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潼区纪委、监察局印发了《中共西安市临潼区纪委关于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旨在增强党的组织工作的开放度和透明度,进一步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密切党的基层组织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为加强党内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提供有力保证。
《实施意见》对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原则、对象、主要内容、程序方法、保证制度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此次党务公开工作呈现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涉及面广、类别鲜明、透明公开等特点。主要公开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党的组织管理情况,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以及其他应当公开的八个方面事项。采取党内公开与党外公开的方式,坚持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热点问题及时公开,重点事项适时公开。通过制定目录、实施公开、收集意见及反馈和立卷归档4个程序,确保党务公开各个环节紧紧相扣、资料齐全完备,取得明显的成效。
为使党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实施意见》确定了“八项制度”确保工作顺利进行。一是责任分工制度;二是例行公开制度;三是申请公开制度;四是监督检查制度;五是考核评价制度;六是监督员制度;七是意见收集反馈制度;八是资料归档制度。
《实施意见》要求,要把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要积极推进有效的公开形式,使党员群众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并做好经验总结。要严格纪律要求,认真检查考核,确保此项工作全面完成。
文章来源:临潼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