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

十三届省委第十一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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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1年5月27日至6月27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我省住房领域作风建设情况开展了专项巡视。8月25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视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厅党组立即传达学习并转发巡视反馈意见,对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系列重要论述,深入领会精神实质。厅党组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以党组书记、厅长为组长,的厅住房领域作风建设情况巡视整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改日常工作,扎实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实。

(二)细化整改措施,制定工作方案。厅党组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按照“对标整改、全面认领”的原则,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3方面11项问题,制定48条整改措施,并逐一明确了责任领导、牵头处室、落实单位和整改期限,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要求到位。

(三)加强督导检查,推动问题整改。根据要求,建立了整改台账,抽调专人组建整改工作专班,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信息汇总、公告发布。建立了整改进度周报告制度和通报督办制度,每周收集汇总一次各市局和牵头处室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并组织有关处室单位对各市整改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听取一次进展情况汇报,及时分析研判情况,有力推动整改工作高质量开展。

二、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责任落实方面

1、关于“落实主体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1)关于对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理解不够深刻的问题。

厅党组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领域的重要论述、中央关于住房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巡视整改要求;针对合理调控地价、完善土地供应模式、解决办证难及依法处置违建等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研判,研究解决办法。

(2)关于对“稳房价、稳地价、稳预期”效果不够明显的问题。

一是召开各市局负责同志参加专题会议,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坚持分类调控、因城施策、一城一策,完善落实和防范化解风险各项政策措施,积极维护房地产市场稳定。二是下发《关于开展2021年住宅用地供应分类调控工作的通知》,对各市住宅用地供应情况进行了调研摸底,指导各市实行住宅用地分类调控措施,认真执行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落实保障租赁性住房用地供应,确保土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土地供应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导各市局对保障性住房用地应保尽保,土地供应要向租赁住房建设倾斜,确保租赁住房用地的需求。四是督促西安市、西咸新区等房地产市场比较热的区域,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预案和整治措施,杜绝地块交易过程中的炒作行为,问题较为突出的西安地区近期商品住宅用地溢价率已控制在15%以内。

(3)关于“对群众关心的办证难问题解决措施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召开全省系统视频会议,认真落实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由我厅印发的《关于加快处理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并做了具体安排部署,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指导市县开展历史遗留问题排查。二是赴西安市进行督导调研,分析研判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目前西安市印发了《西安市处理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实施方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市住建局等部门下发《进一步完善商品房预售管理制度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西安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为有效解决办证难的问题提供政策保障。

2、关于“部门职能作用发挥不够有力”的问题。

(4)关于自然资源等部门对稳定房价、妥善解决烂尾逾期交房等问题督导不力的问题。

一是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土地供应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年度住房用地计划,加快供地节奏。二是开展了城市商品住宅用地按期开发利用调研,对全省商品住宅用地按期开发利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三是召开“稳地价、防风险”工作座谈会,要求各市局督促用地单位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时限动工建设,对无故拖延开工建设的房地产企业严肃查处,防止圈地囤地及扰乱土地市场秩序等违规行为发生。四是配合住建部门对接做好防范化解房地产烂尾风险工作,梳理核实相关企业在建项目用地情况,对取得使用权尚未开发土地加强监管。五是赴西安、咸阳、渭南、汉中、安康、韩城和西咸新区督导检查防范和化解房地产烂尾风险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5)关于西安市2020年以来出现的商品房供需失衡问题。

一是按照《关于开展2021年住宅用地供应分类调控工作的通知》,要求西安市对于住房供需矛盾突出问题,合理增加住宅用地特别是普通商品房用地的供应规模,确保单列保障性租赁住房土地供应计划占比不低于住宅用地计划供应量10%,切实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压力。二是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从扩大住房限购限售范围、强化住房限购措施、严格住宅用地出让、加强房地产金融管理、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建设、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等6方面提出了12条措施,通过综合运用行政、土地、金融等房地产调控政策工具,实施房地联动、供需双向调节,努力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

(6)关于“榆林市自然资源局在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时,没有按照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要求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影响住建部门存量房网签备案工作落实”的问题。

督促榆林市局根据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互通共享标准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要求,研究确定了不动产登记数据共享、业务衔接工作方案,完成与住建部门的不动产交易、登记数据互通共享接口开发等相关工作。

3.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的问题。

(7)省自然资源厅在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下发后,没有结合省情出台具有操作性的政策文件,没有与其他部门会商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仅对上级文件做了转发,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的问题。

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处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向各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处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陕自然资发[2021]21号)。

(二)政策落实方面

1.关于严格依法行政的意识不强,未征先用、未批先建、违规建设等问题突出。

(8)存在审批手续缺失的问题。政府相关部门有法不依,监管不力,造成绝大部分问题项目因用地、规划、施工、验收、预售等审批手续不全无法办证。

一是经省政府同意印发《陕西省审批建设用地核查暂行办法的通知》(陕自然资发[2021]27号),对各地建设用地批前核查,确保省政府建设用地审批合法合规。其中问题较为突出的西安市,建立了“一码管地”全链条业务管理系统,对资源规划内部各事项全部实行电子化、流程化全程管控,可在线查询、跟踪项目进展情况,实时查看项目各阶段的审批信息,严格监管建设项目审批程序,促进阳光审批。二是督促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辖区范围内项目用地进行全面排查,做好项目用地报批工作,对符合政策规定的,按照规定时限,加快用地、规划等审批手续办理,同时督促各市县局加快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关手续。

(9)西安市312个城棚改项目中已办理房产证的只有46个,仅占14.7%。

一是下发《关于加快处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二是赴西安市开展督导调研,指导西安市按照处理遗留问题特事特办的工作思路,对312个城棚改项目进行全面摸排,查明情况、分类梳理、建立台账;同时要求西安市结合《指导意见》,用好用足西安市已出台的政策工具,及时完善产权登记的前置手续,尽快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10)西安市经济开发区世融嘉城项目2008年立项并开工建设,在无土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违规办理了规划、施工、预售等“四证”,导致房产证至今无法办理。

一是赴西安市开展督导调研,指导西安市局按照《西安市处理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快完善前置手续,尽快办理不动产登记。二是下发督办函要求西安市对项目实测内容完善规划条件确认事项的组建材料进行审议,目前,西安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西安市政府城棚改遗留问题处置工作专题会议意见,已协调解决了项目资金补偿及土地确权问题,完成项目规划条件。三是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土地供应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西安市完善相关条件,加快土地供应。西安市经开资规分局与城改部门确定后完成供地方案编制,进行挂牌供地,推动项目土地供应和后续房产证办理。

(11)未央区草二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因未征先用、未批先建,2012年立项建设至今未完成土地报批手续。

下发督办函要求西安市尽快完成项目土地手续上报工作,该项目按照新的土地报批流程进行农转用土地报批,取得实测报告及勘测定界报告。草滩街道办已与草一村、草二村签订统征协议,土地调查资料已签字盖章。正在按程序推进土地征收报批等相关工作。

(12)工程建设规划执行不严格。私自加建超建、改建扩建,改变容积率致使项目“长高长胖”,未按照规划指标配建车位、学校等公共设施,公建配套“缺斤少两”问题较多。

一是下发督办函要求各市局对违建项目进行认定分类、建立台账。对能采取整改的项目限期整改,消除违法影响,难以整改的项目及时移交执法管理部门查处。对照《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对各类用地的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学校配建、停车位配建等规划设计重新进行优化更新。二是按照《关于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审查工作,坚决避免违规行为的发生。三是督办问题较为突出的西安市加强项目土地规划审批,实施全过程监管。从项目建设用地报批、土地供应、规划方案审查、规划许可和批后管理等各个环节,加大项目建设规划管理力度,严格执行项目批后管理相关规定,强化项目批后管理的主动性。

(13)碑林区张家西村棚改项目(朱雀坊)在无土地手续的情况下开工建设,后又擅自改变违规取得的工程规划和施工许可。

一是下发督办函要求西安市局对该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核实、分析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二是督促西安市对该项目的建筑面积进行确认并加快办理相关手续。2021年10月,碑林区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将该项目纳入碑林区处理房屋办证遗留问题处理范围,解决群众办证问题,积极推动完成项目不动产首次登记工作;并要求碑林区城棚改事务中心明确该项目安置和开发面积比例。关于项目土地手续涉及出让金、滞纳金的问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4)雁塔区伟丰花园项目开发商私自加建扩建。

一是下发督办函要求西安市对伟丰花园违建问题查明情况,限期整改。经查,该项目11、12号楼未按规划许可擅自加建扩建,2006年8月原西安市规划局对上述违法建设依法处罚,建设单位已缴纳罚款。二是指导西安市对该项目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该项目4号楼未经规划许可擅自建设。因该楼为小区锅炉房,用于小区供暖,小区业主已入住,且暂未接入市政供暖。按照整改方案暂时保留使用,目前该项目单位已出具书面承诺,待小区纳入市政集中供暖后自行拆除。

(15)近10年来安康市中心城区约80%的遗留问题楼盘存在违反规划设计违建超建,如贵豪华庭等项目。

一是下发督办函要求安康市在全市范围内对所有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台账。共摸排139个房地产项目,查出管理不规范、违建超建、群众反映强烈项目55个,其中涉及超建违建项目16个,目前已解决6个,其余10个项目正在推进整改。二是指导安康市局对排查出的问题依法依规妥善解决,安康市政府针对排查的55个房地产领域历史遗留问题,按照“一案一策”着力问题化解,对涉及违反规划超建违建且尚未解决的10个项目,市政府组织法律顾问及相关职能部门,研究解决方案。截至集中整改结束时,6个违法超建项目市自然资源局已向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推送提请查处,市城管执法局正在开展查处工作;2个建设项目尚未建成,待建成后及时组织现场实测,并将违法超建情况推送市城管执法局依法查处;2个建设项目因建设单位原因至今尚未申请规划核实。三是指导安康市局制定了《安康市中心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康中心城市建设项目全流程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安康中心城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报建技术文件编制指南(试行)》,确保再建项目依法依规进行。三是贵豪华庭项目涉及违反规划超建1层4699.5平方米。安康市局函告建设单位,督促其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市政府已针对该项目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提出由业委会或法院裁定申报主体,由市自然资源局组织进行测绘,将违法超建情况推送市城管执法局依法查处,按照“证缴分离”的原则予以通过规划核实。

(16)碑林区永宁村、边家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容积率高达11,且永宁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未按规划指标配建车位。

一是下发督办函要求西安市对已建成的项目,遵循原规划指标,结合新规范、新要求尽可能优化,严格按照相关程序依法处置,并将相关内容反馈至市城改事务中心。二是指导西安市对永宁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停车位缺失情况进行妥善解决。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已决定将该项目纳入碑林区处理房屋办证遗留问题范围,解决群众办证问题。

(17)渭南市恒天首府等4个小区未按要求配建幼儿园。

督促指导渭南市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办法》等行业规范配建幼儿园并加快建设进度。目前渭南市恒天首府等4个小区已按照要求配建了幼儿园。

(18)关于西安市未央区徐家湾街道办北辰村有关问题。

一是要求西安市局深刻汲取教训,巩固现有工作成果。目前,西安市在扫黑除恶期间对北辰村违法占地案进行集中处理,联合公安部门和检察院、法院,做好案件侦办。市纪委监委已集中对原国土浐灞分局局长、涉事园办责任人进行了处理。二是指导西安市局下发《关于建立自然资源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工作机制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规范和加强行政执法十一项制度的通知》,进一步理顺了执法体制机制,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三是指导西安市优化执法手段,资源规划浐灞分局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长效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丰富了执法手段,提高了执法效率,强化了执法力度,从根本上解决“制止难”的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厅党组将始终“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内涵,立足部门职责,认真落实工作任务,抓好巡视整改工作,持续巩固现有的整改成果,确保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一)持续加强政治建设。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领域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整改中持续提高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政治能力、战略眼光、专业水平,奋力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

(二)持续加大整改力度。认真对照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对已经整改完成的事项及时组织“回头看”,进一步查漏补缺,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和“回潮”。对尚未彻底完成或需持续整改的事项,加大工作力度,细化后续措施,加强督查督办,尤其对于问题较为集中、整改难度较大的西安市紧盯不放,加强督导指导,确保所有反馈问题彻底整改到位。

(三)持续加强建章立制。坚持整改问题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在巩固“当下改”的基础上,做实“长久立”的机制,及时堵塞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笼子,将整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在做好具体问题整改的同时,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并将整改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依法整顿住房领域乱象,妥善处理好群众反映强烈的遗留问题,促进房地产领域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9-84333247;邮政信箱:陕西省自然资源厅(邮政编码:710082,地址:西安市劳动南路180号,信封请注明:关于中共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巡视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1750159332@qq.com。

中共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党组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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