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下午,西安市纪委召开全市区县纪委书记、监察局长座谈会。会上,碑林、莲湖、雁塔等13个区县纪委书记、监察局长就贯彻落实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大我市反腐倡廉工作进行了充分交流。
记者从会上获悉,西安市各区县纪检监察机关下一步将重点围绕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 “八项规定”,坚决刹住公款消费、超标用车、庸懒散、基层腐败四种不良风气。对公款消费问题,督促各级各部门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等规定,深化细化预算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通过公开强化监督,防止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等;对超标用车问题,将定期对党员领导干部用车情况进行排查,确保按规定配车用车。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机构不撤、工作不停,确保公务用车实现费用下降、总量减少、管理规范;对庸懒散问题,定期对各级党政机关、尤其是窗口单位工作作风和效能情况进行明察暗访,适时通报。加大群众投诉和媒体曝光问题的查处力度,对基层腐败问题,要对本辖区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一次摸底排查,严肃查处征地拆迁、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村级组织选举等方面违法违纪案件。
会议还指出,要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的力度,对顶风违纪、影响恶劣的要严肃查处,追究责任;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新农合、城镇医保等政府专项资金的监管,纠正和查处涉农、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公路收费等方面问题;纠风工作要紧扣群众关注的重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经济利益和健康权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同时,加强对基层办案的督促指导,不断巩固深化制度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