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林区:践行运用好“四种形态”纪律标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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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碑林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积极运用“四种形态”,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强化震慑遏制氛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抓住“牛鼻子”,压实主体责任。用纪律盯住看牢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采取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施意见》和《责任追究办法》、层层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党委(工委)书记述职评议、中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向区纪委全会述廉述德、区委督导组检查等形式,压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

思想政治工作教育感化,筑牢思想根基。充分运用讲党课、专题辅导报告会、组织观看廉政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形式学习宣传“两准则两条例”,开展党规党纪教育,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狠纠“四风”不放松,正风肃纪不止步,开展专项监督检查9批170余次,下发整改通知书13份,批评教育49人次,责令书面检查12人次,不断规范党员干部行为。

坚持严管厚爱,常念“紧箍咒”。抓早抓小“治未病”,通过谈话、函询等方式防微杜渐,及时提醒告诫,防病于未萌,治病于初起。今年以来,碑林区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共约谈提醒129人次,诫勉谈话19人次,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严把执纪尺度,提升执纪审查质效。执纪审查由“盯违法”向“盯违纪”转变。抓好市纪委《关于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的运用,探索案件“提级审理”新模式,突出审查重点,正风惩“蝇贪”,用好问责利器,持续高压惩腐。今年以来,碑林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188件(次),初核各类案件166件,立案59件,审结4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9人,发挥了治本和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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