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以来,长安区以开展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为抓手,以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水平为着眼点,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预警防控,通过全员排查、全程预防、建章立制,实现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全覆盖,切实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一、清权确权不遗不漏。依据法律法规和机构“三定”方案,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和“谁行使、谁清理”的要求,紧密结合各行业、各系统实际,对单位、部门和岗位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对每一项职权的名称、内容、行使主体、法律依据进行梳理,摸清职权底数。区纪委、区编办对交通、建设、教育、财政等权力集中部门清权确权工作进行面对面检查指导,及时纠正存在问题,确保梳理职权清晰全面。全区共清理职权1425项,其中对外行使职权1232项,内部管理职权193项,分类科学合理,条理清晰。如区人民法院在清理职权时,结合业务特点,将职权分成审判权、行政权、财物购置权、决策权、组织人事权、财务管理权以及其他权力等7大类45项;区卫生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梳理出包括“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等2项行政强制权以及“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权在内的各类职权31项;区财政局共梳理出行政审批权78项、行政处罚权2项、行政征收权4项、行政强制权1项,清权确权工作全面细致。
二、排查风险不留死角。查找风险点是加强廉政风险的基础环节。一是领导带头。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分析查找个人存在的廉政风险,带头制定防控措施,带头抓好自身和分管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并要求班子其他成员根据“查得全面、找得精准”的工作要求,通过“集体议、自己审、常委定”的“三步工作法”查找领导班子及个人廉政风险,经“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来回查找,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共查找风险点50个,制定防控措施75条。二是全员参与。将工作重心放在“广度”上,全员排查岗位廉政风险,实行了确定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落实责任主体、实施考核监督、进行反馈完善的“五步工作法”。三是试点推动。选择区卫生局、教育局、财政局等单位作为试点,以点带面,在全区稳步推进。通过全员查找风险、公开风险、逐人制定防控措施、人人参与监督,逐步形成良好的预防腐败工作局面。全区共查找廉政风险点2351个,制定防控措施2500余条。
三、科学定级确保精准。根据权力的重要程度、自由裁量权的大小、社会关注度的高低等因素,按照以点定级的要求确定风险等级。一是准确评估风险。对确定的廉政风险点,各单位党组织根据行使权力大小、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程度以及廉政风险的发生率、危害程度、形成原因等,进行集体评估或组织专家、和界代表进行综合评估,科学评定危险系数以及影响程度。二是合理确定等级。坚持“有多少风险点就找出多少风险点”、“该定什么等级就定什么等级”的原则,防止和克服了避实就虚、避重就轻、避高就低的问题。根据评估标准,按照高、中、低三个档次,分岗位自评、社会评议、分级评审、组织审定、社会公示等五个步骤,科学评定风险等级,并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三是及时进行公示。对排查出的风险点及等级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广范征求意见,及时修正完善。同时,根据廉政风险的防控的实施情况,定期对风险等级进行调整,制定防控措施。按照定级标准,全区共查找一级风险683个,二级风险937个,三级风险731个。
四、完善制度规范用权。以制度建设为根本规范用权行为,以权力最为集中、利益关系最为直接、最易发生腐败案件的“三重一大”事项监管为切入点,完善决策程序,规范配套制度体系。坚持用制度管人,制定《长安区区级中层领导干部问责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试用期领导干部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安区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调整办法》等十余项规定,使干部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坚持按制度办事,认真执行《区委常委会议事规则》、《长安区党政领导干部离任工作交接办法》《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的实施意见》等规章制度,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五、强化考核全面推动。考核是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实的重要保证。一将廉政风险防控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目标责任综合考核范畴,推动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精心安排部署、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工作实效。二把廉政风险管理融入干部绩效管理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晋级的重要依据。对不认真落实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积极防控岗位廉政风险以及发生不廉洁行为或案件的,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三是强化考核结果运用。针对监督检查结果提出具体工作建议,指导相关单位及时改进工作。
通过一年多的运行和探索,初步取得了实效。一是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得到提高。通过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对党员干部进行自我教育、自我警省、自我提高,晾出了权力“家底”,知道“危险”,不敢“冒险”,形成了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良好局面,增强了各级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二是单位内部的议事程序得到规范。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建立,为各单位正确决策搭建了平台,从公开、办事流程、问责、落实等方面一环套一环,环环相扣,具有鲜明针对性、程序性、实效性,杜绝了个别单位重大事项一人说了算的现象,减少了决策的随意性,议事程序得到规范,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得到维护。坚持将粮食综合直补、退耕还林补贴、家电下乡补贴、扶贫救济、农村低保、合作医疗等10多个群众普遍关注的强农惠农项目作为风险防控的重点,坚决防止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有效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区卫生局针对新合疗制度落实过程中报销程序多、群众不方便的实际,及时召开联席会议专题研究,重新优化程序,推行了单病种定额付费模式及报销“直通车”制度、不合理收费退还制度、补偿公示制度等三项制度,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惠及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