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灞桥区印发了《关于在全区建立社区监督组织的实施意见》,使党风廉政建设的触角延伸到城镇社区,基本实现了监督组织的全覆盖。
《意见》明确规定社区居务督察组的监督职责和工作方式,主要有七项工作职责,五种工作方式。
七项职责是:
1.对社区两委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各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2.对社区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3.对社区“两委会”成员及社区工作者履行岗位职责及作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4.对社区党务、居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5.对社区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财务收支及审批情况进行监督。6.对社区“两委会”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7.社区其它需要监督的事项。
五种工作方式是:
1.社区居务督察组保证每个月在每个社区坐班时间不少于1个工作日,当月在社区坐班时间总体不少于12个工作日。2.社区居务督察组列席社区两委联席会议。3.对社区两委会及其成员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不到位,落实上级有关决策、部署及工作安排不到位,不按法定程序或有关规定擅自作出决定,财务不规范管理等8类问题提出质询、制止、限期整改。4.查阅社区有关档案、资料、文件,审核有关账务、凭证、单据。5.经常入户走访居民,并以发放调查问卷、设立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等方式,收集整理居民对社区“两委会”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向社区“两委会”反映并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意见》还对建立社区居务督察组负有相关责任的街道党工委、纪工委,社区党支部、居委会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街道党工委要抽调得力人员,尽快建立社区居务督察组,并提供办公地点和办公设施,为居务督察组正常开展工作提供保障;街道纪工委要积极研究探索督察组工作特点,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并积极开展教育培训;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要正确树立监督和被监督意识,支持、配合居务督察组开展工作,真正实现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制约机制就跟踪到那里,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就建立到那里,从根本上促进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