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区顺利完成公职人员违规借贷第一阶段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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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省专项治理工作的安排,莲湖区纪委认真部署、统一指导,自5月底开始对区内全体在编公职人员借贷情况进行逐一申报排查。目前,区内申报排查工作已全部结束,专项治理工作第一阶段各项任务顺利完成。经个人申报和单位排查,全区共排查公职人员8032名,覆盖区内行政单位70家,未发现违规借贷行为,工作成绩扎实有效。

一是排查范围全面。按照市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对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司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了统一的排查申报,覆盖区内所有党政机关、公办学校、公立医院等各类公共组织,做到无一疏漏。组织指导各单位对所有在职公职人员人借贷申报情况进行认真详实排查,做到零漏洞。目前,全区应排查公职人员8032名,实际排查人员8032名。

二是排查内容详细。要求区内所有公职人员,按照排查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对个人房贷、车贷、参与的经营活动及民间融资情况等各种借贷行为进行如实申报,对贷款的金额、用途、年限、贷款银行等进行详细申报,对参与经营活动中投入的金额、资金来源等情况做详细说明。各单位要拓展信息渠道,公布排查联系电话,全面掌握了解本单位公职人员借贷情况,对本单位人员借贷情况进行详细摸底和统计。

三是排查审核严格。各单位根据个人申报情况,依据《莲湖区公职人员违规借贷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对本单位公职人员的借贷申报情况进行详细核实排查。区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西安市公职人员违规借贷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对各单位排查核实汇总情况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按照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对7种违规行为进行认真审核检查。通过审核排查,全区存在借贷行为公职人员共851名,其中房贷835人,车贷14人、其他类贷款2人,未发现违规借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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