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保证全区基层干部学习所需、完善农村基层干部行为规范、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西安市阎良区纪委监察局近日精心编发《规定》学习手册,要求广大基层干部对照《规定》,认真学习,自我检查,扎实整改,提升素质,依法廉洁履行职责。
《规定》学习手册第一部分为《编者的话》,介绍编制此手册的目的、意义及适用对象;第二部分为《阎良区开展培训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基层农村干部认真抓好落实;第三部分为《规定》的具体内容,包括5章29条,针对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方面存在的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等问题,作出“41个不准”的禁止性规定,有利于基层对照相应条款,深入查纠整改存在问题。
8月24日,区纪委监察局组织各镇街召开《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培训会。邀请省纪委党风室副主任马银录就《规定》起草的背景、意义、内容以及如何开展学习贯彻落实《规定》等方面,对全区各镇街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进行专题授课辅导。会上,将500本《规定》学习手册分发至全区7个镇街共计140名干部手中。各镇街也组织各自村组干部进行了专题培训,并将学习手册发放至每个村(社区)干部手中,广大农村基层干部纷纷表示,要将廉洁履职、廉洁做人的要求,内化为严于自律和勤奋履职的实际行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积极贡献。
文章来源:阎良区纪委