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和规范纪检监察信访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信访举报对党员、行政监察对象的监督、教育、保护作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近日,高陵县纪委监察局制定下发了《高陵县纪检监察信访监督实施办法》,《办法》对信访监督的基本原则、监督的问题进行了明确,并提出了五条加强信访监督的措施。一是信访告知。对群众反映无实质性内容的一般问题,可将来信内容摘录,告知被反映人。被反映人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二是信访通知书。对群众举报的问题,性质、情节比较轻微,内容单一的,以《信访通知书》形式,要求被反映人对反映的问题作出说明。三是诫勉谈话。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但又比较笼统或经初查发现被反映人有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四是信访建议书。针对在信访初核中发现的机关管理、工作作风和方法等方面的问题,以《信访建议书》形式建议加强管理、改进作风。五是责成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班子或其成员带有共性的问题,责成该领导班子召开组织生活会作专项说明,就涉及的或经查实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拟定整改措施,进行自查自纠。
文章来源:高陵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