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纪委“三抓”推进案件查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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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查办工作水平,今年以来,高陵县纪委立足工作实际,着力在办案线索、办案制度、办案效果等方面寻找突破口,积极开展案件查办工作。


    抓案源,广集案件线索。一是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信息员作用。县纪委为全县10个乡镇88个行政村配备了纪检监察信息员,主要工作就是直接收集廉情信息。二是公开举报电话和设置举报网络信箱。县纪委设有专人管理网络举报箱和举报电话,10个乡镇纪委和35个县级部门也在高陵效能网上统一配置了专门的信访举报箱和举报电话,方便群众举报。三是与检察院、法院和公安等部门协作配合,整合办案资源,借助职能部门的力量、措施和手段收集证据;四是结合工作实际,在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查、教育乱收费、公路“三乱”等纠风专项治理和监督检查中发现案件线索。


    抓制度,规范办案纪律。在办案过程中,县纪委要求全体干部认真遵守执行办案人员工作纪律,严格规范办案人员的言行举止。县纪委主要领导对办案时限、办案保密要求及暂扣款物管理、违纪款收缴情况、办案人遵守办案纪律、执行办案制度情况进行监督,要求办案人员不得私自搁置或擅自处理、隐匿案件线索。


    抓业务,提升办案质量。县纪委有针对性地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办案知识和技能的培训,采取“以老带新、跟班办案、案件剖析、案件总结”等方法,不断培养办案人员的“实战意识”,努力提高办案人员案情分析能力、说话攻心能力、案件协调能力、调查取证能力,切实抓住案件的关键人物、关键证据、关键环节,不断提高办案队伍的整体素质,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能办成“铁案”。


    通过抓制度、抓案源、抓业务,截止5月底,高陵纪委共初核违纪线索16件,立案3件,正在初核3件, 1-5月共处分4人。其中,乡科级干部3人,一般干部1人,其他5人;处理10人,其中,行政撤职1人,行政警告1人,行政记过1人,辞退1人,移交司法处理6人。

文章来源:高陵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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