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解决基层办案力量薄弱问题,户县纪委依据上级安排,在全县积极推行案件协作区办案制度,在充分借鉴其他区县经验的基础上,取长补短,建立起适合全县反腐倡廉工作开展的协作办案方式。
一是建立了科学合理的协作区域。将全县划分为5个办案协作区,每个协作区由一名县纪委常委牵头负责,协作区内镇纪委书记为组员,负责本地区案件线索的搜集和整理,协作区由县纪委监察局的统一指导下开展工作,原则上在办案上各协作区实行交叉办案。
二是建立办案协作区人才库。将办案人才库分为“专业人才库”和“基层人才库”两个类型,专业人才库由县“公、检、法、司、审、财、国土、建设”等执法部门专业人员组成,形成专业队伍;基层人才库由乡镇纪委推荐愿意办案、乐于奉献、组织可靠的人员组成,培养基层力量。涉及具体办案时,根据案件要求,随机抽取,既能突破疑难案件,又能实兵操练,为案件查办及人才培养奠定良好基础。
三是建立规范办案程序,制定了协作办案流程,对协作区办案进行了严格的规范,规定协作区办案绝不对乡镇所有案件大包大揽,更不代替乡镇纪委职能,对于一般案件,交由乡镇办理,对乡镇不易办理的诸如:上级交办案件,疑难案件,方可启动协作区办理。
目前,县纪委已通过协作区办案4起,从运行情况来看,初步解决了乡镇纪委力量薄弱、精力分散难以办案;业务不精、能力不强不会办案;人情干扰心存顾虑不愿办案的问题,基本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有效打破现行体制下单打独斗的局面,整合了办案力量,激发了基层纪检干部活力,缓解了县纪委办案压力,减少了因办案时间过长引发的群众重复上访问题。
文章来源:户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