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8日至2018年1月18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我区进行了巡视,2018年6月19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站位、严明要求,抓紧压实巡视整改政治责任
省委巡视组指出我区存在的4大方面问题,客观中肯、全面深刻,提出的意见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体现中央和省委精神,符合南郑实际,是我们全面做好巡视整改工作、扎实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的重要遵循。区委态度鲜明、全面认领,第一时间安排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强力抓好整改落实。截至目前,召开整改会议9次,制定专项整改方案30个,先后开展专项督查3轮,下发《巡视整改督查通报》4期,77项具体整改任务中,74项已整改到位,3项已基本完成,建立完善制度104项。
(一)认真反思,增强抓好整改的思想和行动自觉。巡视意见反馈后,6月25日区委及时召开常委会议,组织全区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省委胡和平书记听取十三届省委第一轮巡视情况汇报后的重要批示和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建议,要求各级干部直面问题、统一思想,站在事关南郑全面从严治党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高度,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确保整改工作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向省市委和全区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答卷。同时,全文转发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和省委巡视办领导、市纪委主要领导在巡视反馈会上的讲话,教育引导全区上下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清醒头脑,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通过学习教育,全区上下进一步形成了以最鲜明的态度、最强有力的措施,坚决完成巡视整改重大政治任务的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
(二)以上率下,切实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领导。区委成立了由区委书记任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建立了整改台账,于6月26日上报省委巡视办审定同意后,迅速组织实施,全体区委常委和部分区级领导牵头包抓,34个责任单位承担具体整改任务。7月6日,区委召开动员会,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7月25日,区委“五人小组”听取了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汇报,对整改工作进行了再安排,要求继续加大整改工作督查力度,对整改任务重的政法、财政、扶贫等部门开展专项督查,确保整改任务如期完成。8月2日,区委书记主持召开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专题听取了巡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对深入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做了进一步部署。8月23日,召开区委常委会,专题讨论审定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区委主要负责人整改情况报告》。巡视整改期间,区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就基层党建、产业发展、脱贫攻坚等问题深入基层一线调研、现场办公,及时了解巡视整改工作情况,有力地确保了整改方向不偏、整改目标落实到位。在区委主要负责人的示范带动下,相关责任领导切实担负起牵头抓总和具体整改的责任,逐条逐项抓整改落实,形成了上下联动抓整改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措施,层层压实巡视整改工作责任。8月7日,区委常委班子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常委同志自觉把自己摆进去,谈认识、查根源、找差距、强措施,认真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通过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进一步深化了对巡视整改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班子成员一致表示要以身作则,带头整改,坚决做到整改不到位决不收兵。各责任单位对标对表《整改方案》,主动认领,对每一个具体问题从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步骤等方面精心制定“路线图”“任务书”,做到一个问题一个专班一套方案,确保了所有整改问题可量化、可检查、可问责。各级党委(党组)认真制定了本单位本部门的整改方案,精心组织推进各项整改工作,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强化跟踪督办,建立了“一周一通报、半月一督查、随时提醒纠错”工作机制,对专项整改工作不力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有效传导了责任和压力,确保了各项整改措施落地见效。
二、聚焦聚力、逐项攻坚,各项整改任务落实有力有效
区委坚决贯彻省委巡视要求,把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以坚定的决心,逐条逐项全面整改。
(一)缺乏担当精神,党的领导有待加强方面
1.关于“个别部门和镇办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氛围不浓厚;区委向省委巡视组的汇报稿未经常委会集体研究”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党的十九大精神标语宣传工作的通知》,对城区主街、重要地段等破损宣传标语进行了更换,新设立大型宣传标语42面,累计更新宣传标语165面、喷绘504面、展板349面、横幅813条、道旗1021面。②依托区政府信息网、区电视台、南郑宣传微信公众号等载体,高频度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开设宣传专版540个,推送发布我区十九大精神学习的相关新闻信息800余条。③举办了全区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示范班,开展了“新华杯·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研讨征文、“五必读”等活动。④严格执行区委常委会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认真落实集体研究“三重一大”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区委常委分工。
2.关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情况依然存在。‘一烟独大’问题依然突出,地方财政收入过份依重烟草收入的情况未有明显改观;偏重汉江边区域发展,老城区和偏远山区相对滞后;旅游资源丰富,但开发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邀请北京大学专家对我区经济发展进行了把脉,科学编制了《南郑区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5)》,确定了“多产业融合发展、构建开放型经济体系”的发展战略。②争取到市委、市政府对南郑区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支持,在区委一届二次全会上审议通过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支持南郑区高质量发展的决定〉的决议》,明确了建设“三地强区”的发展目标。③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修订了《推进工业、商贸服务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一批科技含量高、辐射带动强的新兴产业项目落户南郑,前7个月招商引资到位资金56.6亿元。④着力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办理“助保贷”业务11笔,向小微企业发放贷款2780万元。⑤大力发展“全域旅游”,狠抓精品景区建设,前7个月“两山两湖一中心”项目建设完成投资5.68亿元。⑥申请国开行贷款7亿元,优先安排贫困地区、偏远山区道路建设项目99个、饮水项目82个、环境综合整治项目73个、产业就业孵化园项目2个。老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加快推进,西北片区棚改项目已完成一、二期用地征收工作,16栋拆迁安置楼已竣工,东北片区让水大道拓宽项目基本完成拆迁。
3.关于“城市规划管理不到位。乱搭乱建、违法施工现象突出;城区环境脏乱差,街道两侧摆摊设点、车辆停放不规范,道路上垃圾随处可见,同国家卫生城市称号不相匹配”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制定了《中心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印发了《关于2018年中心城区(南郑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重点任务的通知》。②开展了城区乱搭乱建、违法施工专项整治行动,共清理违规帐篷遮阳伞150余顶,伸檐接棚62起,乱堆乱放建筑材料20处,拆除违规违章建设4户,查处违法施工建筑工地51家。③下大气力整治市容市貌,清理城区野广告2600余处,拆除条幅布幔140余幅,规范倚门经商500余户,清理规范占道经营800余处,修补破损路面11处,检修路灯230盏,清理灯杆悬挂物140余处;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672起,纠正行人闯红灯、不走斑马线等违法行为700余人次;设置交通标示牌100余个,新增停车泊位230个,城市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④加强城区道路扬尘治理,对重点路段不间断洒水作业,处理暴露垃圾20余处,锁扣建筑垃圾运输车辆9辆、依法处罚21辆。
4.关于“环保督查不力。责任履行不到位,小矿山整治不彻底,梁山生态破坏问题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召开中省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暨秦岭生态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对全区生态环境治理和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再强调、再部署、再推进。②成立了梁山片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梁山镇梁山村矿山开采企业破坏植被问题整改方案》,加快推进矿山关闭、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截至目前,全区34家露天开采矿山已全部关停,其中有7家基本完成恢复治理阶段性工程。③加强生态环境治理督导检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的通知》,指导汉中中材汉江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方案》,已通过省级审查备案,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各项措施均严格落实到位。④下发了《关于加快矿区生态恢复治理进度的通知》,对生态恢复治理缓慢的梁山镇利民页岩砖厂、前丰片石场矿区等开展了督导检查。⑤邀请专家对矿山恢复治理工作进行了现场指导,梁山生态植被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共计完成植被恢复6.88万平方米,工程总投资2235.45万元。
5.关于“乱建寺庙、乱塑神像现象突出。北普陀寺、圣水地宫等违规建筑虽然进行了整改,但整改不到位,后续遗留问题较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对全区各镇办开展了拉网式排查,未发现新的乱建寺庙、乱塑神像问题。②召开宗教领域违法建筑处置会议,对宗教领域违法建筑处置有关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8月3日,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行政裁定书》,准予强制拆除圣水镇四面观音大型露天造像。8月17日,汉中观音山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与汉中鑫成建筑有限公司签订了拆除合同。目前拆除工作基本完成。新集镇四面观音大型露天造像正按程序报批补办手续。③严把审批关,对全区近五年招商引资项目进行了全面审查,坚决杜绝借发展经济之名,从事违法违规宗教活动的发生。
(二)“党的建设缺失,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
6.关于“组织不健全、设置不合理。有的党总支书记空缺超过半年,有的党支部党员多达113人”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对全区所有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进行了排查,建立了工作台账,按程序升格党总支或基层党委114个。②对全区机关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缺配情况进行了摸底,相关单位正按组织程序加快配备。
7.关于“落实‘三会一课’不规范。有的单位以业务学习、工作安排代替政治理论学习;个别党员参会率低;活动记录存在弄虚作假、临阵突击、填报内容空泛等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在全区开展了“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对11个党支部下发了督办函,要求认真修订完善学习计划,严格落实好“三会一课”。目前,均已完善学习计划,健全了学习制度,“主题党日+”活动的政治理论学习内容更加具体、主题更加鲜明。
8.关于“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不到位。部分区级领导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偏少,民主生活会上区委班子成员开展批评辣味不够,近两年区委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均有班子成员缺席”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召开区委常委会,组织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完善了区委常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等相关制度。②召开了全区各党工委落实巡视整改推进会,对区级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活动的相关制度进行了再学习、再强调,全区42名区级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所在党支部的“庆七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党日活动。
9.关于“研究干部事项的一些相关资料不完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一人一袋”要求,对2017年度干部选拔任用“一人一袋”材料进行了重新梳理,已整理完毕,规范存档。
10.关于“超职数配备干部。个别工作委员会专职委员超配3名”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对区人大专职委员设置事宜与市编办进行沟通后,明确了区人大每个委员会设置专职委员1名,消化了超配的专职委员。②根据“三定方案”,对全区科级领导干部配备情况和领导职数进行了梳理核查,不存在其他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
11.关于“干部交流轮岗力度不大。三年来全区科级干部队伍中同一岗位工作满五年的干部还有181人,干部反映强烈”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对全区科级干部队伍交流轮岗情况进行了梳理统计,整理出任现职5年以上和10年以上科级领导干部花名册,拟定了干部交流轮岗方案。②在7月初干部调整中,对12名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其他需要交流轮岗人员将结合下一步全区干部调配实际,逐步进行交流轮岗。
(三)“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落实‘两个责任’不力”方面
12.关于“政治纪律执行不到位。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存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不真实。2016年、2017年共抽查、核查35名区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其中9人申报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汇编《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个人有关事项填报注意事项》等相关法规文件,印制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指南》100余本,发放至全体区级干部进行自学。起草了《关于强化两项法规学习做好问题整改的函》,督促提醒全体区级干部按规定、要求、程序报告个人事项。②区委书记就强化“四个意识”、对党绝对忠诚、严守政治纪律、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等,对班子成员进行了集体谈话。
13.关于“落实‘三转’还不到位,个别镇纪委和部门纪检组领导还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其他工作”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对镇办纪委和部门纪检组人员配备、工作分工、场所建设进行了全面梳理,补配了缺额的6名镇办纪委副书记。约谈了19名党委(党组)书记,督促相关镇办、部门调整了纪委书记、副书记和纪检组长的分工,确保了专职专责。②狠抓镇办纪委纪律审查设施建设,区财政共安排100余万元经费(每个镇办纪委5万元),用于镇办纪委办公场所建设。③组织全区纪检干部开展了业务培训,各镇办纪委修订完善了工作制度,规范了工作流程。截止目前,21个镇办纪委均达到“三化”建设要求,南区办事处因管理体制变更正加快建设进度。④制定了部门纪检组“三化”建设方案,全面启动部门“三化”建设,年底前达到“三化”标准要求。
14.关于“压力传导层层递减。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监管乏力,半公开、假公开问题突出,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强化压力传导,对全区各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成员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手册进行了评查,对落实纪实制度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印证资料缺失的10个班子、39名班子成员进行公开通报,对10名党委(党组)书记进行了诫勉谈话。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出台《2018年追赶超越考核点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工作实施方案》,有效倒逼了责任落实。②组织镇办纪委对“四议两公开”制度执行情况开展检查,对发现的3起问题线索进行了立案调查。同时,出台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办法》,在各镇办成立了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服务中心,完善了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15.关于“推动巡察工作不力。区委巡察工作力量相对薄弱,组织实施巡察工作推进力度不大,巡察方式方法单一,发现问题数量偏少、质量不高,巡察成果运用不够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采取公开遴选的方式,为巡察办增加了3名工作人员,正在选配缺职的巡察办领导。②修订完善了《区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起草了《巡察成果运用办法》。③严格按层级、批次认真开展巡察工作,对第一轮巡察整改情况进行了督查,发现的3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第二轮巡察发现问题线索24个,移送纪委14个,提醒教育10个;目前已启动了第三轮巡察,覆盖10个镇办部门,确保一届任期内实现全区所有单位巡察全覆盖。
16.关于“部分干部作风不实。奉献精神、创新意识不强,墨守陈规、小富即安思想严重,部分部门干部办事拖沓、‘中梗阻’现象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在各镇办全面启动了“思想奠基·党性塑造”工程,开展了“入党初心”交流座谈会、“如何塑党性”专题党课、集体过“政治生日”等活动。②深化“激情干净超越”主题作风建设,突出上下班纪律、值班带班、干部驻村帮扶等,持续强化监督检查,先后下发通报11次,采取批评教育、大会检讨、约谈提醒、诫勉谈话一般干部101人,给予纪律处分15人。③充分发挥“三项机制”导向作用,7月份提拔使用科级干部21名,平级重用12名,因身体等原因免职8名。
17.关于“干部管理松散。公职人员在公众场所打牌屡禁不止,上班迟到早退较为普遍,检查的几个镇均有无故不上班和长期在外借调人员”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举办了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报告会,在全区开展了“系统学一次党章党规党纪和有关廉政法规、讲一次纪律教育党课、举办一次专题讨论会、开展一次警示教育、开展一次纪律知识测试”五个一活动,强化了对党员和干部的纪律教育。②加强对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的监督,开展了公众场所打牌问题专项治理,对中心城区茶楼、馆所进行突击检查,未发现公职人员在公众场所打牌问题。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严肃干部日常纪律作风的通知》,对违反会风会纪、迟到早退的36名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③印发了《关于对借调人员进行摸底统计的通知》,对各单位人员借调情况进行了详细摸底核查,制定了清理清退方案,目前正在有序清退。
18.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多发。仅2017年违规操办‘乔迁宴’、接受服务对象宴请、违规收受礼金等案件多达17件25人,个别单位还在继续违规发放加班费、误餐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出台了《区委常委会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纠正“四风”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的通知》《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的通知》等相关制度,持续向基层传递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②制定了《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开展“3+2+1”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持续开展为期3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③高频次开展明察暗访和监督检查,从严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形成了高压态势。今年以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案29人,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案2人,给于党纪政务处分18案27人。④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2017年1月至2018年5月工资津贴补贴发放情况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对违规发放加班费、日常工作补助等进行了清退。
19.关于“‘三公经费’超预算严重。公务接待费支出手续不完备,核算不规范,车辆运行费有超预算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印发《关于开展“三公经费”清理清查的通知》,对各镇办各部门“三公经费”进行了清查,目前清理清查工作基本结束,正在形成报告。②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的通知》,“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20.关于“‘四风’问题整治不彻底。一些单位将通信、机要等工作保障用车,配备给领导干部日常工作使用;个别部门官僚思想严重,门难进、脸难看的情况依然存在,尤其在政法单位表现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通知》《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保留车辆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尤其对通信、机要等工作保障用车的使用进行了再一次明确规定。②对“四大办”原保留的机要通信、应急和调研车辆全部纳入公务用车保障性服务平台统一管理。③对磨损、掉落标识的13辆公务用车进行了重新粘贴。对公务用车使用情况进行了抽查,未发现违规使用情况。④在全区政法系统开展了“四祛四增强”专项作风整训活动,累计开展对照检查101人次,讲党课4次,召开民主生活会5次。制定了《区委政法委作风督查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对各政法单位进行了督导检查。⑤着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深入推进民情直通车服务热线建设,在各镇办设立意见征求暨投诉举报箱,健全了投诉举报受理、处理机制。
(四)扶贫领域方面
21.关于“部分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把扶贫工作当做一般性工作来抓,对脱贫攻坚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导致南郑区2017年第二季度考核中位列全省倒数第一”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了习近平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和中省市领导关于扶贫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教育干部把脱贫攻坚政治责任扛在肩上、主动作为。②建立了工作调度机制,完善了指挥部会议、“八办四组”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区级领导脱贫攻坚督导战区及包联村”“脱贫攻坚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③出台脱贫攻坚《责任制追究办法》《成效考核办法》等,脱贫攻坚工作基础更加扎实,被评为2017年全省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优秀县(区)。
22.关于“贫困户精准识别不实不细。个别镇村在贫困户认定上不能从实际出发,存在生搬硬套条文现象,扶贫职能部门作用发挥不够,存在形式主义”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召开全区脱贫攻坚政策培训、数据“两完善”培训会等,对各级帮扶干部分批次进行了专题业务培训。②开展了全区贫困户核查摸底,对不符合识别标准的16户36人予以清退。③严格工作程序,统一工作标准,制定数据修正工作方案,完善了全区脱贫攻坚三年滚动规划和建档立卡信息数据,对年度国办系统调整后扶贫数据及时反馈相关部门。④设立了精准识别精准退出问题举报热线,进一步畅通了监督渠道。
23.关于“一些镇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办法不多。帮扶干部在扶智扶志上措施不力,教育引导群众方法简单”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广泛开展扶贫政策宣讲,全方位多角度宣传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和“八个一批”行业扶贫政策,今年以来,累计开展脱贫攻坚理论政策宣讲1600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万余份。②统筹各类培训资源,积极开展技能培训,不断提高贫困群众脱贫能力,共开设道德讲堂270余次。邀请“秦之声”栏目组在我区举办了“党建领航聚精神,志智双扶汇能量”决胜脱贫促超越专场文艺演出,开展文艺下乡共计84场次。③强化榜样示范带动,建立健全“内生动力红黑榜”定期发布制度,开展了“百张榜单促动能”系列活动,修订《村规民约》1300余条,开展道德评议219场次,参与人数达1.6万余人。推荐曹滨、蒋宝铭、黎顺华等先进典型参加了汉中市第三季度“最美系列人物”评选。④广泛开展企业、社会公益组织、各界人士爱心帮扶活动,组织143支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实施帮扶项目219个,投入资金4177.61万元。
24.关于“深度贫困地区帮扶力度不够。人力物力投入不足,针对性措施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村“四支队伍”工作人员的通知》等,持续夯实111个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包村干部、村两委成员”驻村帮扶责任。②强化深度贫困地区帮扶措施落实,出台了《关于支持深度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了《关于明确深度贫困村脱贫攻坚区级部门(单位)目标任务的通知》,持续加大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政策倾斜支持力度。今年以来,全区5个深度贫困村共实施项目188个,完成投资4703.15万元。
三、保持定力、加压奋进,不断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效
我们将认真对照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和我区整改方案,围绕全面完成巡视整改任务目标,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持续发力,不松劲、不歇气、不停步,不断把巡视整改引向深入。一是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组织安排专门工作力量,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一件一件对标,一项一项落实,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坚决改彻底、改到位。二是对已经整改完成的各项工作,继续盯住不放,在巩固成效上下功夫,组织开展抽查核查,强化整改效果评估,持续跟踪问效。三是加强问题线索排查处置,严把省委巡视组移交线索处置工作时限要求,加强对相关案件组织领导、总体协调,依纪依规严肃追究责任,确保省委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全部在规定时间内核查处理到位。四是着力推进长效机制建设,把“改”和“立”统筹起来,注重从个性问题、具体问题中解剖发现面上的问题、根源性问题,举一反三,进一步健全机制、堵塞漏洞,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奋力加快追赶超越,推动南郑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916-5512147
邮政信箱:中共汉中市南郑区委办公室(汉山街道办南大街8号财政局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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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汉中市南郑区委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