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周至县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抓手,狠抓基层查办案件工作,用查办案件来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是夯实领导责任。进一步明确基层党委(党组)在反腐败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单位一把手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要切实履行纪委的监督责任,按照县纪委查办案件工作的总体部署和任务要求,全力抓好对本区域内的查办案件工作。
二是整合办案力量。及时更新了县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县查办案件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了乡镇办案协作区制度,建立了县纪委与县检察院联合办案工作机制。
三是加强监督的再监督。6月2日,县纪委召开基层查办案件工作推进会,对全县1-5月查办案件情况进行了通报,分析了当前查办案件工作形势,围绕提高案件初核率和成案率进行了讨论,并对下一步基层查办案件工作做了再部署、再安排。
下一步,该县将采取三项措施推进及落实。一是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要树立正确的办案理念,进一步理清职责,突出主业主责,强化办案职能,研究制定加强办案工作的具体措施。二是把查办案件工作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在兼顾案件数量、突出办案质量、增加案件分量的基础上,全力推进查办案件工作。三是加大对基层办案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对查办案件工作不力、不能按期完成查办案件工作任务,将对党委(党组)书记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约谈。
至5月底,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收受信访件88件,初步核实违纪线索43件,立案21件,结案21件,党政纪处分21人,办案挽回经济损失41.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