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10日,西安市纪委组织召开了全市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座谈会,各区县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部分市级部门纪委负责审理工作的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全国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省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观摩交流会议精神,对全市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小结,以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为核心,明确当前审理工作任务和要求。会议听取了各参会单位开展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情况汇报,对全市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情况进行了讲评,精心选择案卷及工作卷进行了观摩交流,增进了各单位间的相互学习、交流与提高,会议达到了预期的目标。
从总体情况来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开展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高度重视,认识到位,组织领导有力。在开展活动过程中,大多都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活动的指导思想、工作内容等,有的单位及时成立活动领导小组,从组织上确保了活动扎实深入有效的开展。能严格按照省、市纪委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本系统的特点,围绕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采取灵活多样、切实可行的方法,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扎实深入地开展了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各项工作,“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的效果初步显现出来。一是认真履行审核把关职能,通过“六字工作法”、“四坚持、四加强”、“把三关、抓四点”、“三个注重”、“四个强化”等方式,确保了案件质量。二是在建立完善反腐败协调联席会议制度、党员干部职工违法违纪月报制度、信访检查审理例会制度、特聘助审员制度、审理协作区制度等的同时,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积极推进审理工作制度化、体系化进程;三是通过编发《基层纪委常用办案文书》、《纪检监察常用办案文书格式》、《业务文件汇编》等资料,利用网络平台,举办培训班,开展交叉检查评议活动,组织审理干部外出考察学习,开展审理干部在“廉政大讲堂”上讲课活动等,加强对基层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基层审理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得到提升,基层案件审理质量得到提高;四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近三年来的案件审理工作开展了深入地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分析,及时加以整改,杜绝案件质量隐患;五是通过坚持一案双报告制度、开展对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活动、剖析典型案例等,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增强了警示教育效果。
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马玲同志从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案件质量,加强沟通协调、建立查审双方共同为案件负责的机制,建立完善案件质量问题反馈机制,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改进审理方式方法,加强审理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人员综合素质等五个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文章来源:西安市纪委审理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