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莲湖区政务服务中心积极开展问效于民活动,了解群众期盼,听取群众呼声,把“让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
9月15日,区政务服务中心进驻部门全面启用“审批专用章”,至此,进驻政务中心的126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在窗口直接办理,这是政务服务中心推行“两集中、两到位”改革以来的又一个创新。各进驻部门向首席代表授权并启用审批专用章。在政务服务过程中审批专用章与部门公章具有同等的效力。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过程中,做到授权书、审批权力人、审批专用章同时集中到窗口,保证窗口审核、盖章、制证三到位,独立完成行政审批工作,真正实现了“一站式”服务。
审批专用章的启用,有效破解了长期困扰政务服务中心部分进驻单位或部门“职能不到位、人员不到位、授权不到位” 的难题,使“体外循环”的审批事项从根本上杜绝,窗口首席代表能够在审查、勘验之后直接进行审批发证,实现了窗口首席代表的责权统一,减少了中间环节,服务效率提高27%,此举受到了办事群众和企业的一致好评。
文章来源:莲湖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