管理水平等9个方面提出15项具体财税支持措施。2021年,省级财政和西安市财政各拿出1亿元支持中欧班列西安集结中心建设。

4.关于“抢抓机遇意识不强,物流枢纽地位还不稳固”的问题。

一是扎实推进国家物流枢纽建设,积极指导国家物流枢纽和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申报建设,西安陆港型、延安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和宝鸡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先后获批。二是完善提升西安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综合服务功能,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省级专项资金5100多万元支持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项目建设,26个重点项目已建成投运17个。三是加快推进空港型、生产服务型、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申报,西安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成功入选“十四五”首批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四是推进中欧班列西安集结中心建设,加强系统谋划,研究各市(区)融入中欧班列西安集结中心建设路径,布局集结型二级业务网点。

5.关于“牵头责任落得不实,在亚欧陆海贸易大通道建设牵头责任方面,省发改委和省商务厅职责分工不明,牵头作用仍需加强”的问题。

一是省发改委和省商务厅立足各自职能职责,分别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八次全会〈建议〉重要举措分工方案》(陕办字〔2021〕52号)和《关于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实施方案》(陕办字〔2021〕22号)任务分工,抓好“一带一路”亚欧陆海贸易大通道建设各项工作落实。二是省发改委印发中欧班列长安号高质量发展2021年工作要点,指导西安市修改完善建设方案,推进中欧班列西安集结中心建设,指导西安国际港务区聚焦铁路货运场站、铁路专用线、铁路口岸设施、临港产业园等领域谋划储备一批重点项目,推动集结中心示范工程重点项目有序开展,累计获得中央预算内资金9600万元。三是省商务厅积极推进日韩过境货物贸易合作,持续推进解决运价下浮、带电产品上列问题,加快中欧班列沿线国家海外仓发展,累计支持27家企业通过租用、合资、自建等方式在25个国家和地区设立70个海外仓。四是举办长三角通道建设专场活动,参加香港亚洲物流大会,加大对我省通道建设和陆港、空港及物流企业的宣传推介力度。依托东博会持续抓好我省参与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的宣传推介活动,积极推进打通榆林市至广西北部湾港口群的南下西部陆海新通道。与青海省商务厅签署了《关于畅通中尼印国际物流通道合作意向书》。

6.关于“协同意识不强,创新机制不够完善。省自贸办在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方面指导协调有难度”的问题。

一是通过建立三项工作机制、成立九个工作专题组、主抓一份改革清单,推动自贸试验区协同创新。共形成改革创新案例74项,向全省复制推广第三批改革创新成果30项,8项改革创新经验在全国复制推广,3项经验做法受到省领导肯定。二是向自贸试验区工作专题组牵头单位、自贸试验区片区、功能区印发《通知》,对2022年改革创新工作提前谋划部署。三是协调推动关中海关与浐灞生态区管委会签署合作备忘录,重点围绕国际展品运输、通关、监管等方面开展制度创新,加大深层次制度创新探索力度,助力浐灞功能区做大做强国际会展业。

7.关于“省‘一带一路’办、自贸办相互系统性配合、集成式发力不够和空港、陆港之间货物不能实现快速通关,造成运输效率降低、时间成本增加”的问题。

一是省“一带一路”办与省自贸办立足各自职能,加强统分结合,深化协调配合,在制定“十四五”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中,强化政策协同,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制定《自贸试验区“十四五”发展规划》,聚焦打造“一带一路”五大中心,深化改革创新和扩大开放,探索经贸合作和人文交流新模式。三是制定《陕西省“十四五”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大格局建设内陆开放高地规划》,将创新建设自贸试验区作为开放合作九大工程之一,努力打造全面改革开放试验田、内陆型改革开放新高地、“一带一路”经济合作和人文交流重要支点。四是西安国际港务区功能区实行中转货物站内作业新模式,货主委托中欧班列运营公司统一办理到达交付和集装箱虚拟进出站手续,货物无需出站,有效提升作业效率,降低物流成本。五是首创“舱单归并、合并申报”监管模式,压缩企业进口申报时间和成本90%以上,被国务院作为自贸试验区第四批创新经验在全国复制推广。六是自主研发“西安海关物流监控系统”,打通海关与铁路部门数据信息通路,开展铁路运输进口转关作业无纸化,实现中欧班列进口转关自动审核放行。

8.关于“地市党委落实属地责任不到位,部分地市扩大开放意识不强,积极谋划参与‘一带一路’和自贸试验区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的问题。

一是各市区党委坚持把政治学习摆在首要位置,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一带一路”的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真正做到学深悟透、学以致用,切实增强开放发展的紧迫性,坚定扩大开放的决心,把思想认识提升落实到“一带一路”亚欧陆海贸易大通道建设行动上。二是结合各自实际,系统谋划“十四五”时期本地区对外开放和“一带一路”亚欧陆海贸易大通道建设工作。西安市编制了《“十四五”西安建设“一带一路”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宝鸡市出台了《“十四五”建设区域开放交往中心规划》《加快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实施意见》,咸阳市出台了《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汉中市新开汉西欧班列,榆林积极打通至广西北部湾港口群的南下西部陆海新通道。三是加快建设自贸试验区协同创新区,举办协同创新区建设对接会,推进宝鸡、铜川、渭南、延安、安康、韩城和三个自贸片区加强创新协作、平台共享和产业协同。空港新城功能区分别与韩城高新区、渭南高新区、延安高新区、铜川新区建立协同创新战略合作,宝鸡高新区和空港新城围绕建设航空产业集群联动发展。

9.关于“西咸新区空港新城临空经济发展缓慢,对新区发展还没有起到拉动作用”的问题。

一是大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截至集中整改结束时,国家临空经济会展中心已完成投资12.95亿元。64个临空经济相关重点项目已完成投资243.8亿元。二是加快发展航空货运,先后开通莫斯科-西安-阿拉木图等5条全货运航线,累计开通货运航线38条。集中期间,西安咸阳机场累计航空货邮吞吐量36.35万吨,同比增长11.4%,货运量排名全国第九,预计全年完成40万吨;西安咸阳国际机场航空口岸累计完成出入境航班3024架次,出入境旅客71260人次;进出口货运量61895.8吨,增长27.3%。三是临空经济规模不断扩大,东航、深航、川航等14家航空公司总部等临空企业项目先后落地,初步形成了包括飞机维修、航材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物流运输在内的临空经济全产业链,全年突破120亿元。

(二)政策落实方面

10.关于“对政策规划制定、执行监测和评估考核不重视。对自贸试验区建设第三方评估报告指出的问题、改进的措施,跟踪问效未形成闭环”的问题。

一是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我省自贸试验区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评估,形成《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成效评估报告》。二是组织省级有关部门、自贸试验区各片区、功能区,对照第三方《评估报告》开展自查自评,认真提出改进措施并逐项抓好整改落实。三是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各单位自查自评开展情况,研究下一步抓好自贸试验区工作的思路和对策,在总结提升的基础上启动第三方评估工作。

11.关于“2018年发布的《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明确要把西安、延安和宝鸡建设成为国家物流枢纽,省直部门到2020年才将其列入计划开始推进”的问题。

一是扎实推进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指导国家物流枢纽和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申报建设,先后获批西安陆港型、延安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和宝鸡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二是2020年为西安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获得中央预算内资金3400万元,2021年安排省级专项资金3500万元支持苏宁西安国际港务区物流园等17个物流领域重点项目建设。三是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1个大型物流设施、应急物资储备项目发行债券4.16亿元,带动投资超过15亿元。

12.关于“指导督促监管境外投资不够有效,省国资委指导监管项目投资不够,共投资项目15个,目前有6个正常运营”的问题。

一是组织省属企业对相关问题项目进行全面摸查,陕外经贸集团、陕煤、中陕核、延长石油、陕西有色的海外项目因国际形势和疫情影响等多方面原因推进缓慢。二是强化项目监管,严格落实《境外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境外投资和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规程》等制度和文件,指导省属企业依法合规、稳妥有序开展境外投资。做好分类整改,延长石油泰国L31/50区块油气勘探开发项目已基本完成注销;本着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和盘活国有资产的目的,稳妥推进中大石油二期升级改造项目,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全过程管理,高质量实施项目建设和运营。三是强化监督管理,进一步充分利用国资监管平台信息化系统,推行“月统计、季分析、年考核”制度,及时掌握省属企业国际化业务经营进展情况。四是强化廉洁治理,严控境外腐败。制定《2021年省属企业追逃追赃和境外腐败治理工作要点》,印发《全省国资系统企业境外腐败治理工作方案》,11户省属企业均成立领导小组,制定细化措施。五是建立省属企业境外投资常态化专题培训工作机制,并督促指导企业加强内部培训。邀请行业知名涉外律师及机构专家,对涉外商事争议解决、国际工程项目建设常用合同解读、“一带一路”境外投资风险化解等内容进行专题培训。

13.关于“有关财政制度执行不到位。政府投资基金作用发挥不充分,对‘一带一路’相关项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进行绩效评价不够”的问题。

一是陕西省政府投资引导基金联合陕西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和西安国际陆港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光大财金新时代(陕西)一带一路先进制造投资基金,总规模18.51亿元。二是计划设立20亿元的丝绸之路产业平台建设基金,重点投向交通物流、科技创新、产业合作、文化旅游、金融合作领域,支持省内“一带一路”重大建设项目、国际产能合作陕西园区。三是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陕发〔2019〕3号)要求,对中央和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按年度开展绩效评价,今后将就专项资金支持“一带一路”的相关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14.关于“市县执行政策要求不够到位,部分市对外经贸企业补助资金下拨环节层级过多,拨付流程过长,执行‘各市(区)收到资金后10个工作日内直接拨付到相关企业’规定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省商务厅会同省财政厅加强政策资金绩效评估,督促各市(区)严格执行外经贸资金政策要求,及时足额拨付支持企业。二是各市区商务、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沟通对接,按照省级文件要求做好外经贸企业补助资金兑付工作。三是西安市制定了《市级财政资金分配管理办法和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安康市建立通报机制和跟踪督导机制,进一步规范完善外经贸企业补助资金拨付流程,解决资金下拨环节过多、拨付流程过长问题。

15.关于“2020年咸阳国际机场三期扩建所需的17.01亿元,市区地方配套资金至今没有落实到位”问题。

西安市积极与西部机场集团、西安航投公司进行沟通,通过申请专项债的方式,推动落实机场三期扩建工程资本金出资问题。

16.关于“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与产业发展关联性不够强,自贸试验区产业类制度创新相对较少,在新兴产业领域未能形成突破性制度创新;在产业链发展、行业监管等方面,未能形成具有综合性、示范性的发展模式,部分创新举措与产业需求不匹配,市场应用较少或成效甚微”的问题。

一是开展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2021年度“最佳实践案例”评选活动,通过网络投票、专家评审等环节,评选本年度创新性强、特色亮点突出、市场主体反映好的案例,并做好全省复制推广工作。二是建立完善自贸试验区重点企业联系机制,收集形成最新自贸试验区企业政策诉求清单,探索形成“建设‘注销网上服务专区’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建立亲商助企‘三有’长效机制”“探索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分阶段办理新模式”等便企助企创新经验。三是着力抓好改革创新事项、重大项目引进、产业链配套发展三张清单的落实,临空产业、跨境电商、医疗康养、数字文创等新业态加快聚集。探索旅行社旅游服务质量保证保险改革试点,全国首家试点旅行社已正式落地。集中整改期间,自贸试验区新设市场主体2.9万户,增长118.9%。

17.关于综合保税区建设存在不足,现有7个综合保税区全部集中在关中地区,陕北陕南空白,综合保税区设置不合理,限制和制约进出口贸易和外向型经济发展的问题。

一是全力推进杨凌综合保税区建设工作,目前杨凌综合保税区工程及信息化建设已基本完成,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已正式向西安海关申请进行预验收。二是组织做好综合保税区的优化整合工作,陕西西安出口加工区整合优化为西安关中综合保税区通过验收,为下一步西安高新综合保税区实现资源优化整合奠定了基础。三是按照边建设、边申报的思路,指导延安市、安康市做好保税物流中心(B型)申建工作。延安保税物流中心(B)型1#保税仓库、综合服务楼主体工程已经完工,正在加快卡口及海关监管仓库建设。安康保税物流中心(B)型正在开展建设招标相关工作。

18.关于“中欧班列‘长安号’对全省产业辐射带动作用不强,对省外货源依赖较大,本省货源占比仅为30%,国际港务区内进出口企业数约占企业总数的1%,对陕西外贸企业和临港产业的带动性尚未彰显”的问题。

一是利用中省外经贸发展资金加大对全省加工贸易产业承接的支持力度,对西安国际港务区(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片区)、中欧班列(西安)全国跨境电商集结中心给予切块专项支持,推动产业聚集发展,西安市获批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国际港务区已引进康佳智能家电总部、思赢科技等产业项目,带动上下游企业聚集发展。二是发布《中欧班列长安号跨境电商全国集结中心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中欧班列长安号首发跨境电商专列,吸引30余家全国知名跨境电商及物流企业入驻,跨境电商专列实现2天1列常态化运行。截至集中整改结束时,开行跨境电商专列105列,发运货物5250柜,贸易额突破20亿元。三是加强与省内城市合作。合作开行“渭西欧”“榆西欧”“安西欧”“汉西欧”集结班列,渭南光伏、安康石材等本土产品搭乘长安号走出国门。目前已成功开行省内4条、省外11条集结线路,“+西欧”集结体系初具规模。

(三)工作落实方面

19.关于“一带一路”亚欧陆海贸易大通道建设提出以来,至今没有领导机构和工作推进机制的问题。

一是加强日韩等国家(地区)过境货贸易合作,推进日韩过境班列常态化开行,积极推进“一带一路”亚欧陆海贸易大通道建设。二是贯彻落实《日韩过境货物贸易专题会议》精神,省商务厅会同西安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交通厅、西安海关、中铁西安局集团,在日韩过境货物贸易协调推进组的基础上,完善建立日韩过境货物贸易过境班列工作机制。三是就加快开行稳定的沿海港口至西安港的国内班列,协调有关部委允许高价值带电货物上列运输、积极争取出台三个方面鼓励激励政策,明确任务分工,分头推进。

20.关于“省‘一带一路’办牵头作用发挥不够,推进工作只是简单的年初任务下达和年终工作总结上报,没有形成部署、督促、问责的推进工作闭环链条,执行重要成果、重大问题和行动计划台账月报送制度不够严格”的问题。

一是召开全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推进西安“一带一路”综合试验区建设、国际合作园区建设,进一步加强“一带一路”境外安全保障工作。二是强化省“一带一路”办牵头和统筹协调作用,加强政策引导,印发实施“一带一路”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建立重点任务台账,清单化管理,台账式推进,扎实推进年度工作要点任务落实。三是完善信息月报制度,按月调度进展,对于未按期完成的工作任务,加强督促督导,针对问题类型分类施策,八大类26项重点任务总体进展顺利。四是协同推进“中国+中亚五国”外长会晤成果落实等重大问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谋划建设“一带一路”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和文化贸易展示中心等重大工程,亚欧陆海贸易大通道、文化旅游黄金走廊两个课题纳入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课题。

21.关于“省自贸办推进制度集成创新方法不多,对省级部门开展集成制度创新指导协调力度不够,各个功能片区单点、散状创新较多,集成性、系统性创新较少”的问题。

一是对自贸试验区考评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将制度创新分值加大,并把制度创新成果复制推广情况列入加分项,分值不设上限,鼓励各片区、功能区加大改革创新工作力度,争取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创新成果。研究申请将自贸试验区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纳入2022年度评比达标表彰项目。二是在省自贸办成立行政审批改革组、投资改革促进组、招商引资推进组等9个工作专题组,制定《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专题组2021年改革事项清单》,建立34项改革事项清单推进台账,扎实推进各领域系统集成创新。三是总结形成了“三位一体”税务集成服务体系、“互联网+进口快件派送跟踪”“中欧班列长安号国际铁路联运提单融资新模式”等6项首创性改革创新经验。

22.关于“港务区功能区与空港功能区作为西安国际物流大通道建设的主要承载区,两者之间未形成有效的共建机制,陆港空港在贸易和产业产能差异化布局、合理化分工、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的协同有效沟通等方面存在短板”的问题。

一是充分发挥西安市公铁航联席办作用,加快建设“一带一路”内陆中转枢纽陆海空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目前已通过交通运输部验收并给予充分肯定;西安至首尔、东京、曼谷等地区全货运航线已稳定运营,并与中欧班列向西开放、贯通欧亚的铁路网络形成合力。二是积极推动“双港联动”基础设施建设,陆港空港西禹高速快速连接线项目已被列为前期储备项目,正在办理相关前期手续。三是充分发挥“自贸+口岸+跨境+保税”的叠加优势,整合企业及个人登记、税务、社保等高频事项,联合推出首批201项省内“跨区通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正式开启“陆空联动”新模式,加快建设效率高、成本低、服务优的国际贸易大通道。

23.关于“省‘一带一路’月工作汇报讲成绩多,谈问题少,对下一步工作设想针对性不强”的问题。

一是强化问题导向,省“一带一路”办以及成员单位在总结进展成效的同时,更加注重对存在问题的梳理分析,并提出合理性建议报省“一带一路”领导小组研究审定。二是贯彻落实国家“十四五”共建“一带一路”总体部署,结合我省实际,会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研究制定了《陕西省“十四五”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大格局、建设内陆开放高地规划》,并举行解读专题新闻发布会,对《规划》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分工,确保阶段性目标任务落实落地。三是协调指导西安市制定《中欧班列西安集结中心建设方案》和《“十四五”西安建设“一带一路”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先行先试,力争取得更多可视化成果。

24.关于“多式联运平台搭建存在一定困难,公路、铁路、民航各行业数据互通共享存在政策障碍,‘空铁联运’的信息平台、通关平台、监管平台还未建立”的问题。

一是报请国家口岸办同意,正式启动中国(陕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航空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试点工作。二是按照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要求,完成西安港“一带一路”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部级验收工作,完成西安港“一带一路”和中铁联集“陆海联动、多点协同”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运行监测,积极申报第四批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持续推进省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创建。三是建成陕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展示大厅和金融服务平台,上线运行3-5个陕西特色的服务功能,西安铁路口岸实现与国内主要货源地互联互通,全国31个省份货物在西安集结分拨,已形成15条欧洲、中亚方向集结线路。

25.关于“推进贸易便利化方面还不够,西安港铁路口岸还没有争取为国家正式的一类口岸,榆林、延安、汉中市申报开放航空口岸工作缓慢”的问题。

一是经国务院同意,延安南泥湾机场和榆林榆阳机场口岸开放工作已经正式列入《国家“十四五”口岸发展规划》。二是延安南泥湾机场航空口岸《开放可行性研究报告》已通过评审,正在加快推进口岸设施建设。榆林制定了航空口岸开放工作路线图、保障机制、任务清单,并将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三是经省政府同意,《陕西省口岸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支持汉中城固柳林机场加强航空口岸功能建设,汉中市已将此项工作纳入机场二期改扩建工作。

26.关于“‘长安号’为客户提供通关、结算、应急处置等多个服务的一站式、全程化的综合服务还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推进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中欧班列长安号数字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上线试运行,为31家企业提供融资40余笔。二是积极探索中欧班列长安号铁路联运提单融资新模式。首单业务落地实施,受到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三是完善综合服务基础设施,完成西安国际港站营业大厅和中铁联集西安中心站营业大厅改扩建工程,实现工商、税务、政务审批、铁路货运全流程业务一厅式办理。

27.关于“推动开放合作探索不够,‘长安号’中欧货运班列在加强与重庆、成都、合肥、义乌、苏州等地中欧货运班列运行的合作还有差距,在加强与沿线国家和城市的贸易、产业产能合作,保持‘长安号’长期的运输货源扩大等方面还有不足”的问题。

一是积极宣传推广,组织参加物流、交通运输等方面专业性展会,充分展示“长安号”发展亮点和成果,扩大“长安号”长期稳定货源,实现与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晋陕豫黄河三角洲等地互联互通。二是组织企业参加东盟博览会,国际陆港公司与湖南怀化国际陆港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积极推进打通榆林市至广西北部湾港口群的南下西部陆海新通道。三是加强政策谋划,借助陕西—长三角活动等平台,积极研究推进与粤港澳、长三角等重点区域在中欧班列(西安)运营组织、集结中心建设等方面加强合作,组织构建亚欧陆海贸易大通道企业合作座谈会,积极推介中欧班列(西安)和集结中心建设,推动拓展合作。

(四)巡视发现的典型问题

28.关于“跨境运输全链条协调工作还需加力”的问题。

一是参与海关总署部署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关际合作,与青岛海关、济南海关等东部沿海口岸海关紧密沟通,进一步提高中欧班列“长安号”日韩过境货物通关效率。二是首创“舱单归并、合并申报”监管模式,压缩企业进口申报时间和成本90%以上,被国务院作为自贸试验区第四批创新制度在全国复制推广。三是自主研发“西安海关物流监控系统”,打通海关与铁路部门数据信息通路,开展铁路运输进口转关作业无纸化,实现中欧班列进口转关自动审核、自动放行。集中整改期间,海关监管日韩过境货物141列,运载集装箱449个,过境班列开行稳定。

29.关于“过境货物通关不便、效率不高”等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争取全国“铁路进出境快速通关”业务试点率先在西安实施,据测算每年可为企业节约费用5000万元以上。二是推行进境粮食“先入区、后检测”监管措施,指导企业利用综保区的口岸作业区开展粮食进口业务,解决因班列监管场地有限、难以开展大宗散货进口业务的难题。三是向海关总署积极争取采取“二次转关”方式,在现有“铁海联运”的基础上,制定过境货物“空铁联运”监管模式,协调解决日韩过境货物在口岸海关遇到的通关瓶颈。

四、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目前,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取得一定成效,但距离省委要求还有差距和不足。主要体现在: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三次“一带一路”建设座谈会上的重要论述和三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还有差距,破解开放不足短板需要协调各级各部门持续推动;中欧班列监管互认、口岸开放、多式联运互联共享等问题,因涉及中央事权或跨区域协调,有效解决推进的周期较长;以点带面深化巡视整改成果方面还有待加强,需要把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转化为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巩固提升。下一步,省商务厅将协同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确保巡视反馈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达到预期目标效果。

一是进一步增强巡视整改的责任担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贯通落实“五项要求”“五个扎实”,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再接再厉,更加自觉地扛起巡视整改责任,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

二是毫不松懈坚决完成各项整改工作任务。全面对表对标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紧盯巡视整改方案,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组织协调,压实责任,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及时掌握整改进展情况,确保整改一件、销号一件,切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在解决具体问题的同时,系统推进建章立制等工作。

三是利用好巡视整改成效推动高质量发展。按照“四个融入”要求,把巡视整改同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用整改的行动和效果体现“两个维护”,切实把巡视成果转化为破解开放发展难题、推进商务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全面贯彻第三次“一带一路”建设座谈会精神,在加快构建亚欧陆海贸易大通道等方面取得新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63913835;电子邮箱44830019@qq.com。

中共陕西省商务厅党组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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