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高陵县纪委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也是投资环境,也是生产力”的工作理念,在征地拆迁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阳光运作,出台了《高陵县优化投资环境加快重点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通过严格工作程序,规范拆迁行为,实现了“零上访、零事故、零强拆”,为全面打造一流的投资创业环境,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学习先行,明确《条列》就是高压线。
拆迁之初,高陵县纪委就积极组织相关部门主管领导和业务骨干认真学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及市政府有关国有、集体土地征地拆迁相关政策规定,确保各项政策规定落实到位。严格实行属地管理,分别成立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县所有征地拆迁地块逐一查手续、查执行和规范,并对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再评估,稳步推进全县征地拆迁工作,实现依法拆迁、阳光拆迁、平安拆迁。同时,重点加大对拆迁公司的监管力度,严禁其以限制人身自由及停水、断电等暴力方式胁迫拆迁户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严格执行国务院、省、市相关制度规定。
严格程序,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
实行征前告知确认,将拟征土地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征地告知书》的形式进行公告,填写《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土地征用后严格履行“两公告一登记”制度,按照土地管理相关法规要求进行补偿测算,坚持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原则,筹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并适时上调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实现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全覆盖。
阳光拆迁,确保政策落实不走样。
坚持“两个宁可”原则:在发展与稳定矛盾时,宁可拆迁放慢,也不能影响稳定;在绝大多数群众对拆迁不理解、不满意时,宁可暂停拆迁,也不能强制拆迁。具体操作中,对所有拆迁户住房面积丈量评估、补偿标准、签订协议、安置房分配、选择次序等切实做到公开、公正、透明。具体补偿标准确定上,把握好评估、补偿、政策“三关”,对拆迁政策未涵盖的内容,如大型设备移拆装、家禽养殖等,坚持集体会办制度,限制实施单位的自由裁量权。去年以来,全县共实施了4个项目征地拆迁,拆迁2000余户,面积100多万平方米,未发生一起重大影响事件。
化解矛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发展。
坚持把矛盾排查化解作为维护征地拆迁稳定的中心任务,完善征地拆迁矛盾排查调处机制,有效控制和减少各类矛盾和问题的发生。先期调查,征地前先对征地拆迁区域人员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掌握一手情况;对拆迁现场适时巡查,如有矛盾纠纷,及时处置,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化解;对征地拆迁重点信访件实行领导包案,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化解方案及解决时限,并及时进行督查督办,杜绝征地拆迁重大事件的发生。
文章来源:高陵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