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临潼区召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会议,印发了《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拉起了全面实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大幕。
根据该《意见》,临潼区纪委要求各级党的机关、行政机关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通过2-3年的努力,基本建成覆盖全区各领域和权力运行各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网络。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依法规范职权,摸清权力底数。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和“谁行使、谁清理”的要求,全面清理和明确对管理和服务对象行使的各类职权。行政机关要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点从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给付等方面,对本单位现有行使的行政权力进行清理明确;清理、规范单位内部管理职权,主要是干部人事权、财务管理权等。对依法确定的职权进行分项梳理,摸清权力底数,编制“职权目录”,明确职权名称、内容、行使主体和法律依据等,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
二是排查廉政风险,评估风险等级。查找个人岗位廉政风险。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重点查找自身在决策决断、权力行使、思想道德等方面容易产生不廉洁行为的廉政风险内容和表现形式;中层岗位人员要认真查找个人在行使自由裁量权和业务处置权、内部管理权、思想道德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一般岗位人员要对照岗位职责、工作制度,认真查找个人在业务处置、思想道德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内容及其表现形式。根据权力的重要程度、自由裁量权的大小、腐败现象发生的概率及危害程度等因素,按照“高、中、低”三个等级评定廉政风险。对廉政风险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高等级风险由单位主要领导管理和负责,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予以监督;中等级风险由单位分管领导管理和负责;低等级风险由单位内设部门领导直接管理和负责。
三是制定防控措施,规范权力运行。围绕查找出来的廉政风险和确定的风险等级,制定“一对一”的防控措施,特别是要突出对高等级风险的防控,着力形成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针对岗位层面风险,由岗位责任人结合业务工作相关的各项法规制度和岗位职责的要求,完善管理制度、工作规则、行为规范和廉政规定,提出防控风险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并作出廉政承诺,接受大家监督。针对部门层面风险,要围绕决策和执行过程的监督、检查和考核等关键环节,制定和完善具体的防控措施和工作程序,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控廉政风险的规章制度,明确防控风险的任务要求和工作标准。针对单位层面的风险,重在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管理机制,建立严密有效的制度体系,科学配置权力,加强流程控制,规范自由裁量权的使用。
四是强化监督制约,推进权力公开。依法向社会公开“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单位内网和公开栏等途径,公开内部职权行使、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特别是对干部任用、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工程建设、资产管理等,要加大公开力度。加强统一规划和资源整合,利用电子政务设施,建立完善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和电子监察系统,逐步将廉政风险和公共资源配置、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纳入电子监察系统监控范围,实现网上实时动态监控。
五是加强动态管理,构建长效机制。通过信访举报、案件查处、监督检查、经济责任审计、干部考核、网络舆情等多种渠道,加强对岗位行政行为、制度机制落实、权力运行过程动态监测,及时发现日常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以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廉政风险监测机制,对已发现的廉政风险,及时向有关单位或岗位个人发出预警信号,采取谈话函询、警示诫勉、责令纠错等处置措施,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化解廉政风险。
文章来源:临潼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